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这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推动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治理,基本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一、强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一)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在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立项、设计文件中,增加工程渣土消纳平衡内容,通过提高标高、堆坡造景等方式提升工地回填利用比例,减少工程渣土外运。
其中:含铜铅锌锡等有色金属废物(不含线路板行业产生的退锡液、蚀刻液)、废矿物油、废煤焦油、废线路板、含铬废碎料、铝灰铝渣、废包装桶等的综合利用能力严重过剩,含砷废物、钨渣、表面处理含铬污泥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少数类别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能力存在缺口
全文如下:各相关单位:为持续推进本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程度减少固体废物填埋量,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绿化市容局共同制定了《上海市固体废物近零填埋工作方案》。...(三)推动一般固废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再生利用,2025年底前,推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进入老港基地或其它炉渣资源化利用企业,实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零填埋。
同时,大力推动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鼓励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低价值危险废物无害化预处理后综合利用,防止长期大量堆存。...强化环境监管,逐步限制通过利用、焚烧等处理方式可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各地结合实际推动逐步减少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零填埋。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印发《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指南》,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和收集转运整治提升行动,持续规范垃圾治理。扎实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
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工作,组织居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组织、动员等工作。第七条 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
提高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探索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西宁市实现畜禽粪污就地就近消纳,出台《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海西州农田残膜回收率达90%以上,县城以上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
关于印发《上海市固体废物近零填埋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环土〔2025〕10号 各相关单位:为持续推进本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程度减少固体废物填埋量,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绿化市容局共同制定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应当履行源头减量义务,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加强设计与施工协同,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三个努力成为”总体判断,按照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认真聚焦我市煤矸石、粉煤灰、铁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历史堆存量大、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不足,以及生活垃圾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厨余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船舶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还应当依照其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标准体系建设,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全过程管理等相关领域,研究拟订地方标准
公司围绕城市工业危废、污染土、生活污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资源利用、终端处置、技术咨询服务等领域,开展源头减量、资源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应急保障等服务。...01深耕新能源市场公司深耕京内危废市场,创新业务合作模式,成功签约小米汽车、理想汽车等新客户,为客户提供专业驻场服务,专注于处理危废气渣、污泥等环境问题;推进技术创新,实施北京奔驰汽车公司有机废液减量化项目
支持废盐、生活垃圾飞灰利用项目;鼓励现有利用类经营单位,整合同类别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实施技术提升改造,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危险废物利用水平和经济效益。...(三)鼓励行业龙头、工业园区、大型企业等通过创建“无废集团”“无废园区”“无废企业”等,建设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二是规范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处置,明确提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设置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禁止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禁止在非指定场地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堆放、处置。...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分类处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保护高原生态环境的意识。
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三章 一般规定第四章 工业固体废物第五章 生活垃圾第六章 农业固体废物第七章 其他固体废物第八章 危险废物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十章 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规划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防治、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指导各类行业场所管理责任人,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2.制定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每年对所属人员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教。3.引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时制止混合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
方案明确表示,持续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巩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成果,在确保安全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支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中药药渣、废纺织品、造纸印刷业废物、废塑料、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
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回收利用,促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两网融合”。支持完善县域规模化、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中转设施等建设。
加快完善赤水河流域乡镇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健全运维机制,实现县城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推动城乡垃圾处理全覆盖;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源头减量,提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垃圾焚烧发电能力。
,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无法利用的可燃烧有机物可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站焚烧处理;危险废物类建筑垃圾按相关要求送到有资质的企业处置;其他建筑垃圾进入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无害化处置。
按照《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 50743)、《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建筑垃圾分为建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