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未依法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改正的;(十二)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及时改正的;(十三)已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但未进行监测,在10个工作日内改正的
第三条 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后违法排放水污染物,不包含《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重金属、病原体、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违法排放的水污染物最大超标倍数不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的
,排放水污染物及排放填埋废气等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被安阳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46.56万元;子公司天门启洁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因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被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20
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无劣ⅴ类水体断面,完成我市下达的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任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地下水水质巩固提升。...一、主要目标2024年,完成我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控制目标,全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左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1%,重污染天数控制在3天以内,完成我市下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
第九条(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判定准则)按照相关排放标准或排污许可证浓度限值等有关规定判定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超标。...相关排放标准或排污许可证等无明确规定的,以自动监测数据日均值判定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超标。依据《设备标记规则》标记为无效的自动监测数据,不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依据。
该公司总经理丁某擅自拔掉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取样管,导致自动监测设备无法正常监测实际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利用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查处及奖励情况】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
案例2临淄区某公司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案一、基本案情2024年5月,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非现场巡查,发现临淄区某公司废水cod和氨氮数据存在异常,可能存在人为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的情况。...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八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该公司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02查处情况郑州市昶隆纸业有限公司作为重点排污单位,篡改监测数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初步判定沈阳某纺织布匹有限公司存在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嫌疑。...经查,该单位絮凝沉淀池栏杆下方有一台潜水式提升泵,利用一根约10米长的黑色软管直接排放水污染物。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辽宁省第三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超标排放领域),包含沈阳市康平某塑业有限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大连某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二、免予处罚清单初次违法,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一)除第一类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之外,超标排放水污染物≤0.2倍、日污水排放量≤0.1吨、5≤ph
该企业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上述行为涉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排放水污染物。...案例一:常德市某种业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排放水污染物案【案情简介】2023年12月19日,根据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自动监测排查工作现场组移送线索,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种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监测人员立即对多个点位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重金属镍超标,该企业涉嫌通过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含镍水污染物。...案件启示本案企业负责人环保意识淡薄,通过地下埋管排放水污染物,看似“天衣无缝”的计划,实则是自作聪明。涉案企业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希望广大企业引以为戒,依法依规处理、排放污染物,避免侥幸心理。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案例类型: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涉嫌犯罪案件来源:非现场监控数据综合研判(一)案情简介2024年3月20日,执法人员通过对非现场监控历史数据进行综合研判发现:承德清泽水务有限公司2024年1月29日20时水污染物自动监控数据出现异常变化
案例二:昌平区某小作坊通过暗管偷排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案案情简介:2024年1月,有群众举报某小作坊非法偷排工业废水,昌平区生态环境部门立即联合公安机关赴现场检查。...查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该重点排污单位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该公司作为温州市生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为避免自动监测数据超标,采取以稀释排放的方式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水污染物。...该公司持续10余天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共排放水污染物200余吨。
案例三:大庆市某塑料颗粒加工厂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案 基本案情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联合大庆市公安局东光分局与龙凤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大庆市龙凤区的一家塑料颗粒加工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塑料颗粒加工厂存在无营业执照
案例四:繁昌县汉世伟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涉嫌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案一 、案情简介2023年8月8日,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巡查发现,繁昌县汉世伟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cod
在确凿证据面前,该企业污水站负责人承认因排放水污染物浓度连续超标,为掩盖超标事实,将排放水用自来水稀释后调配成“合格”水样,并将在线监控设备的取样管插入装有“合格”水样的纯净水瓶中,造成排放水达标的假象
案例四:沈阳市某腌菜加工厂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2023年10月16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沈阳市某腌菜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有车间生产废水流入水冷空调回注井的痕迹,该回注井未采取防渗措施
该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查处情况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案例二:安徽迈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篡改、伪造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数据案(一)案情简介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蒙城县大队执法人员对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及比对监测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此次公布的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来自各地近期办理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主要涉及非法排放重金属废水、私自篡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致使在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严重污染环境、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有毒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