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德州市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一体化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6950万元,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清运、转运(含压缩站基础设施维修)、建筑垃圾管理、城市公厕管理(含基础设施维修
(3)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参与本项目投标并中标的企业应办理济南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垃圾运输许可证。...六、垃圾外运:幸福柳垃圾转运站运至光大垃圾焚烧厂、章丘垃圾处理厂,采用勾臂车运输;唐冶、港沟等六个垃圾站点及其他站点生活垃圾转运工作。
为依法加强叙永县餐厨垃圾管理,规范餐厨垃圾处理行为,结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
构建建筑垃圾管理市场诚信体系,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规范责任主体行为,接受公众举报,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信...负责建筑垃圾治理、管理和监督,形成网格化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逐步完善“定点投放—统一收集—统一处置”的建筑垃圾处理模式。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饮场所的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对餐厨垃圾的管理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餐厨垃圾管理的规定执行。
为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确保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清洁卫生费收取工作的顺利、规范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相近服务内容;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若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月份的相应的财务报表);3.必须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要求,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备案证
.cn/fgjs/jsbgz/200706/t20070604_159100.html《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条款截屏;);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颁发该证的行政许可机关已取消办理此证的,则应出具所属的行政许可机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官网上公示的取消办理此证的通知截图或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
加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加快修订环境污染防治条例,鼓励市级层面先行探索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立法,为全省提供制度经验。及时清理与国家法律和政策不相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加...建立各级人民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政务失信记录,并将相关信息归集至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托“信用中国(江西)”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细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餐厨垃圾暂存、收运、处置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存放;随意倾倒、抛撒;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其他食品;使用餐厨垃圾喂养生猪;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规定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违法行为处罚等内容;鼓励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因地制宜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
将建筑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的也将受罚。执法机关还会将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的情况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具体来说,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并承担处置费用。
(2)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清扫保洁企业,具有保洁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体现的内容为准),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十九条规定。...(4)(杭政办〔2008〕14号、浙政办发[2009]190号和杭政函〔2017〕161号文件精神执行情况好;符合《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建(2013)5号)中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服务资格条件要求
2.2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清扫保洁企业,具有保洁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体现的内容为准),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十九条规定。...2.4(杭政办〔2008〕14号、浙政办发[2009]190号和杭政函〔2017〕161号文件精神执行情况好;符合《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建(2013)5号)中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服务资格条件要求
(2)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清扫保洁企业,具有保洁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体现的内容为准),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十九条规定。...(4)(杭政办〔2008〕14号、浙政办发[2009]190号和杭政函〔2017〕161号文件精神执行情况好;符合《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建(2013)5号)中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服务资格条件要求
(¥:5320000.00)三、招标内容及采购项目简要说明:1、项目概况:为落实《苏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精神,进一步对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
工业固体废物方面强化产生者责任,衔接排污许可、管理台账、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等制度。生活垃圾方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明确规定地方可以“因地制宜”制定生活垃圾具体管理办法。
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统筹生活垃圾公共转运、处理设施与收集设施的有效衔接,加强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
工业固体废物方面强化产生者责任,衔接排污许可、管理台账、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等制度。生活垃圾方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明确规定地方可以“因地制宜”制定生活垃圾具体管理办法。
、收集、运输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本)》第三章(清扫、收集、运输)第十九条和第四章(处置)第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但可通过组织或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的方式,从信用档案中移除本次违法记录。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责任单位也将受到处罚。
但可通过组织或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的方式,从信用档案中移除本次违法记录。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责任单位也将受到处罚。此外,《条例(草案)》还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
46个重点城市中,太原、哈尔滨等16个城市增加了信用惩戒手段,将单位和个人因拒不承担生活垃圾分类责任被处罚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46个重点城市中,太原、哈尔滨等16个城市增加了信用惩戒手段,将单位和个人因拒不承担生活垃圾分类责任被处罚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57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