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如下: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公示按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及专家评审,现将2024年度新培育的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予以公示
,根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浙经信绿色〔2024〕105号)要求,对照《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评价导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陶青表示,今年以来持续加强政策供给,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和工信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绿色生产力
根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及《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局拟定了《广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详情如下:关于《云南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要求,结合云南省绿色制造工作实际,
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以绿色低碳转型为目标,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支持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培育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三、各市要加强绿色制造示范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把绿色工厂梯度培育作为推动区域制造业绿色发展的主要抓手,对本地区绿色工厂梯度培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政策,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积极运用财政、产业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北省工信厅对拟确定2024年河北省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公示,为贯彻落实《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持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河北省绿色制造名单和做好动态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8月20日发布《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组织开展省、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的遴选发布和动态管理。
,其中省绿色工厂273家、省绿色工业园区31个、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56家。...为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按照《山东省绿色制造单位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山东省绿色制造单位推荐工作,并于8月22日公布2024年度山东省绿色制造单位名单
绿色工厂梯度培育是指从以下两个维度建立培育机制:纵向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绿色工厂培育机制;横向形成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带动开发区内、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的培育机制。
根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是指从以下两个维度建立培育机制:纵向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联动的绿色制造培育机制;横向形成绿色工业园区带动园区内企业创建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和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带动上游供应商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设计产品的培育机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并公开征求意见,本细则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包括绿色工厂的培育、创建和动态管理等。
《吉林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24〕13号)《吉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7月23日印发黑龙江省绿色制造与服务体系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其中提出,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遵循以企业为主体,坚持政府引导、标准引领的原则,以绿色工厂建设为基础,以绿色工业园区
深圳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是指从以下两个维度建立培育机制:纵向形成国家、市、区三级联动的绿色工厂培育机制;横向形成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带动园区内、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的培育机制。
云南省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公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24〕13号)的有关要求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采取自评价方式的,工作流程和报告模板可参考《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中《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附件1)。...《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我厅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范围包括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工业节水型企业及工业节水型园区(以下简称绿色制造单位),从以下两个维度建立培育机制:纵向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绿色工厂培育机制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安徽省绿色工厂(2024年)名单的公示根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节能〔2019〕98号)、《
三、工作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绿色工厂的推荐数量将按照现有省级绿色工厂数量、梯度培育体系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各市推荐的绿色工厂数量原则不上超过现有省级绿色工厂数量的
全面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带动行业内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快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3.全力研发应用一批国产关键设备。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和《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绿色工厂梯度培育是指从以下两个维度建立培育机制:纵向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绿色工厂培育机制;横向形成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带动园区内、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的培育机制。
按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从自治区级绿色制造示范名单中组织本地区企业、园区(产业园)开展遴选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