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为切实降低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过程中的环境与安全风险,保障全区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转移遵循就近原则,不鼓励大规模、长距离转运处置危险废物。
焚烧飞灰、废滤袋和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应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鼓励配套建设垃圾焚烧残渣、飞灰处理处置设施。项目产灰比原则上应控制在 3.5%及以下。...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继续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支持新建或经改造符合标准要求的危险废物焚烧、生活垃圾焚烧等设施应急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偏远地区应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长效机制。
二、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保障能力(一)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转运效率促进收集便利化。持有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许可证的单位应提供规范有序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服务。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t 2893.5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5部分:安全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 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4)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各类固废经收集后在厂区内分区贮存,定期处置,厂区内收集建立了台账,危险固废转运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
包括工程渣土(弃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12月30日(3个工作日)。
提升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利用处置能力,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平陆运河土石方资源综合利用与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
一、试点内容(一)试点范围除医疗废物、感染性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单独收集的危险废物和具有易爆、剧毒属性等环境风险较大的危险废物外
废净化塔填料、变换炉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制酸催化剂、废co2气体脱硫剂、脱硝废催化剂、废润滑油、生化污泥、杂盐等危险废物危废贮存库规范暂存,暂存周期不得超过30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建设规范有序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危险废物转移遵循就近原则,不鼓励大规模、长距离转运处置危险废物。
6.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情况2023年本市实际自行利用危险废物0.0217万吨,处置危险废物0.778万吨,处置危险废物的主要种类为hw49(900-046-49,有机污泥)。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9.《建筑垃圾转运处理电子联单管理标准》(t/cecs 1210-2022);1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4.《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5.《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gb/t 51322-2018);6.
综合处置类危险废物转移处置为全省统筹,综合利用类危险废物转移利用为全国统筹,建议参考《山东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投资建议落实。(二)小微单位集中收集转运项目。不建议建设。
《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脱硝废弃催化剂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我市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试点单位核准最大转运量为29.15万吨/年,2023年实际接收11.90万吨(包含接收社会源废铅蓄电池),负荷率40.8%,个别试点收集中转贮存试点单位接收负荷率低于5%。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含焚烧、填埋)项目(暂存、转运的危险废物项目除外);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涉及新建(自建)危险废物焚烧或填埋处置。
二是规范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处置,明确提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设置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禁止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禁止在非指定场地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全省危险废物小微单位收集转运能力已达到676万吨/年,平均运行负荷率仅约8.4%,各市生态环境局要统筹考虑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分布情况及危险废物收集能力,合理确定收集单位数量和布局,避免能力过剩。
,日常转运、处置由有资质第三方公司负责,贮存间内部建设规范,但危险废物贮存间外侧未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00吨及以上的单位82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57家(含142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13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45家豁免类经营单位、32家小微收集平台、84家废矿物油收集单位、48家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
全省危险废物小微单位集中收集转运能力676万吨/年,平均运行负荷率约8.4%。...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包括焚烧、填埋、物化、水泥窑协同等处置类项目;能力明显过剩的危险废物利用类项目,重点为废矿物油、废包装物、废催化剂、废活性炭、铝灰、废铅蓄电池等类别危险废物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小微单位集中收集转运项目
;增加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设施场地与贮存”管理要求中关于隔离设施的相关规定;增加了“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固体废物的输送”管理要求中关于危险废物的运输、转运、标志标识的相关规定,更改了输送,转运管道的防爆技术措施要求
2.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的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在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移出人、承运人、接受人信息,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危险特性等信息,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