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钢铁、水泥、玻璃、有色金属、石化、化工、陶瓷、玻璃纤维、砖瓦和生物质锅炉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工作,加快推进淘汰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退出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五)持续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深入推进“腾笼换鸟”,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工业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探索小型核反应堆供热。推动建材、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减煤,到2025年底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淘汰。(责任单位:省能源局)(三)推动重点行业改造升级。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依法依规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推动产业集群提升改造,推进小微企业园提质升级。(二)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严格调控煤炭消费总量,鼓励利用公用电、大型热电联产、清洁能源等替代现有自备燃煤机组。加快推动锅炉整合提升,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三)持续优化交通结构。
加强煤炭洗选,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0%。(二)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地落实,不再一一列出)〕2.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污染物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要求,依法叫停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
完善土地、环境、能效、水效和碳排放等约束性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持续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七)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加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推动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融合发展,煤炭与煤电、煤电与新能源、气电与新能源联营发展。(五)构建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坚决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着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力争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0%。
依法依规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压减非电力行业用煤,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每年建设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家。加快“公转水”“公转铁”,依托吕四港站、通海港站,推动南通港铁水联运信息交换共享。...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有序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责任,加大绿色能源供给,探索建立绿色电力交易服务体系,设立绿电绿证服务站。
国家相关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涉及产能置换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经认可的置换方案执行。2.加快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退出。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对于环保、能耗、安全生产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或淘汰类涉气产能,严格落实“四法一政策”,利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推动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对于环保、能耗、安全生产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或淘汰类涉气产能,严格落实“四法一政策”,利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二)各市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技术改造等途径腾出的自愿用于省级收储的能耗指标,省级收储数量由省、市双方协商确定。...(二)各市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技术改造等途径,腾出的自愿用于省级收储的能耗指标。(三)全省发展核电、海上风电、“外电入鲁”增量部分形成的能耗指标。(四)其他适用于省级收储的能耗指标。
坚持减量发展、绿色发展,减少煤炭洗选、独立石灰竖窑、炭素、独立水泥粉磨企业及工序。(三)加快退出落后产能。...(二)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电力和热力生产供应行业除外),被置换产能及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依法依规退出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落后产能。...全力推动新能源装机规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电能在工业终端能源消费比重、煤炭消费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自治区下达的任务要求。
在优化产业结构方面,提出在“两高一低”项目准入时落实“十项准入要求”,以及退出落后产能、提升改造产业集群等要求。...涉及产能置换的,须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方可投产。推动石化产业链“控油增化”。(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依法依规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
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推动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升级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严格执行销售煤炭质量标准,依法查处劣质煤销售和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
第十三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改造提升传统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规模。...第十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传统能源绿色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优化煤炭使用方式,发展和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
(二)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推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各级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
依法依规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除电力和热力生产供应行业以外,其他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未达到排放标准的重污染企业逐步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依法依规加快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改扩建项目方可投产。(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二)加快推动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退出。...(七)严格合理优化煤炭消费。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2.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整合。依法依规淘汰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砖瓦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严禁钢铁、水泥等严重过剩行业扩能。...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在被置换产能及其生产装备拆除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禁止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的要求,及时分解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下达我市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统筹煤炭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科学释放优质煤炭产能,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推进生产生活用能清洁低碳化,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加快推进城乡燃气管网建设,拓展天然气安全应用范围
2.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相关要求,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对照国家要求,对球团竖炉等限制类装备实施装备退出或替代为非限制类工艺。...全面梳理全市涉及废气排放的企业落后产能,组织相关区有序调整优化。3.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