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它申请单位申请收集种类包含废铅蓄电池的,其收集网点及集中转运点建设要求、转运管理、信息化监督管理、试点单位责任等需满足《福建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闽环保固体〔2019
深入实施铅蓄电池、设备、家电、电子产品等领域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动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四)促进大宗固体废弃物规模化利用。...以畜禽粪污和秸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建立健全收集处理体系,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沼渣沼液贮存利用等配套设施。
》(环办固体〔2023〕17号)和《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87号)。...01主要政策在生活源固体废物领域,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当前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期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指引》(建办城〔2023〕3号)的通知,确保生活垃圾的安全收运处理,保障环卫工人和农村垃圾收集人员的防护用品和消杀药剂供给
4.对纳入试点范围的危险废物从产废到收集集中贮存场所运输环节豁免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运输豁免环节要求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的公告》中运输要求执行
抚州市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转运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重点收集类别为废铅蓄电池(hw31类中的900-052-31)和实验室废液(hw49类中的900-047-49)。...因此,本次试点单位规划布局以收集贮存机动车拆解行业、汽修行业及全市电动自行车产生的废铅蓄电池为主,同时考虑科研院所、学校等产生的实验室废液的收集贮存。
四、充分发挥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信息平台作用,强化废铅蓄电池收集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二、指导督促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单位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等有关要求建设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和集中转运点。
(1)废铅蓄电池(已开展试点);(2)医疗废物;(3)具有爆炸性、剧毒性、反应性、感染性的危险废物;(4)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成分不明和环境风险不可控的危险废物;(5)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必须单独收集的危险废物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按照《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应用国家固废信息系统中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专用信息平台
(1)废铅蓄电池;(2)具有爆炸性、剧毒性、反应性的危险废物;(3)具有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的医疗废物;(4)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以及成分不明的危险废物;(5)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为不宜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
,不断完善配套政策法规体系,充分发挥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主体作用,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5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方案为探索建立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规范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移行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继续组织开展天津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告》要求,继续组织开展我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对收集试点收运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提高我市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
全面实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推广应用危险废物电子管理台账,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视频化监管,全面应用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十是强化医疗废物环境监管。...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探索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管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推动与黑吉辽、陕甘宁建立危险废物联防联控合作机制,实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
7个,收集网点35个,初步建立了规范有序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截止到2020年底,我市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共8家,收集范围覆盖全市所有行政区,初步形成了我市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网络;积极推进我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落实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设立集中转运点
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前期发现问题100%整改完毕,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实现省域全覆盖;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等7个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制定印发,相关企业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有了指导办法
开展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试点工作,按照“销一收一”的回收模式,落实铅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初步形成了本市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络。4.
到2020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达250万吨以上,废铅蓄电池规范手机处置率达到70%以上。详情如下:...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目标到2022年底,基本补齐在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基本满足省内需求。
铅蓄电池报废数量大,再生利用具有很高的资源和环境价值,但废铅蓄电池产生源广泛且分散,而目前回收网络存在严重短板,导致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的现象存在,因废铅蓄电池无序回收造成的非法冶炼、含铅废酸非法倾倒等问题时有发生
完善与辽宁、黑龙江、内蒙古等省(区)联防联控合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共享与协调合作,以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酸、废碱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跨省非法收集、转移、运输、倾倒、利用和处置等违法行为
详情如下:各有关单位:为探索建立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规范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移,按照《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19〕5号)、《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比如,第38条关于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规定;第66条关于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规定;第68条关于限制过度包装,对有关产品和包装物实行强制回收的规定等
据了解,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不仅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也会危害生态环境。...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废铅蓄电池得到规范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海口市日前发布《关于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的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明确存在涉嫌无许可证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等违法行为
根据环境风险、收集处理客观条件等因素,分类合理确定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管控要求,坚持多元参与、全民共治。...,建立全省规范有序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和防治环境污染的长效机制,结合我省自2017年8月以来开展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情况,经与省交通运输厅会签,制定了该方案。
试点单位对全市范围内机动车维修行业除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以外的其他危险废物、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下企事业单位以及产生量50吨以下的环境应急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废物进行收集服务
为加强对不同类别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砷渣稳定化处置工程技术规范》(hj1090-2020)《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