,根据《价格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价格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及《贵州省定价目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8.《安徽省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督函〔2024〕185号。(三)标准规范1.
二、拟制依据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促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四川省定价目录》《绵阳
2024年9月18日延吉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
德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
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以下简称医废)集中处置工作,保持合理的收费水平,规范收费主体收费行为,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促进医疗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良性发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贵州省听证目录》《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城镇垃圾管理办法》规定,我委按照定价程序开展了调价的相关工作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7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屏边县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污染防治,不断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更好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完善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对差别电价政策提出更高要求,但有关部门一转了之,未进行研究梳理,导致政策一再落空。...组织实施2021和2022年工业绿色发展示范(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分别扶持33个和69个项目,下达专项资金4396.29万元和13777万元,预计提升节能能力33.2万吨标准煤和132.2万
无害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
为规范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发改委起草了《湖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关于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根据《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附件:重庆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12月21日重庆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依据】为健全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及《贵州省定价目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此次《公告》是在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以及后续多个相关文件中提及垃圾处理费问题后的首次明确改革,意味着“污染者付费”机制在固废管理中开始推广
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逐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相继出台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循序推进,政府陆续出台多项环境治理政策,从长短期发展规划、建设标准要求、定价机制等方面给予规范和指引,为水环境治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
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钢铁行业实施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根据《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
,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
2018年6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从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了新政措施
十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
为促进垃圾处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全面掌握行业实际成本水平,对56家垃圾处理企业的运营和成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测算了垃圾处理不同环节的成本水平,为完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