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四是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修复。...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合理推进禁燃区清洁取暖,提高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移动源污染管控。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着力解决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
健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35年,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二)落实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等工作部署。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分类防控噪声污染。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加强陆海统筹,持续开展重点海湾综合治理和“美丽海湾”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标志性工程建设。
征集范围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减污降碳协同处置等10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湖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征集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其中先进环保领域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
包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农用地工矿污染源整治、工矿企业重金属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区域治理、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工业集聚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矿山开采区及尾矿库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
方案和论证结论应作为土壤污染管控(修复)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依据。(四)后期管理。...《管理办法》规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对于存在实施风险管控的、修复后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高于gb 3660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实施后期管理的其他情形地块,需要实施后期管理
近日,广州环投集团下属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环净公司”)成功中标广东省人民医院白云院区项目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服务,中标金额超两亿元。...开发“污染土壤集中处理处置智慧环保信息化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一中心、三平台、多终端,实现污染土壤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全方位管控,确保环境安全、处置高效。
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监测评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治理、效果评估,危废规范化处置,重金属污染防治,新化学物质调查、监测及污染防治,电磁辐射、核辐射污染防治,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等
全力配合上级部门研究制修订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地方标准,地表水走航监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等技术规范
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和土壤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应当按照管控对象不同属性和功能分类实施重点管控。一般管控单元。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4年度)》,新增9地块,移出7地块,详情如下: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4
全力配合省级部门研究制修订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地方标准,地表水走航监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等技术规范
(三)土壤污染防治及地下水修复与管控。包括污染地块、农用地、工矿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控、修复和可持续安全利用技术;黑土地保护技术;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监督管理,推动各市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要求,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相关报告抽查复核,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
坚持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地”共管,全面落实《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试点建立土壤环境网格化监管三级联动机制,完成首个“承诺制”地块修复和首个“土壤淋洗”绿色工程治理。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要求,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相关报告抽查复核,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快推进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建设。严格“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对绿色低碳修复有原则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提出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指导意见》结合我国实际,其适用对象主要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旨在引导土壤污染修复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提高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能力,推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绿色化、低碳化转型。
加快实施124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完成6400余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累计将2058个地块纳入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
附件:1.湖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湖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4月19日附件1湖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附件
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2.编制说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自中标之日起计,中标人须在18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并经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文件且移出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