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绿色工厂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2.符合《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或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要求
引导和支持培育对象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工厂评价要求》(附件1),实施绿色化改造升级,持续完善绿色发展各项工作。...评价报告模板依据《绿色工厂评价报告模板》(附件2)。第十条县(区)、地市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本细则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本地区具有代表性和引领性的企业按要求推荐至自治区工业和信
二、申报要求(一)绿色工厂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按照行业标准要求开展评价,其他行业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进行评价。
由自治区节能监察总队主办的自治区工业节能和绿色低碳发展培训,面向疆内工业企业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节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探讨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基础工作内容和方法,对工业企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工作要求和方法进行重点培训
二、具体要求(一)绿色工厂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询),需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未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需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
,不在清单范围的行业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进行评价。...,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三)绿色工业园区创建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二)具体要求1.绿色工厂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其它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进行评价
二、具体要求(一)绿色工厂申报企业按照行业类型,对照绿色工厂相关评价标准(国家层面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清单,2024年度)开展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进行评价。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用于绿色工厂创建的标准清单、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的行业指标体系,纳入清单和指标体系的行业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评价,不在范围的行业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
二、申报要求(一)绿色工厂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进行评价
第三条 绿色工厂分级动态管理是指,针对市级及国家级绿色工厂在行业内的绿色化水平、绿色化提升率等指标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采用分级方式对绿色工厂实施动态管理。
详情如下:国家层面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清单(2024年度)按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用于2024年度国家层面绿色工厂创建的标准清单予以发布。
(三)申报企业要参照《暂行办法》编制评价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可按照行业标准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企业应将绿色发展纳入整体战略,对标绿色工厂评价要求,针对性开展绿色提升。(三)绿色发展三级工厂。绿色制造水平达到本市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基本要求。企业应持续关注自身绿色发展指标,不断提升绿色化水平。
企业按自愿原则向省工信厅提出申请,在符合省级绿色工厂评价基本条件、满足《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中必选指标等一般要求前提下,企业可自行编写《海南省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海南省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
4.企业应满足自治区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工厂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建设规划、制度建设和实施方案齐全。...《“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自治区新型工业大会部署要求,加快我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发展,根据《自治区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
工信部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等相关标准,以及2023年度绿色工厂动态管理报送的绿色绩效数据开发了“企业绿码”,对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化水平进行量化分级评价和赋码,通过赋码直观反映企业在所有绿色工厂中的位置以及所属行业中的位置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海南省绿色工厂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省级绿色工厂每年评价一次,由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级绿色工厂的评价和管理工作,并对绿色工厂进行日常监督。
,评价分值采用110分制(含基本项100和加分项10分,具体内容参考附件1、2),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
二、我部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等相关标准,以及2023年度绿色工厂动态管理报送的绿色绩效数据开发了“企业绿码”,对绿色工厂绿色化水平进行量化分级评价和赋码,直观反映企业在所有绿色工厂中的位置以及所属行业中的位置
在符合省级绿色工厂评价基本条件、满足《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中必选指标等一般要求前提下,企业可自行编写《海南省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并委托符合第四章条件的第三方机构编制《海南省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格式及要求见附件
第三章 分级评价第七条建立绿色工厂分级评价机制。根据分级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对已入围国家级绿色工厂开展分级评价。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9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鼓励建设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按照《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工信部对各省推荐的绿色工厂作出明确数量限制,各地工信局要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绿色工厂。上报汇总后,我厅将主要考虑申报成功率研究确定绿色工厂推荐名单。
二、具体要求(一)绿色工厂1.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