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合格的污水处理设施,由区建设主管部门及时移交区运维主管部门,投入使用后纳入区级运维监督管理及水质监测范围;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正式投入使用。...主要明确了相关单位监督管理职责。
有关县级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富顺生态环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组织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的考核。对进水水质是否符合要求及出水水质达标情况的实施监督管理。
(1)区(市、县)水务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本辖区内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改造、运行(含污泥处置)等监督管理工作。...(7)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日常监督管理,配合做好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
国际水处理技术与装备博览会举办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2 日举办地点:西安国际会展中心(浐灞)展会主题:节水优先 生态和谐二、组织机构指导单位:中宣部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办单位
第四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指导全省行政区域内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督管理工作。...近日,《四川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四川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督管理,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强化工业企业纳管水质监控。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长期大幅度波动或突发异常升高时,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及时完成问题排查整治,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
、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持续强化自然资源检验检测、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水利水质监测、建工建材、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食品检验、成品油检验、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检验
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和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按照规范核发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加强污水处理厂按证排污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和进水水质是否符合要求及出水水质达标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二条运维单位应建立运维管理台账制度,管理台账应包括巡查、设备检修及养护、运行故障及处理结果、进出水水量及水质监测、物资使用及污泥处理、运输、处置等。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启动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根据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各地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要聚焦碳排放数据管理和环境监测等领域
第八条【属地监管】 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地下水重点单位负直接监督管理职责,应将其纳入年度重点监管对象。...第二章 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第七条【统筹管理】 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地下水重点单位的统筹管理,开展宜昌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依据划定结果对地下水重点单位施行分区分级管理。
2.开展水质监测。按照“边排查、边监测”要求,依据有关技术规范,对各类排污口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宁波市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研究出台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技术规范,规范排污口设置审批。...全面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推进各地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各项工作。 组织开展2023年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推进落实《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每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其中2018年—2020年省级累计检查省内82家生态环境领域监测机构,要求自行整改20家、责令改正34家、责令整改4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及监督管理。...建立运营维护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巡查、设备检修及养护、运行故障及处理结果、进出水水量及水质监测、物资使用及污泥处理、运输、处置等内容。
目前,再生水安全利用工作的重点落在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水质监管上,并未充分考虑流域管理及再生水用户水质需求。...再生水利用的设施建设、价格机制、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涉及到发改、住建、水利、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由于职责划分不同,各部门之间在政策制定引导、项目资金支持等方面缺乏协同,政府引导和市场激励作用发挥不够
城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饮用水水源水量的统筹和保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障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
划定和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总体要求,是以水质保护优先为前提,以便于实施环境管理为原则,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定界;保护区划定后,应当开展规范化建设和综合整治,强化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一)建立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水质监测指标(主要包括进水cod、ph值、流量,出水cod、氨氮、总氮、总磷、ph值、流量等)和频次、主要工艺参数的调控范围及应对水质水量变化的对策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按照《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对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重点水质指标全覆盖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工作,组织落实20吨及以上处理设施每年两检工作;牵头做好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监管工作,通报治理成效相对较差的现象,督促各地加快老旧设施及问题管网的整改工作
重点监管领域和抽查数量分别为:生态环境监测领域10家、机动车检验领域5家、自然资源检验检测领域5家、水利水质监测领域5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6家、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领域5家、食品检验领域10家、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领域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汉江流域水质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县(市、区)水利、发改、工信、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文旅、卫健、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汉江流域水质保护工作。
原因分析颍上县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重视不足、推进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农村水环境整治工作差距较大。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督察发现,颍上县28家乡镇污水处理厂普遍运行管理不到位,自投运以来从未外运处置过污泥,有17家未按要求建设在线监控设施,也未按ppp项目合同约定要求每日开展人工监测,日常进出水口水质监测频次仅为每季度2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的运营维护及监督管理。...建立运营维护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巡查、设备检修及养护、运行故障及处理结果、进出水 水量及水质监测、物资使用及污泥处理、运输、处置等内容,水 质监测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