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土壤环境监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促进土壤污染防治科学技术进步。...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土壤环境监测等情况,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以及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促进土壤污染防治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地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修订。第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土壤环境监测情况以...农业农村、绿化市容等部门编制的有关行业规划,应当包括土壤污染防治内容。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土壤环境质量因素,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三是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做好“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丰枯水期监测,组织地方完成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点位平水期监测。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和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示范项目,推进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重点地块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和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堆存倾倒点情况的排查。
1月16日,陕西省首家土壤环境监测示范实验室挂牌仪式在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举行。...挂牌仪式由杨震主持,高雪玲宣读了授予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土壤环境监测示范实验室”称号的文件。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做了表态发言。
在各省市陆续发布的“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中,指明了主要任务方向,包括大气环境监测、地表水环境监测、土壤环境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生态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等重点内容。
(一)稳步开展土壤环境监测(二)协调推进地下水环境监测(三)有序推进农村环境监测七、突出人居健康,推进声、辐射和新污染物监测(一)深化声环境监测(二)加强辐射环境监测(三)重视新污染物及环境健康风险监测评估八
推动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拆迁、改造及扩建活动,要根据国家、省制定的企业拆除技术规定和监管办法,接受全过程环保监管...按照动态更新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重点监管企业全面落实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设施防渗漏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备案等制度,降低工矿企业污染农用地土壤风险。
依法制定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明确并监督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开展上年度隐患排查“回头看”及成果分析,全面核验潜在高风险企业隐患状况与整改方案制定情况;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加强对土壤环境的监测。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制度。...第十三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卫生健康、林业等主管部门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并实行数据共享。
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对污染扩散出厂界的,要“一厂一策”探索开展风险管控。...(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8.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等,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每年选取不低于10%的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三、提升重金属污染防控水平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核实纳入整治清单的企业整治情况,实施污染源整治清单动态更新。
该规划指出了主要任务方向,包括大气环境监测、地表水环境监测、土壤环境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生态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等。详情如下:
第十条【土壤环境监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农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
日前,广东省梅州市公示了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拟增补专家名单,增补共计23名,专业领域涉及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土壤环境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风险评估、环境保护、农村污水环境监测、环境科学、农村污水设施工程设施建设
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深化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推动实施隐患问题整改,监督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日前,光大环保能源(献县)有限公司就土壤污染隐患筛查和自行监测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详情如下:
自治区本级和14个设区市土壤环境监测、执法、宣教、信息化、应急等基础监管能力建设得到有效提升,111个县(市、区)的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实现全覆盖,并按要求完成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年度任务,为全区土壤环境质量安全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建成全国一流水平的省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打造遥感监测、海洋生态监测、重点流域湖库水生态监测、土壤环境监测、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等系列专项实验室。
对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完成了51个土壤环境监测国控基础点、1个背景点布设和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市未发现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或因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全市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
,初步建成全国土壤环境监测网;颁布《土壤污染防治法》,发布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出台一系列土壤环境管理规章,基本建立了以风险管控为核心的土壤环境管理框架,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
第十四条自治区实行土壤环境监测制度。...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卫生健康、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统一规划自治区土壤环境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实行数据动态更新与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