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协同治理和设施共建共享,《实施方案》指出,相邻镇可跨镇集中联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垃圾和其它废弃物等协同处理,跨镇(县、市)共建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等。(三)坚持资源循环、就近利用。
针对空间布局,《实施方案》提出,以县域为单元,做好县城、建成区与农村地区的统筹衔接,鼓励跨镇(县、市)共建规模化处理设施,积极培育县域统筹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运营企业,推广设施一体化建设运营和共建共享,避免重复投入和建设
三是强化处理设施共建共享,统筹完善城市、县城、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鼓励通过跨镇(县、市)共建方式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在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方面。...二是加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有条件的规划建设分拣处理中心,以县域为单元或跨县域开展协同处理与资源回收利用。
《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县域统筹、系统治理、绿色低碳、稳定运行”的思路,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优布局、补短板、提品质、保运维,健全收集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持续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
笔者多年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咨询服务,结合《指导意见》,谈几点有关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看法。...《指导意见》出台后,县域垃圾面临的不是要不要分类的问题,而是如何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水平、生活习惯、收运配套能力、处置末端设施进行因地制宜地分类,提高分类的效果和可持续性。
近年来,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方式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明显上升,但大量县级地区生活垃圾清运量小,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条件,生活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存在较大安全环境隐患。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方式快速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相关产业不断壮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明显上升,但大量县级地区
,提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掺烧市政污泥、沼渣、浓缩液等废弃物等措施,推动实现焚烧处理能力共用共享。...针对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地区,《指导意见》鼓励通过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三是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同时明确了到2025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等具体目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快补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构建集污水、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