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全年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4.2%,岁末年初也没有出现“跨年霾”。持续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建成2...持续发挥督察利剑作用,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组织开展第三轮第二批、第三批督察,统筹推进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既关注各地突出问题,又注重查找共性问题,共受理转办群众信访举报3.9万件,推动完成第三轮第二批督察整改方案编制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有权对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安和其他负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第十条鼓励、支持噪声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促进噪声污染防治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推进建立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技术创新体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举报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造成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治理、排除噪声污染。...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立噪声污染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并对社会公开。有关部门应当将噪声污染投诉、违法行为处罚情况通报有关行业管理部门。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同时分别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有权投诉举报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受噪声影响的组织和个人,有权要求责任单位和个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查处情况: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查处。...鉴于该单位首次违法,能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及时整改,对风机采取了加装隔音罩、减震垫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整改后经检测已符合相关标准,且投诉人满意并息访。
、噪声污染、餐饮油烟、新污染物、海岸生态破坏、农村黑臭水...各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和为民办实事的优先项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严从实推进解决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信访举报问题,下决心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固体废物
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全省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公开噪声污染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电子信箱、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及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噪声污染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
第十条(经营场所选址)餐饮业经营场所选址应当符合大气、水、噪声污染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减少对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并与周边自然和人文环境相协调。...第八条(公众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餐饮业污染环境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投诉和举报。...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增强公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日前,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2023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报告由5部分组成——全国噪声状况、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噪声污染防治优秀案例、附表以及编写说明。
第六条(公众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并有权举报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2023年,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和住宅小区噪声污染举报投诉数量较2022年下降20%,进一步营造安静、舒适、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单位按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投诉和举报。...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增强公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0%,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
第十三条(船舶噪声污染防治)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排放的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船舶噪声级规定。...第八条(举报和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船舶污染防治主管部门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对举报人相关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并有权投诉举报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应当设置噪声污染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检举和控告,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举报人。
》《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当前,噪声污染投诉居高不下,位居环境污染投诉举报的第二位,仅次于大气污染,已成为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之一。防治噪声污染,既是关乎“家长里短”的小事,也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四)支持加大建筑施工噪声防治。针对市民关切的施工噪声问题,支持建筑企业采取有效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切实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水平,降低噪声对居民生活影响项目。(五)加快生态环境技术发展。
大连市金州前石永峰空心砖厂超标排放噪声污染物接群众举报,金普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大连市金州前石永峰空心砖厂噪声扰民情况进行了调查,经现场监测,该砖厂南厂界噪声值为65db(a),超过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整改任务及措施(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未按照《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履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