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第三产业以及居民生活源。集中式包括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
主要针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提出促进危险废物收集便利化和转移快捷化;动态健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保障体系,促进区域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和处置方式,优化偏远地区收集处置方式
2026年底前,实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炉渣零填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飞灰近零填埋。...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收费机制和相应托底保障机制,引导相应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加强协同处置及资源化利用。
城市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动物尸骸、市政污泥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全文如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分类施策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水平,优化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布局,8个市州及格尔木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全面投入运行,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和偏远地区医废的有效收集。
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类措施,加强医疗废物在线申报、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加快推进物联网信息化管理。修订发布《昆明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支持医疗废物处置模式创新。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风险分区分类分级管控。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
2026年底前,实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炉渣零填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飞灰近零填埋。...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收费机制和相应托底保障机制,引导相应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加强协同处置及资源化利用。
此外,部分危险废物类别利用能力不足或利用水平偏低,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工业废盐、铝灰(渣)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地区性不平衡。...其中,综合经营单位对外经营量83.59万吨,负荷率不高,约为19%;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量4.99万吨,负荷率约为63%;收集经营单位收集量5.78万吨,负荷率偏低,约为3%。
集中式设施调查对象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移动源调查对象为省级负责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道路铺装排放源统计工作的部门以及从事油品储存的企业。...工业源调查对象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纳入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不含军队企业),包括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条例。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船舶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还应当依照其规定执行。
全省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下同)产生量逐年增加。...全省主要产生39大类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其中hw11精(蒸)馏残渣、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02医药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以及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产生量较多
核准涉及的危废类别共41类,其中核准利用处置能力前五的类别依次是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铜废物(hw22)、其他废物(hw49)、废酸(hw34)、医疗废物(hw01)。
,全市2023年度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下同)产生量84.18万吨,安全利用处置量84.19万吨(含利用处置上年底贮存量),其中,委托持证经营单位利用处置量49.01万吨,委托符合豁免规定单位利用处置量
一、试点内容(一)试点范围除医疗废物、感染性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单独收集的危险废物和具有易爆、剧毒属性等环境风险较大的危险废物外
、hw23含锌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50废催化剂、hw01医疗废物,总产生量37.09万吨,占全市产废总量的95.96%。...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概况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申报产生量38.65万吨,较2022年增长21.2%(增加量较多主要是hw18焚烧处置残渣和hw21含铬废物),其中:产废企业自行利用处置9.41
市卫健委负责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交接的监管;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强化贮存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分类分区贮存,严禁将危险废物露天堆放。
统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和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3.合理布局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加快完善可回收物收集、运输、分拣体系,开展有害垃圾分类全链条提升活动
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废物焚烧设施(不包含专用多氯联苯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置城镇生活污水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应急处置医疗废物,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分类分步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行分级分类整改,督促贮存或处置量大的企业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废弃物产生、利用单位点对点定向合作,推动废弃物就地协同循环利用。
100吨及以上的单位82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57家(含142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13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45家豁免类经营单位、32家小微收集平台、84家废矿物油收集单位、48家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
)、医疗废弃物(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产生的处置后医疗废物);二为优化厂区现有废水处理系统即渗滤液工艺“两级反渗透(stro+卷式swro)”中的“卷式 swro”作为备用膜组件,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区域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水平、提升城镇环境,实现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等多项相关目标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医疗废物包装和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包装的技术要求和医疗废物识别标志的分类、样式和设置要求,并规定了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包装和识别标志设置的技术要求
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能力28.11万吨/年,包括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1.79万吨/年(含医疗废物0.652万吨)、危险废物填埋处置能力0.70万吨/年,综合利用能力25.62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