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燃煤炉窑二氧化硫排放情况管理的通知(京环保监理字〔1998〕480号);二、关于进行高排放客车尾气排放治理改造换发绿色环保标志工作的通知(京环保气字〔2003〕153号);三、北京市环保局关于征收污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财税〔2015〕71号)、《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的复函》(财综〔2003〕2号)等有关文件同时废止。...《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则对vocs依法不再征收排污费,也不征收环境保护税。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通知废止《关于调整本市污水排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008号)、《关于调整本市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发改价费5号)、《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
近日,财政部、发改委、环保部、海洋局联合发文,要求停征排污费,包括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
《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3〕38号)、《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关于批准收取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的复函》(财综〔2003〕2
其中,排污费包括: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包括:生产污水与机舱污水排污费、钻井泥浆与钻屑排污费、生活污水排污费和生活垃圾排污费
我们对此做过污水排污费的实证分析,发现在现行税率基础上,再提高2-4倍,都在企业和国民经济的承受范围之内。...环境税平移承接了近40年历史的排污费,是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支撑,中国的税收种类亦由此增至19个。中央财经大学研究团队预测称,环保税规模将远超现行排污费,年征收或达到500亿元。
超标污水排污费按月计算;按月还是按季度征收,由省级物价、财政部门商同级环保部门确定。...超标废水、噪声、废气和废渣的收费按《超标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见附件一)、《超标环境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见附件二)、《超标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见附件三)和《超标废渣排污费征收标准》(见附件四)的规定执行
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后,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和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排污费费率到底有多低,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忠的研究,我国的污水排污费标准长期低于治理成本,在2014年提高排污费标准之前,污水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为0.7元/污染当量。
其中,废气排污费143.33亿元,占排污费总额的82.85%;污水排污费12.05亿元,占排污费总额的6.97%;噪声排污费17.26亿元,占排污费总额的9.98%;固体废物排污费0.41亿元,占排污费总额的
二、中国水价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中国的水价政策体系包括四种水费价格,分别是水资源费、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和污水排污费。水价政策由三级政府针对五类用水主体,由六个政府部门分别制定。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要求,各省份应在今年将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而到第二阶段,标准将统一调高至每污染当量5.6元,同时,在每一污水排放口,对5项重金属污染物均须征收排污费。
其中征收污水排污费55.25万元,废气排污费512.56万元,建筑噪声排污费146.29万元,工业噪声排污费99.62万元,危险废物排污费12.22万元,煤炭五统一收费1.58万元。
需指出的是,如果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征收污水排污费。同时,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通知》还要求,向社会公开企业污染物排放、排污费征收及使用情况等信息。
已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单位,不再交纳污水排污费和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严禁用水单位在城市排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擅自将污水直接排入水体,规避交纳污水处理费。
如果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征收污水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暂不调整,仍按原规定执行。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则不征收污水排污费。...此外,在每一污水排放口,对铅、汞、铬、镉以及类金属砷等五项重金属污染物均须征收排污费,其他污染物按照污染物当量数从多到少排序,最多不超过3项的污染物征收排污费。
目前,国家污水排污费收费标准为每污染当量0.7元,对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0.6元。...根据《通知》要求,2015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污染当量
而在征收项目上,加收污水排放中的重金属排放物。同时提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调整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其他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现阶段我国实行的排污费收费标准为2003年由国家计委发布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相比2003年的管理办法,在数额上有所翻倍(2003年污水排污费为每当量0.7元;废弃为每污染当量0.6元。)
新的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会促进排污企业进一步加大治污、减排力度,增强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的自觉性。...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废气、污水主要污染物征收标准提高一倍。
污水排污费收费标准将由每当量0.7元提高到1.2元,废气排污费将由每当量0.6元提至1.4元。若该标准颁布实施之后,则意味着环境税的税率又将高于上述新标准。...苏明介绍,上述方案的最理想状态是一步到位,即将所有主要污染物的排污费改为环境税征收种类,其税率制定原则是高于现行排污费的标准。而据有关媒体此前报道,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也将上调。
第三条排污者向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排放污水,并已缴纳了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污水排污费。第四条排污者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三条排污者向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排放污水,并已缴纳了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污水排污费。第四条排污者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细则中明确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直接向外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污水排污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废气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