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这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推动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治理,基本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印发《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指南》,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和收集转运整治提升行动,持续规范垃圾治理。扎实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
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工作,组织居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组织、动员等工作。第七条 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指导各类行业场所管理责任人,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2.制定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每年对所属人员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教。3.引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时制止混合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管辖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四)加强垃圾和污水处理甲烷排放控制7.推进垃圾处理甲烷排放控制。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体系。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第五条【政府与基层组织责任】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统筹协调机制,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目标,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共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围绕到2025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等工作目标,部署了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农业固体废物利用水平、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第八条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行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并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规划建设、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垃圾处理费用。
第三章源头减量第十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鼓励使用再利用、可再生的产品,减少生活垃圾产生,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设施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过程 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工作,统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场所建设,促进跨区域共建共享。
第十条【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城镇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第八条 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公共机构应当带头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发挥示范作用。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系统推进、简便易行的原则,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管理区域内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宣传工作,动员、指导居民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督促保洁人员做好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第六条 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公共机构应当带头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发挥示范作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宣传、指导,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目标,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和分类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地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推进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群团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工作。
学校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知识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学龄前儿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第八条 鼓励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日常工作。鼓励村(居)委会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组织、动员、宣传、指导工作。...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安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安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建成区生活垃圾设施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在源头减量方面,将以快递、旅游、餐饮、住宿等行业为重点,统筹推动商品过度包装整治、塑料污染治理、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绿色办公等工作,大力推行净菜上市,光盘行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的宣传、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