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市(县城)要深入开展生活污水管网排查,全面摸清管网现状,找准淤堵、损坏、泄漏、溢流等管网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主体、责任人和时限要求。...云南省重点区域城市(县城)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工作方案(2025—2027)(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扛牢扛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政治责任,以重点高原湖泊流域、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
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组织环境应 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后期工作、预案管理及附图、附件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按照相应管理规定执行。第四条 环境应急预案管理遵循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关联衔接、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十一条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督管理体系,科学划分网格单元,明确网格管理的对象、标准、责任人及责任追究制度。...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可以将污染防治设施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营。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营污染防治设施,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排污单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排污单位应当配合生态环境主管
2024年9月6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9月10日对该公司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实施行政拘留十三日和十日的决定。【案件启示】(一)分析监测数据,周密调查取证。...将涉案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责任履行情况纳入行政处罚裁量范围,综合考虑企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且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了修复和赔偿的,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近期,经法院审理,判决涉事公司7名相关责任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生态环境部门对涉事公司超标排放行为立案查处,总计处罚306.5万元。...一、长治市乔龙沟水污染案2023年8月26日,长治市沁河流域上游支流乔龙沟河发生水污染事件,虽经有效处置,仍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及经济损失。
;情节严重的,禁止机构从事环境监测(调查)、参与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工作,有关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环境监测(调查)、参与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
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2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5000元,同时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罚款27万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将该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区域统筹,各级政府是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提升全市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质效。
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督察整改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心协力推动整改工作。二是强化政策支撑。...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把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是强化宣传引导。
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企业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制定各项污染防治制度,明确责任人与管理机构,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024年6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并连带处罚该单位主要责任人石某某人民币5.65万元。...,防治扬尘污染。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版)》的规定,2024年1月10日,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7.0687万元,对2名主管人员和4名责任人员分别处以
三是针对性提出居民装饰装修房屋、村(居)民自建房屋排放建筑垃圾要求,规定居民装饰装修房屋、村(居)民自建房屋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委托取得核准的运输单位处理,也可以堆放到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再由管理责任人委托取得核准的运输单位
10万元,同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左某某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造成道路污染的,运输责任人应当自行及时清理;运输责任人不能自行及时清理或者拒不清理的,由县(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运输责任人承担。
该环保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宁波生态环境局对其处罚款人民币7.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0.5万元,对责任人员胡某处罚款人民币
同年4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并连带处罚该单位主要责任人马某人民币5万元。...今年以来,湖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持续开展“利剑”专项执法行动,高效精准打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助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是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省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省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分类管理责任制(一)责任区管理责任人。城镇地区各类责任区场所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下称:管理责任人)按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工程发包单位是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直接责任人。2.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负直接责任。
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公司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挂钩责任人”“红黑榜”制度,强化各类工地、道路扬尘管理,全市1-8月份降尘量同比下降3.7%。...建立健全市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加强
第一条 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废物相关单位)承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第一责任人,应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