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包括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移动源包括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沥青道路铺装、储油库。...四、工业固体废物2023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04亿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0.83亿吨,处置量0.08亿吨。全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232.30万吨,综合利用处置量237.29万吨。
主要针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提出促进危险废物收集便利化和转移快捷化;动态健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保障体系,促进区域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和处置方式,优化偏远地区收集处置方式
+水泥窑协同)类集中处置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项目。...公告显示,总体上看,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远超产生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总体生产经营负荷不高,部分利用处置设施存在长期闲置的情况。
在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建立市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有保障、偏远地区集中处置与就地处置相结合、动态完善“平急两用”处置能力作备用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
继续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支持新建或经改造符合标准要求的危险废物焚烧、生活垃圾焚烧等设施应急协同处置医疗废物。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制度。
强化集中处置设施监管,督促昆明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开展二期项目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问题整改验收,完成医疗废物经营许可换证。
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支持医疗废物处置模式创新。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四)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加强建筑垃圾等源头减量和利用处置,建立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全链条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其中,综合经营单位对外经营量83.59万吨,负荷率不高,约为19%;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量4.99万吨,负荷率约为63%;收集经营单位收集量5.78万吨,负荷率偏低,约为3%。
(七)环境治理业危险废物处置: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集中填埋处置项目(不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单位新建的单独危险废物焚烧或填埋处置自用设施项目。
二、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分析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共计66家(包括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单位13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28家(含清洗废包装桶单位5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33家,
集中式设施调查对象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移动源调查对象为省级负责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道路铺装排放源统计工作的部门以及从事油品储存的企业。
(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乐山市净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运营公司,采用高温干热工艺,可处置hw01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ⅰ期为疫情突发备用,ⅱ期为常规处置使用,处置能力为5475
核准涉及的危废类别共41类,其中核准利用处置能力前五的类别依次是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铜废物(hw22)、其他废物(hw49)、废酸(hw34)、医疗废物(hw01)。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中项网发布12月第一周最新固体废弃物项目汇总,涉及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废盐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等,详情如下:01、山东公司医疗废物处置项目预算投资总额:18334
一、试点内容(一)试点范围除医疗废物、感染性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单独收集的危险废物和具有易爆、剧毒属性等环境风险较大的危险废物外
(一)医疗废物处置持证单位医疗废物持证处置单位1家,为巴中市洁原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核准经营规模3650吨/年,经营类别:hw01医疗废物(废物代码841-001-01、841-002-01、841-
危险废物小微综合收集单位1家,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能力5000吨/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3家,医疗废物处置能力13505吨/年;废矿物油收集单位4,废矿物油收集能力7600吨/年。
一、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能力概况截至2024年10月底,我市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下同)产生量为12.51万吨,利用处置量12.34万吨,贮存量0.36万吨(含往年贮存量)。
统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和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5.强化氰化尾渣、工业废盐等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建设2个国家区域性危废处置中心,谋划建设7个省级危废区域处置中心。
采用高温蒸汽处理工艺,医疗废物日处理量5吨,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全自动高温蒸汽处理生产线、医疗废物暂存间、化验室、配套道路240米、室外附属工程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设备:1、工艺流程:垃圾接收、垃圾焚烧、灰渣处理
二、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分析截至2023年底,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18家(不含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试点单位17家,危险废物豁免利用单位4家。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含焚烧、填埋)项目(暂存、转运的危险废物项目除外);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涉及新建(自建)危险废物焚烧或填埋处置。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置城镇生活污水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应急处置医疗废物,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畜禽粪污和秸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建立健全收集处理体系,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沼渣沼液贮存利用等配套设施。
100吨及以上的单位82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57家(含142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13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45家豁免类经营单位、32家小微收集平台、84家废矿物油收集单位、48家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
二、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情况2023年,焚烧类产能负荷为53.5%,填埋类产能负荷为53.2%,水泥窑协同处置类产能负荷为37.9%,医疗废物处置负荷为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