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近日印发《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5个专项实施方案》,给出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景区恢复提升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建,以及城乡住房恢复重建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此次印发的5个专项实施方案,包括: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景区恢复提升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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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5个专项实施方案

2017-12-11 15:07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四川省近日印发《“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5个专项实施方案》,给出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景区恢复提升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建,以及城乡住房恢复重建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此次印发的5个专项实施方案,包括: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景区恢复提升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建、城乡住房恢复重建专项实施方案,实施范围为烈度7度及以上区域。

生态环境修复保护方面,计划总投资为8.59亿元。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力争到2020年,生态环境总体质量基本达到震前水平。期间恢复受损林地植被28.84万亩、草地植被11.7万亩、修复大熊猫栖息地走廊带5万亩。

地质灾害防治方面,计划总投资19.53亿元。全面完成灾区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健全监测预警网络、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提升灾害防御能力。

景区恢复提升和产业发展方面,计划总投资31.56亿元。将九寨沟景区分为生态保护区、封闭保育区和开放游览区,生态保护区禁止游人进入;封闭保育区根据保护与修复的具体情况逐年减小面积;开放游览区根据保护与修复的情况逐年增加面积。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建方面,计划总投资56.3亿元。用3年时间,使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

城乡住房恢复重建方面,计划总投资2.02亿元。力争2018年12月底,完成灾区城乡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7〕101号

阿坝州、绵阳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九寨沟地震灾区科学重建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新九寨的决定》,依据《“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现制定《“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环境修复保护专项实施方案》《“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实施方案》《“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景区恢复提升和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建专项实施方案》《“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住房恢复重建专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8日

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5个专项实施方案

“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环境修复保护专项实施方案

2017年8月8日21时19分,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北纬33.2°,东经103.8°)发生7.0级地震,造成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严重受损。为推进灾区科学实施灾后生态环境修复保护,恢复提升生态环境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在对生态系统损失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实施范围为烈度7度及以上区域。

第一章总体要求和重建目标

第一节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推进九寨沟地震灾区科学重建、绿色发展的要求,充分运用芦山地震灾后生态环境修复的成功经验,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为重点,把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放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大生态、大环境观念,坚持生态环境修复保护与生态保护能力提升、旅游产业恢复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结合,统筹自然恢复与人工治理、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地震直接破坏的生态修复与灾害影响的生态保护,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水生态环境保护,最大限度恢复灾区自然生态功能,着力维护世界自然遗产的完整性和突出普遍价值(OUV),探索世界自然遗产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三区”融合推进生态修复保护的四川实践,推动灾区建设成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的典范。

坚持的原则:

———尊重自然,适度干预。灾区自然生态系统总体保存仍较完整,具有一定的自我修复能力,生态环境修复应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突出自然修复。灾区着力打造大九寨世界旅游目的地,急需在部分区域和重点地段,采取适度的人工干预措施加快生态修复进程,为旅游产业发展提升奠定基础。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统筹世界自然遗产地、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修复,增强生态修复保护系统性和完整性。统筹短期恢复重建与长期生态修复保护,着力提升生态保护能力。重点推进林草植被恢复、生态监测预警、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重大项目,助推灾区绿色经济发展。

———分类施策,科学重建。充分考虑灾区生态特点、生态系统之间的相互关联与作用,合理设置生态环境修复保护项目。分别针对不同生态系统、不同灾害损失类型、不同自然地理条件,因地制宜,因境施策,合理项目布局和建设时序安排,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推动生态环境修复保护科学重建。

———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建立完善集体林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引导林农与社会资本合作。引导建立林地草地股份合作社,创新生态保护机制。积极推行以村民自建、企业自建方式实施林草植被恢复,增加农民生态修复收入,激发农民群众保护生态修复成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牢牢把握生态环境修复保护的公益性、基础性,将生态环境修复保护项目纳入公共财政重点支持范围,保障恢复重建资金。搭建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平台,激励和引导社会企业、公益组织、灾区群众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修复保护。

第二节重建目标

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生态环境修复保护任务,自然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逐步修复,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治理,生态环境总体质量基本达到震前水平,珍稀濒危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重新展现独特魅力。到2020年,恢复受损林地植被28.84万亩(其中珍稀动物栖息地21.88万亩),草地植被11.7万亩,修复大熊猫栖息地走廊带5万亩,恢复受损水土保持工程面积0.1万亩,综合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8平方公里。建成跨部门多领域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预警的大数据信息化平台,用现代技术手段监测灾区生态环境。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控制范围内,环境安全水平有效提升。

第二章建设任务

以世界自然遗产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为重点,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治理为辅,生物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水生态环境修复,加大生物多样性和环境保护,全力恢复受损植被、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最大程度恢复灾区生态环境功能。

第一节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

一、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与恢复

按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及其操作指南的要求,科学审慎有序推进诺日朗瀑布、火花海、熊猫海等遗产点的动态监测和保护与恢复。搭建国际合作平台,组织国内外权威专家和学者,为科学开展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与恢复提供技术支持,开展国际交流、人员培训、研究咨询等工作,做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等国际组织的沟通与衔接工作。根据遗产地保护与恢复需要,完成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修复技术研究、灾害的监测和防控体系研究、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对突出普遍价值(OUV)影响的评价技术导则研究、社区可持续发展管理研究划、保护管理规划等技术成果研究工作。采用先进技术,按照环境友好、影响最小和无新增影响等原则,开展诺日朗瀑布、火花海、熊猫海等遗产点及生态系统的修复和恢复。构建世界自然遗产价值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完成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价值体系及影响因子的动态监测、威胁评估及处理、趋势研究、数字信息化等保护项目,全面提升世界自然遗产管理能力。

二、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与恢复研究

开展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地表征要素及其干扰要素的识别提取、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修复与保育技术、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地质环境敏感性与保护有效评估以适应性管理模式研究。开展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地核心景观震后恢复重建地质研究。开展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地核心景观地质环境、地下水循环系统以及震后变化程度和演化趋势调查研究。开展景观稳定性综合评估,研究提出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地震后核心景观保护与恢复对策与方法。开展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地被破坏湿地修复与微生境重构研究。

三、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地景观与生态保护国家级综合观测站恢复

建设国家级综合观测站,采购离子色谱、粒度等室内分析测试仪器设备,采购安装蒸发散等野外生态监测仪器,建立九寨沟世界

专栏1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

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严格按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有序推进诺日朗瀑布、火花海、熊猫海等核心景观的保护和恢复,建立景点景观综合监测、科研体系。探索钙华坍塌保护性修复、湖泊淤积、沼泽化技术处理方法和震损植被修复保护模式。

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与恢复研究:重点开展九寨沟自然遗产地保护性修复技术方法研究和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地质环境敏感性研究,开展九寨沟世界遗产地核心景观地质环境研究、地下水循环系统调查研究、被破坏湿地修复与微生境重构研究。

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地景观与生态保护国家级综合观测站恢复:建设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的国家级综合观测站1个。

第二节自然生态系统修复

一、保护区外震损林地植被恢复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坚持植被恢复与自然景观培育、生态产业发展相结合,合理配置乔木、灌木、草本植物,加快植被恢复和生态功能提升。在开展植被损毁情况全覆盖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林地受损程度、海拔高度、所处区域,分别采取工程造林、植苗造林和封山育林等措施,实施林草植被恢复。

工程造林。对地处国、省干道及旅游公路沿线、居民点和旅游景点周边等事关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安全生产的损毁林地,在林地清理基础上,采取干砌挡土墙、设置铁丝笼或栅栏、适当客土和配置排灌设施等措施,恢复林地生产条件,栽植抗逆性强、生长快、景观效果好的乡土树种,适当播撒灌草种,加强后期抚育管护,快速恢复震损林地植被。

植苗造林。对损毁林地和严重受损林地(原则上为海拔3000米以下区域),选择抗逆性强、生长快兼具生态与经济效益的乡土树种,采取穴状整地、容器苗或截根苗栽植,加强后期抚育管护,加快恢复林草植被,培育生态经济产业。

直播造林。对有一定土质条件的损毁林地和严重受损林地(原则上为海拔3000米以上区域),采取穴状松土改善播种条件,选择区域地带性乡土树种,对种子进行沙藏、浸种和催芽,提高萌发率,加强后期管护,提高恢复成效。封山育林。对所有一般受损林地以及不宜实施工程造林、植苗造林、直播造林的损毁林地和严重损毁林地,采取设置警示标牌和网围栏、补植补播灌草种、加强巡山管护等措施,促进植被恢复。

二、草地修复

对地震受损区域的草地,采取设置围栏、补播优良原生草种、施肥灌溉、加强管护等综合治理措施,恢复受损草地植被,提高草地综合植被覆盖率。

三、湖泊湿地保护修复

对湖泊湿地生态系统进行调查评估,对湖岸、河岸受损植被进行恢复,对保护区内湿地动物(含鸟类)、植物(含苔藓类)进行监测调查,重建1处阻拦设施。

四、保护区内珍稀动物栖息地修复

根据受损类型、受损程度、功能区位、海拔高度等因素,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采取生境修复、生境恢复、生境保育等措施,恢复受损栖息地林草植被21.88万亩(其中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3万亩)。针对珍稀动物栖息地与世界自然遗产地和自然保护区重叠的特殊性,生态恢复面临修复难度大、制约因素多等突出问题,整合省、州林业科研专业技术力量,开展珍稀动物受损栖息地林草植被快速恢复模式研究与示范。

生境修复。针对实验区海拔3000米以下地处旅游景观线路、景点周边的有安全隐患的损毁栖息地,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恢复栖息地林草植被。主要通过干砌挡土墙、设置生物栅栏、适度客土等措施,恢复栖息地生产条件。栽植抗逆性强、生长快、景观特色协调的乡土树种,适当配置竹类,加强后期抚育管护,快速恢复震损栖息地植被。

生境恢复。针对实验区未实施生境修复的海拔3000米以下的严重受损和损毁栖息地,采取人工种植地带性乔(竹)灌木恢复栖息地林草植被。在有效保护原生植被的基础上,选择抗逆性强、生长快的乡土树种,主要通过植苗造林、直播造林等方式,重点恢复大熊猫主食竹,加强后期抚育管护,加快恢复栖息地林草植被。

生境保育。针对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全部一般受损栖息地、核心区和缓冲区的严重受损及损毁栖息地,以及实验区海拔3000米以上严重受损和损毁栖息地,采取生境保育方式恢复林草植被。主要通过设置警示标牌、补植补播灌草种、加强巡山管护等措施,促进植被恢复。

五、林地清理

对地处交通沿线、城镇和居民点周边、主要景点周边的有安全隐患的受损林地,采取人工清除受损林地中的不稳定石块、倒木及废弃物等,排除林地安全隐患,为区域灾后恢复重建、群众生产生活和旅游产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六、水土保持工程

对受损的坡改梯、坡面水系治理工程、沟道治理工程、田间道路等进行恢复重建,形成以坡面水系为骨架,沟、池、渠、凼、路及沟道防控措施为配套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体系。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恢复重建水土保持工程受损面积0.1万亩、水土保持工程(坡面水系工程及沟道治理工程)10处,综合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8平方公里。创建九寨沟景区国家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科技示范园区。

专栏2自然生态系统修复

保护区外震损林地植被恢复:修复保护区外受损林地植被6.96万亩,其中工程造林0.31万亩,植苗造林1.8万亩,直播造林0.99万亩,封山育林3.86万亩。

草地修复:恢复震损及退化草地植被11.7万亩。

湿地保护修复:在九寨沟国家重要湿地下游重建1处阻拦设施。

保护区内珍稀动物栖息地修复:恢复保护区内受损栖息地林草植被21.88万亩(生境修复0.18万亩、生境恢复1.24万亩、生境保育20.46万亩),其中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3万亩(生境修复0.15万亩、生境恢复0.97万亩、生境保育18.81万亩)。结合工程建设开展不同林草植被快速恢复模式研究与示范。

林地清理:实施林地清理3万亩。

水土保持工程:恢复重建水土保持工程受损面积0.1万亩,修复受损的坡面水系工程及沟道治理工程10处。综合治理小流域2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平方公里。创建九寨沟景区国家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科技示范园区。

第三节生物多样性保护

一、大熊猫基因交流走廊带建设

为促进极度濒危大熊猫孤立小种群基因交流和生存繁衍,采取大熊猫主食竹抚育复壮、补植补造、林下栽竹等措施,修复黄土梁、施家堡—小河、黄土梁—王坝楚等3条大熊猫基因交流走廊带,修复面积5万亩。

二、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

实施川金丝猴典型原生境修复和保育,开展活动频率监测及相关研究。实施珍稀濒危植物麦吊云杉拯救性保护,建立种质资源基因库1处。开展九寨沟县林木种质资源专项调查。在九寨沟县建设面积为300亩的高山生态珍稀植物园,在白河自然保护区外围建设川金丝猴等珍稀濒危物种科研和科普宣教基地。

专栏3生物多样性保护

大熊猫基因交流走廊带建设:修复黄土梁、施家堡—小河、黄土梁—王坝楚等3条大熊猫基因交流走廊带,修复面积5万亩。

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对濒危种群川金丝猴典型原生境进行修复和保护,拯救濒危种群。对麦吊云杉种质资源集中分布小区开展拯救性保护,建立种质资源基因库1处。在九寨沟开展林木种质资源专项调查。在九寨沟县建设高山生态珍稀植物园,在白河自然保护区外围建设川金丝猴等珍稀濒危物种科研和科普宣教基地。

第四节生态保护设施恢复

一、生态保护管理设施恢复

恢复重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工企业、基层林业站等单位生态保护管理业务用房33545平方米,其中修复加固24485平方米,重建9060平方米。配套购置有害生物及森林防火设施设备。业务用房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在世界自然遗产地区域内恢复重建生态保护业务用房,应遵循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恢复重建林区道路、桥梁、给排水管线、供电线路等林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林区公路及防火作业道路154.4公里,林区给排水管道24.5公里,输电线路8.5公里。恢复重建林木种苗设施,重建河堤堡坎(毛石混凝土)2.48万立方米。恢复重建南坪林业局林业苗圃基地50亩,包括恢复重建自动喷灌系统1400米、透视围墙1500米、温室700平方米、业务用房500平方米、改良土壤50亩。九寨沟县苗圃业务用房维修加固1000平方米。

专栏4生态保护设施恢复

生态保护管理设施恢复:建设森林管护站、保护区管理站、林业工作站、森林防火、森林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各类业务用房33545平方米,其中修复加固24485平方米,重建9060平方米。配套购置有害生物及森林防火设施设备。补充森林扑火机具,建设直升机停机坪2处、取水点5个。

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恢复重建林区公路及防火作业道路154.4公里,林区给排水管道24.5公里,输电线路8.5公里。恢复重建林木种苗设施,重建河堤堡坎(毛石混凝土)2.48万立方米。恢复重建南坪林业局林业苗圃基地50亩,维修加固九寨沟县苗圃业务用房1000平方米。

第五节人居环境治理

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全面调查次生灾害对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影响,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修复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系统,改善水源地水质。开展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界,对一级保护区实施封闭和生态隔离。开展灾区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防治地震产生的病原微生物、石油类、杀虫剂等次生环境灾害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建立饮用水水源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

二、农村环境连片治理

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对九寨沟县9个乡(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立垃圾收运体系并配套相应设备。在世界自然遗产地区域内实施人居环境治理,应遵循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环境质量保障

配备环境监测应急仪器设备,满足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期应急监测需要。配备环境监察应急仪器设备,满足环境监察应急需要。配备环境监测基本仪器设备,完善日常环境监测、执法手段,满足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管需要。建设受损的空气自动监测站。

专栏5人居环境治理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维护更换3个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和16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隔离设施和标识标牌,清理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范围非天然土石植被,维护及重新购置损毁设备。

农村环境连片治理:恢复重建九寨沟县9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建立垃圾收运体系并配套相应设备。

环境质量保障:恢复九寨沟县5个监测站点的仪器设备,建设松潘县空气自动监测站。

第六节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体系

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和互联互通要求,在九寨沟县和松潘县布设野外监测站点,自动采集自然遗产、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林火、林业有害生物、巡山管护、旅游等图像及信息资源数据,构建遗产地、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巡山管护等子系统,实现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和预警以及应急防控指挥。

第三章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第一节投资规模

根据灾害损失和重建任务,规划生态环境修复保护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59亿元。其中恢复重建类项目7.76亿元,发展提升类项目0.83亿元。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类别分,世界自然遗产地恢复2.35亿元,自然生态系统修复2.88亿元,生物多样性保护0.69亿元,生态保护设施恢复1.38亿元,人居环境治理0.59亿元,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体系建设0.70亿元。

第二节资金平衡方案

资金筹措采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社会主体筹资、地方政府债券等,各类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8.41亿元,社会主体筹资0.1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0.06亿元。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公益性、社会性和系统性强,灾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修复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等省直部门,要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组的安排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工作机制。加强与地质灾害防治、景区恢复和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衔接,强化协调联动,着力提升恢复重建成效。灾区州(市)、县是生态环境修复保护的责任主体、建设主体和工作主体,负责生态环境修复保护资金保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完善恢复重建工作措施,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成效到位。

第二节强化要素保障

灾区地方人民政府要将生态环境修复保护作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排重点领域,最大程度保障恢复重建需求。省直相关部门要在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污染整治等现有渠道项目资金安排上,加大对灾区的支持力度。按照程序不减、依法加快原则,在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投标和项目进入保护区等方面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科学开展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协调落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征占用林地先占后批、保障灾区重建项目林地使用定额和农房重建所需采伐限额指标等中央特殊支持政策。

第三节加强技术支撑

省直相关部门要抽调专家和技术骨干组建专家服务团,为生态环境修复保护提供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咨询服务,指导灾区科学论证和拟定恢复重建技术措施。建立分级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保证培训效果,提高灾区技术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升工程建设管理和恢复重建成果运用水平。组织相关技术力量,研究并攻克生态环境修复技术难点,加强各类生态修复技术的组装集成。落实科技支撑单位,加大对现有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应用推广力度,积极借鉴和运用林业治山等国内外先进的生态修复成功经验,提高恢复重建质效。

第四节严格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严禁未批先建和擅自调整项目。认真执行《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规定。严格执行招投标等项目管理规定,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督促监理单位严格落实“四控两管一协调”制度,切实加快项目进度,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关键部位和风险点管控,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和舆论监督。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立核算、封闭运行。强化资金审计和监督,对违规使用资金案件和工程质量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加强项目档案管理,真实记录项目建设全貌。

“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实施方案

2017年8月8日21时19分,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北纬33.2°,东经103.8°)发生7.0级地震,对区域自然生态及地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并引发大量次生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灾区群众及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为抓好灾区地质灾害防治,提升灾区地质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在对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实施范围为烈度7度及以上区域。

第一章总体要求和重建目标

第一节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推进九寨沟地震灾区科学重建、绿色发展的要求,充分运用已有灾后恢复重建经验,紧扣灾区实际,把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这一“生命工程”贯穿灾后恢复重建全过程。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与旅游产业提档升级相结合、与民族文化传承相结合、与提升基础设施水平相结合、与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结合、与灾区景区恢复提升协调统一相结合,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为灾区恢复提升和产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地质环境安全保障,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新九寨。

坚持的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自然。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将防治工作贯穿灾后恢复重建全过程,强化地质灾害风险意识,切实增强防灾减灾紧迫感和责任感。尊重自然规律,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与防治工程相协调、相融合,提高防灾减灾科技水平,走出一条生态文明恢复重建的地质灾害防治之路。

———预防为主,合理避让。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的复杂性、动态性,科学合理采取避让、搬迁等主动避险措施,消除隐患威胁。强化隐患调查排查和风险评估,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强化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重点整治,分类施策。分析研判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监测预警、避让搬迁、工程治理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对威胁人口集中区、景区、交通干线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优先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升地质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统筹规划,同步实施。统筹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妥善处理地质灾害防治与自然遗产保护修复的关系。结合自然保护区相关规定,同步实施生态景观保护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实现景区逐步规范有序对外安全开放。

———协调配合,动态调整。灾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开展相关工作。结合灾区防灾形势变化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时动态对实施方案进行科学调整,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第二节重建目标

全面完成灾区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和九寨沟景区重点调查,健全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的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网络,完成已发现的威胁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基本实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全覆盖,基本建成灾区地震烈度速报系统,科学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全面提升灾区基层灾害防御能力。

第二章建设任务

第一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实施调查评价,开展7度及以上烈度区调查工作,查清地质灾害发生地质背景,夯实有效管控地质灾害风险的工作基础。主要有以下工作任务:一是全面完成震后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二是在九寨沟景区开展大比例尺(不低于110000)地质环境及以旅游景区、人员游客集中区、村寨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三是开展九寨沟县250个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四是开展8度及以上烈度区遥感测绘调查。

专栏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开展九寨沟县、松潘县、若尔盖县、平武县4县震后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

九寨沟景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对九寨沟景区内的村寨及景区售票点、出入口、游客游览步道及交通车道路、景点观赏区、休息场地、停车场、办公区域、员工住地等人员集中区域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全域调查精度不低于110000,重点地段按15000精度控制,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地段,评估地质灾害风险。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展九寨沟县250个临时安置点、返迁点、人口集聚村寨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遥感测绘调查:坚持卫星(无人机)遥感与地面验证相结合,提高隐患发现和判识精度及可靠度。开展8度及以上烈度区920平方公里两期激光雷达(LIDAR)、卫星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InSAR)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获取高精度三维地表地形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开展景区73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三维倾斜实景摄影测量和高位远程隐患多期遥感调查,建立覆盖灾区9223平方公里的多尺度应急地图库,在重点区域开展高清影像地图1000平方公里、高清影像动态备灾库3000平方公里、地质灾害防治专用图(12000)200平方公里的测制。

第二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配强监测队伍力量,完善灾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主要有以下工作任务:一是继续加强县、乡、村、社多级联动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网络建设;二是构建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有机融合的监测网络。群测群防专职监测网络建设。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工作实施细则》,扎实推进专职监测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一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对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年度逐点落实监测责任人及专职监测员,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台账。专业监测预警及数据库建设。整合地质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及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地质灾害应急会商、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等专业系统,构建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完善地质环境数据库。

专栏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群测群防专职监测网络建设:对7度及以上烈度区域18个乡(镇)及九寨沟景区、神仙池景区、黄龙景区总计55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群测群防简易监测,设置专职监测员。

第三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通过避让搬迁或工程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主要有以下工作任务:一是对险情重、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农户,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避让搬迁安置;二是对威胁集镇、学校、聚居点、景区等人口相对密集区及交通干线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且难以实施避让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轻重缓急,分年度进行工程治理;三是对震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时维护加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防灾功效正常发挥;四是对威胁较大、险情较重且处置措施相对简易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危除险;五是对地质灾害集中连片发育的典型小流域及重点场镇,探索统筹整合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生态恢复、新农村建设等,进行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实现防灾减灾与富民安民的双赢;六是对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动态纳入年度实施方案,分类采取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监测预警、避让搬迁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威胁。

专栏3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工程治理:对威胁居民点、景区、交通沿线的227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其中九寨沟县72处、松潘县13处、若尔盖县1处、平武县3处、九寨沟景区67处、神仙池景区19处、黄龙景区3处、公路G544线(原S301线)32处、公路G247线(原S205线和S301线)17处。

排危除险:对54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危除险。其中九寨沟县32处、神仙池景区17处、松潘县5处。

震损工程修复:地震损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修复8处。

小流域及重点场镇综合整治:对九寨沟县漳扎镇沙坝沟小流域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整治。

动态防治:结合“5˙12”汶川特大地震、“4˙20”芦山强烈地震震后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对实施期间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分类采取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监测预警、避让搬迁等措施。

第四节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适应公共管理需要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着力推进州(市)、县基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主要有以下工作任务:一是健全县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指导机构,加强县级地质灾害应急专业人才培养和应急装备建设,提升基层地质灾害应急水平;二是完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提高应急值守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互联互通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平台。

应急体系建设。支持州(市)、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托专业单位、科研院校开展地质灾害汛期驻守督导、应急调查等工作,弥补基层技术支撑能力不足的现状。建立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地质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整合地质灾害隐患动态管理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管理系统、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值班值守系统等,构建管理便捷化、资源共享化的数字地质环境管理平台,提升县级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管理能力。

专栏4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

应急体系建设:推进九寨沟县、松潘县、若尔盖县县级应急装备建设及绵阳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心建设,配备应急车辆及必要的专业装备。

地质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九寨沟县、平武县2个县级地质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第五节地震减灾系统工程

实施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建设高密度、大动态、多功能的台站观测系统,实时、稳定、安全的通信网络系统,可靠、高效、先进的数据处理系统,实用、多样、开放的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系统以及坚实可靠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系统。

专栏5地震减灾系统工程

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建设221个基准站、基本站和一般站;数据处理中心;技术支持与保障中心、分中心;紧急地震信息服务中心和分中心。

第六节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支撑

开展生态化地质灾害防治专题研究。促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技术方法上、体系建设上更加融入自然,促使景区地质灾害治理在确保运营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防治工程自然景观化、生态化。

专栏6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支撑

实施生态化地质灾害防治专题研究项目1个。

第七节土地复垦整理

按照主体功能分区要求,坚持尊重自然、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充分尊重灾区群众主体地位,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原则,开展地震受损土地资源复垦整理,按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优先复垦整理为耕地,增加耕地面积,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按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将受损土地资源(耕地、园地)复垦整理为高标准农田。根据生态优先原则,经实地核实并尊重地方和群众意愿,重度受损耕地不纳入复垦整理范围;中轻度受损耕地中的永久基本农田纳入复垦整理范围,非永久基本农田可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受损园地全部纳入复垦整理范围,复垦整理为耕地。

专栏7土地整理复垦

土地整理复垦:整理复垦受损土地资源(耕地、园地)总面积93591.89亩。其中九寨沟县漳扎镇等12个乡(镇)建成高标准农田72646.46亩,若尔盖县包座乡建成高标准农田749.04亩,松潘县川主寺镇等4个乡(镇)建成高标准农田20196.39亩。

第八节气象监测设施建设

气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维护维修受损的部分房屋、挡土墙、围墙、道路、排污、电力供应等基础设施或配套基础设施,为气象基础业务运行提供保障。气象监测站网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警业务平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发布平台和气象精细化地质灾害预警平台;恢复重建数值预报系统;恢复重建人影作业指挥调度处理系统、生态气象监测数据收集处理平台和生态气象业务服务平台及气候变化监测与评估系统;恢复重建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警保障应急供电系统。

专栏8气象监测设施建设

气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对九寨沟县、松潘县、若尔盖县3个县的气象局电源线路、受损的气象业务用房、气象监测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建设及维修加固。

气象监测站网恢复重建:在九寨沟县、松潘县、若尔盖县恢复重建单要素气象监测站46套、9要素自动气象站53套、农田小气候站6套、三维闪电定位仪4套、负氧离子监测站2套。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气象预测预警业务平台等系统。

第九节民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开展民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着眼灾时民众疏散和避灾需要,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点建设。

应急指挥中心改建。利用卫星建立动中通系统,及时上报灾情和实时情况,联通至乡(镇)。

应急场所及储备库建设。按照科学布局、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就近避难等原则,建设城乡避难场所,满足灾害条件下的安全使用,满足人民基本生活保障要求,合理储备相应的生活类救灾物资。

专栏9民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应急指挥中心改建:应急指挥中心重新装修改造100平方米及设备购置。

应急场所及储备库建设:在7度及以上区域12个乡(镇)新建4800平方米储备库12座(400平方米/座),储备库附近新建8400平方米避灾场所12个(700平方米/个)。

第三章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第一节投资规模

根据灾害损失和重建任务,规划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53亿元。其中,地质灾害调查评价0.90亿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0.07亿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5.22亿元(含公路干道地质灾害工程治理1.99亿元)、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0.15亿元、地震减灾系统工程0.83亿元、地质灾害防灾科技支撑0.20亿元、土地整理复垦1.40亿元、气象监测实施建设0.40亿元、民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0.36亿元。

第二节资金平衡方案

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9.44亿元,地方政府筹资0.09亿元。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保障

在地方层面,灾区各级党委、政府承担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州(市)、县级人民政府是专项实施方案实施和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其他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景区主管部门是景区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主体,交通运输部门是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主体。在省级层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是地震减灾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气象部门是气象监测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测绘地理信息部门是遥感测绘调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措施和建设时序,科学高效组织专项方案实施。

第二节加强政策保障

切实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强化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认真执行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推动灾后恢复重建有序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四川省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支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3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府发〔2017〕57号),全力做好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支持保障工作。

第三节加强经费保障

建立健全稳定增长、分级负担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省、州(市)、县各级政府积极筹措资金,落实专项资金筹资责任,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四节加强技术保障

以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地质灾害防治。创新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风险管理研究,推动先进技术在地质灾害早期识别中的运用。

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大力培养地质灾害防治的创新型、复合型和科技领军人才。加强基层应急人才队伍培养,提升应急装备保障水平。加强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海内外地质灾害防治的先进理论和技术方法。

第五节加强宣传培训

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加大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力度。开展形式多样、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一线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及防灾避险应急演练,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干部群众识灾、避灾、防灾、救助能力。

第六节加强监督检查

强化目标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确保重建工作任务的进度、质量和效益。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加强对重建资金全过程的统筹集约使用和监督管理,及时公布资金安排,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附则

威胁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未纳入本专项规划,由相关部门依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防治。纳入专项方案实施的项目因自然条件改变和重建规划调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经论证后按原批复渠道据实调整。

“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景区恢复与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2017年8月8日21时19分,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北纬33.2°,东经103.8°)发生7.0级地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区域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以旅游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经济遭受重创。为推进景区恢复和产业发展,推动民族地区绿色发展,根据《“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在对景区、景观和旅游等产业损失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实施范围为烈度7度及以上区域。

上篇景区恢复篇

第一章总体要求和恢复目标

第一节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推进九寨沟地震灾区科学建、绿色发展的要求,充分运用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成功经验,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以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为动力,突破门票经济,充分发挥景区对区域绿色发展的带动和牵引作用;以科技为引导,探索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恢复的新技术、新模式;突出重点、分批推进,实现景区可持续发展。

坚持的原则:

———改革引领,创新为先。以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管理模式创新为重点,促进遗产地保护管理提档升级。以灾损评估为基础、以深入研究为导向、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具体项目为支撑,探索世界自然遗产灾后保护恢复新模式,科学确定景区保护与修复措施及恢复时序。

———加强监管,安全优先。加大景区监管力度,厘清管理责任,建立联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保护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意识,将维护景区居民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综合运用各类资源与多种手段,全面提升景区抗灾能力,有力保障景区安全。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改善提升景区内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尊重民族文化,注重传承历史文脉,实现社区与景区共同可持续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技术进步,无损修复。严格按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开展景区保护与恢复。强化科技支撑,以技术创新为抓手,采用国内外最新技术,确保景区内的保护与恢复措施不会对视觉景观、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和生物多样性产生新增影响。

第二节恢复目标

以维持和保护九寨沟与黄龙世界自然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OUV)为核心,研发遗产保护恢复新技术、新方法,探索建立遗产地保护管理新模式,减少或防控对遗产的潜在威胁,维护遗产的完整性。创新景区管理机制,突破门票经济,构建包容性利益共同体,带动全域绿色发展。全面提升景区保护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加快民生发展,将九寨沟景区与黄龙景区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西部民族山区绿色发展典范,打造世界遗产地科学保护与研究的国际化合作平台,向世界展示自然遗产震后保护与恢复的中国智慧。

一、九寨沟景区

坚持“分期分区、逐步推进,全面提升”原则,根据地质灾害治理、基础设施恢复情况和《“8˙8”九寨沟地震灾区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科学确定景区游人规模和开放时间等内容。将景区分为生态保护区、封闭保育区和开放游览区共3个功能区。

(一)生态保护区:总面积588平方公里,为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实行严格保护,禁止除管理部门允许开展的科学研究外的一切人为活动。

(二)封闭保育区:为景区的保护与恢复重点区,暂时不对游人开放,根据保护与修复的具体情况逐年减小面积,直到完全开

1.一期(2018年):总面积24平方公里,分为东西两个片区。西区面积20平方公里,以日则沟与树正沟交汇处为界,包括日则沟两岸约1公里区域;东区面积4平方公里,以长海观光平台为界,包括长海观光平台至长海末端两侧约1公里的区域。对区内发生重大改变的老虎嘴,发生较大改变的熊猫海瀑布(高瀑布)、熊猫海、箭竹海、珍珠滩瀑布和剑岩等景点进行充分勘察、监测和评估,研究制定一案一策的具体措施,预防溯源侵蚀等区域水文地质威胁造成级联效应,消除对遗产地的完整性造成重大影响的因素;治理地质灾害隐患;逐步恢复景区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修复旅游配套设施;探索仙女池开放对策,并配套相应旅游服务设施。

2.二期(2019年):面积15平方公里,以日则沟五花海南端为界,包括日则沟五花海南端至原始森林两岸约1公里区域。继续对区内发生重大改变的老虎嘴,发生较大改变的熊猫海布(高瀑布)、熊猫海、箭竹海、珍珠滩瀑布和剑岩等景点进行充分的勘察、监测和评估,研究制定一案一策的具体措施,预防溯源侵蚀等区域水文地质威胁造成级联效应,消除对遗产地的完整性造成重大影响的因素;治理地质灾害隐患;逐步恢复景区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修复旅游配套设施。

(三)开放游览区:在保障区内安全和接待能力恢复的前提下,有序组织游览,根据保护与修复的具体情况逐年增加面积。

1.一期(2018年):总面积108平方公里,包括景区内漳扎镇、羊峒至树正沟至则渣洼沟长海观光平台两岸约1公里和羊峒至扎如沟郭都寨附近两岸1公里区域。治理地质灾害隐患;对区内发生重大改变的景点火花海和诺日朗瀑布、发生较大改变的双龙海进行充分的勘察、监测和评估,研究制定一案一策的具体措施,预防溯源侵蚀等区域水文地质威胁造成级联效应,消除对遗产地的完整性造成重大影响的因素;全面修复区内受损设施;在地质灾害全面评估和资源承载力研究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树正、荷叶和扎如三个社区的居民安置,推进社区可持续发展;提升景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2.二期(2019年):总面积117平方公里,包括景区内漳扎镇、羊峒至树正沟至则渣洼沟长海南端区域、羊峒至扎如沟郭都寨附近两岸1公里区域、日则沟与树正沟交汇处至五花海南端日则沟两岸1公里区域。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继续对区内发生重大改变的景点火花海和诺日朗瀑布进行充分的勘察、监测和评估,消除对遗产地的完整性造成重大影响的因素;全面修区内受损设施;继续提升景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3.三期(2020年):总面积132平方公里,包括景区内漳扎镇、树正沟、则渣洼沟、日则沟和扎如沟两岸宽约1公里的区域。治理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对遗产地的完整性造成重大影响的因素;全面修复区内受损设施;全面提升景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4.长期:维持生态保护区和开放游览区的分区;建立长期的监测和科研体系,全面提升景区整体的保护管理能力,将九寨沟景区打造成为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的国际典范。

二、黄龙景区

将景区分为生态保护区和开放游览区共2个功能区。

(一)生态保护区:总面积1408平方公里,包括望夫石、大马场、淘金沟、雪宝顶、小马厂、松丫子沟、西龙滴水、镇源沟、牟尼沟源头、二道海北沟、熊多河、弓嘎岭、茨沟、西沟和茸巴沟等十五处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区域,禁止游人进入,禁止除管理部门允许开展的科学研究外的一切人为活动。

(二)开放游览区:总面积422平方公里,包括景区内除生态保护区以外的区域。依据《黄龙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04—2020年)》,黄龙景区日容量为2万人,年容量为550万人,建议严格按该规模进行游人规模控制。

1.一期(2018年):对地质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后,在确认景区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对游客开放,发挥恢复阿坝州旅游的引领作用。

2.长期:建立长期的监测和科研体系,全面提升景区整体的保护管理能力,将黄龙景区打造成为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的国际典范。

第二章建设任务

第一节管理和运行机制创新

修复受损管理设施;探索景区管理机制创新,强化景区内外规划与管理协调机制,实现以遗产地保护为核心引领的多规合一;探索构建景区运行新机制,突破门票经济,改变资源管理和利用理念,发挥与景区相关的自然景观资源、植物资源、动物资源、文化资源、淡水资源、矿产资源、特色农牧产品资源、科学教育体验资源的综合价值,实现景点单一利用、单一价值向资源多样化利用、综合价值利用的转变,发挥资源的综合效益,全面提升生态资源的附加值。

专栏1管理和运行机制创新

受损管理设施修复:重建九寨沟景区后期配送中心、维修加固九寨沟景区办公大楼、职工宿舍和公租房等管理设施。

管理机制创新研究:重点开展对景区内外(阿坝州全州)协调一致的管理机制的研究。

运行机制创新研究:重点开展景区及周边区域综合资源价值研究,对综合资源进行系统评估,针对具体景点资源和区域,提出价值提升的综合利用和管理方案;研究制定以景区为载体的区域协调规划。

第二节遗产价值保护

景点的保护和恢复。以自然恢复为主,在必要时采取人工技术干预,包括:可能对突出普遍价值(OUV)和完整性造成显著和重大影响的地质灾害点;可能对游客和居民生命造成重大威胁或损失的威胁点;存在重大、较大水土流失风险并威胁遗产地水体景观的地段。对发生重大改变的3个景点、除剑岩以外发生较大改变的5个景点,均应单独编制保护与恢复专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树正寨等村寨、房屋可在地灾评估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后修复。选择典型地段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和科普展示。地质环境的保护与修复。对景区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评估,编制地灾防治规划,分类治理,措施以自然恢复为主,必要时采取人工干预和避险搬迁。修复地质灾害监测系统、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完善景区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探索应急疏散通道、避难场所和应急直升机停机坪设置。明确环境承载力,控制村镇规模,建筑依山就势,减小对地形地貌的影响。选择典型地段开展相关自然过程的科学研究和科普展示。

水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水环境以水体自净为主,清理垃圾、适度清理地质灾害堆积物。选择典型地段开展相关科普展示。部分高寒湖泊水体和钙华水体因浑浊或者富营养化,一年后仍未自然恢复的,研究评估后采用生物辅助措施加速恢复进程。

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采取生境修复、生境恢复、生境保育等措施恢复受损栖息地和河湖湿地岸线等林草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修复森林管护站、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执法等设施设备,建设林区公路、防火作业道路等基础设施。构建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湿地、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等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体系。

专栏2遗产价值的保护

景点的保护和恢复:严格按照《世界遗产公约》,逐步恢复水文、植被等生态系统,有序推进诺日朗瀑布、火花海、熊猫海等核心景观的保护和恢复,建立景点景观综合观测与科研体系。探索钙华坍塌保护性修复、湖泊淤积、沼泽化技术处理方法和震损植被修复保护模式。对发生重大改变的3个景点、除剑岩以外发生较大改变的5个景点,均单独编制保护与恢复专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

地质环境的保护与修复:开展景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及风险评估,对九寨沟景区67处、黄龙景区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修复1处由地震损毁的主动防护网。对九寨沟景区118处、黄龙景区13处地质灾害点开展群测群防,对部分严重垮塌、目前无法顺利开展应急排查的灾害点,预留资金。完善地质灾害能力建设,增强数据搜集、处理和预测能力。开展遥感测绘调查和斜坡区高位崩滑灾害识别等专题研究。全面提升景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重点研究应急疏散通道、避难场所和应急直升机停机坪设置。

水环境的保护与恢复:开展景区水文地质条件等专题研究。创建九寨沟景区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开展濒危动物栖息地修复工作。对九寨沟国家重要湿地生态系统进行调查评估,对湖岸、河岸受损植被进行恢复,对湿地动物(含鸟类)、植物(含苔藓类)进行监测调查;建设阻拦设施1处,防止虹鳟鱼逆流进入九寨沟国家重要湿地危害原生鱼类。恢复震损林地植被,恢复重建生态保护管理业务用房及配套购置有害生物及森林防火设备。局部封山育林。开展古树名木及珍稀植物的保护性抢救工作。恢复受损的野生珍稀动物紧急救护站和保护站。加大定期巡护频率,加强环保教育宣传。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和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

第三节社区修复与可持续发展

修复受损房屋。在进一步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灾后地质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搬迁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区域内居民。对于重度受损的居民住房,在灾后地灾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的基础上,尽快进行住房重建。

积极促进就业。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培训等方式,解决就业问题。通过灾后社区发展促进就业创业,重视听取群众对社区建设的意见,提升社区居民的主体意识,增强居民自助与互助能力,促进社区的长远发展。

编制镇村规划。编制《漳扎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九寨沟景区传统村寨专项规划》,修复镇村体系,明确建设用地布局,

专栏3社区修复与可持续发展

修复受损房屋:在地质灾害全面评估和资源承载力评价基础上,科学确定景区内居民的安置措施。重建和加固维修农房,新建村民活动中心,统一对村寨建筑实施风貌改造,建设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

积极促进就业:恢复九寨沟县公共实训基地,提供就业培训。

编制镇村规划:编制《漳扎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九寨沟景区传统村寨专项规划》。

第四节景区设施修复

尊重景区自然生态,在保护景区资源的前提下,针对在地震中受损的设施,重点修复游客游览必需的展示、服务、交通和基础设施。设施修复应不对视觉景观和自然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产生新增影响,同时景区内各类设施的修复采用环保材料,机动交通采用环保燃料,各类设施的污染排放必须严格管理,按规划达标排放。展示系统方面,修复游客中心及景区标识和导览系统;服务设施方面,按震前的规模,修复重建景区游客服务设施和休息亭等;交通设施方面,修复景区内车行道、步行道和停车场等;同时,修复给水、排水、电力、通信和环卫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

专栏4景区设施修复

展示系统:重建游客中心和修复景区标识和导览系统。新建观景平台。

服务设施:重建沟口立体式游客服务设施、修复九寨沟景区诺日朗综合服务中心,修复休息亭,修复羊峒等服务部。改建原始森林保护站及日则服务部。

交通设施:修复九寨沟景区车行道76公里、步游道76公里,扎依扎嘎转山步行道22公里。新建九寨沟巡护便道33公里。新建九寨沟景区新能源观光车停车场及配套设施。改造黄龙景

区停车场;维修加固黄龙3公里木质栈道,新建4公里应急电瓶车道。

其他基础设施:修复九寨沟景区综合管道、旅游环保厕所、沟外备用污水处理站、老寨子片区等台区、电缆和配电设施;维修加固黄龙景区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的厂房和配套附属设施设备;修复景区通信基础设施。

第五节强化科技支撑

完善监测体系。在修复已有监测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遗产地的环境监测、生物多样性监测、遗产地安全监测、社区监测、游客数量监测等监测体系的监测目标、内容、指标,增加针对遗产地自然美景威胁因素的识别和控制研究,整合地质地貌变化监测、地上地下水循环系统监测、山地灾害监测等内容,完善监测项目,优化监测指标体系,形成一套正式、完整的突出普遍价值(OUV)保护监测体系,构建九寨沟遗产地大数据平台。建立监测反馈机制,将监测成果反馈至保护管理机构以供决策参考。

加强科研支撑。设立景区院士工作站、国际联合实验室、国际合作基地、博士后工作站和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景观与生态保护国家级综合观测研究站等,同景区监测管理部门一起,对景区各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形成专项报告,指导景区保护和利用。开展地震后自然遗产地相关科学研究,确立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理论与技术方法、世界自然遗产地湿地微生境稳定性保护、九寨沟在地质景观演变与保持技术、水循环系统变化与受威胁遗产点保护修复技术、地质灾害治理与防控技术、突出普遍价值(OUV)保育技术和黄龙钙华地质结构及地下溶洞无损探测、钙华景观防渗保育与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研究课题,同时加快启动和进行景区法定规

专栏5强化科技支撑

建立遗产地突出普遍价值(OUV)监测体系:形成正式、完整的遗产地突出普遍价值(OUV)保护监测体系,构建九寨沟遗产地大数据平台,包括布设野外监测站点、建立世界自然遗产景观与生态保护国家级综合观测站、建立景区智慧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等。

提升科研机构:设立景区院士工作站、国际联合实验室、国际合作基地、博士后工作站和世界自然遗产景观与生态保护国家级综合观测研究站。

课题研究:开展世界自然遗产修复技术研究、世界自然遗产地湿地微生境稳定性保护研究、九寨沟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控体系研究、九寨沟遗产地地质灾害治理与防控技术研究、灾后恢复与重建项目对突出普遍价值影响的评价技术导则研究和黄龙钙华地质结构及地下溶洞无损探测、钙华景观防渗保育及生态修复研究等。

规划编制:加快启动推进《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与《黄龙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和重要片区详细规划工作。

第三章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第一节投资规模

根据灾害损失和重建任务,规划九寨沟景区保护与修复项目估算投资为26.88亿元,黄龙景区保护与修复项目估算投资为0.56亿元,两者共计27.44亿元。其中,恢复重建类项目23.28亿元,发展提升类项目4.16亿元。

第二节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采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社会主体筹资、项目融资贷款和地方政府其他方式筹资等,各类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4.23亿元,社会主体筹资1.61亿元,项目融资贷款20.08亿元,地方政府其他方式筹资1.52亿元。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一节规范管理

遗产地的保护与恢复应当首先循《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及其操作指南、《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干预措施,不得损害突出普遍价值(OUV)和完整性。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和《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景区内的建设项目,应报主管机构审查后,按照有关规定报批,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在遗产地范围内采取的任何人工干预措施,都必须遵循3个基本原则:

———最少原则。人工措施的规模和涉及的空间范围应尽可能小,不能超标建设,并应采取隐蔽措施以减少对视觉景观的影响。

———环境友好原则。人工措施所采用的材料、施工技术以及设施营运,必须是环境友好的,将对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减少到最小。

———无新增影响原则。基础设施修复或重建应对视觉景观和自然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不产生新增影响,原则上不扩大规模、不增加体量,修复或重建设施相对于原有设施,对视觉景观、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与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有所优化或减轻。

考虑到世界遗产地对保护管理的高要求,为严格遵循不对自然生态过程和景观产生新增影响的原则,在遗产地内的保护修复工作,尤其是人为技术干预措施,需要建立和采取更严格的技术规范和更高的预算标准。

第二节严格监督

省级建设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监督管理工作。省级发展改革、文化、林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水利、民族宗教、旅游发展等行政理部门照各的职责范围,做好世界自然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节加强合作

搭建国际合作平台,组织国内外相关科研院所的权威专家,为科学开展景区的保护和恢复提供技术支持,做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沟通和衔接工作,确保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和完整性得到有效保护,确保世界遗产的相关保护恢复措施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认同并顺利实施,争取早日向世人重新展现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的独特魅力。

下篇产业发展篇

第五章总体要求和重建目标

第一节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地区全域旅游创新发展示范区和推进九寨沟地震灾区科学重建、绿色发展的要求,充分运用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成功经验,以基于现代服务业的旅游产业重构作为灾后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问题,坚持沟内和沟外、震区和灾区、生产和生活、重建和重构四大关系的协调发展,转变发展理念,紧密围绕产业与景区、产业与旅游相结合的发展主线,强化旅游业同灾区特色农林业、民族文创产业、现代商贸业的互动融合,运用新技术,依托新载体,探索新模式,培育新业态,打造新平台,发展新产业,力争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把九寨沟“以沟内自然遗产景区为主、以沟外配套业态为辅”的传统产业结构转变为“双峰并峙,多极支撑”的新结构,为解决旅游景区产业单一化问题和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寻找新路子、树立新典范,为世界自然遗产地产业转型发展提供“中国方案”。

坚持的原则:

———因地制宜,生态优化。立足于川西北民族地区生态环保的要求,遵循灾区实际,对产业恢复发展的规模、方式和时序进行科学安排、合理布局,充分尊重灾区的生态文化风貌,促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规划引领,高点起步。紧密围绕建设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战略目标,坚持规划先行,高起点布局、高标准建设、大手笔推进,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和产业发展的资源、资金、政策围绕旅游发展聚集,实现旅游景观全域优化、服务成果全域配给、景区治理全域覆盖、相关产业全域联动、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旅游带动,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关联带动大、综合性强的特点,做实做足“旅游+”的发展模式,促进灾区文旅互动农旅融合发展格局,加速从“围景建区、设门收票”向“景区一体、产业协同”转变,围绕发展旅游业,优化城镇、建设乡村,加快形成全域旅游产业协同联动新体系。

———以人为本,惠民富民。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惠民富民作为灾区产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构建基于旅游产业的“三产融合”格局作为灾区产业扶贫的着力重点。

第二节重建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完成遗产地产业发展任务,基本形成基于现代服务业的旅游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川西北民族地区全域旅游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助力灾区在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一、整体提升旅游产业

至2020年,基本形成以“1+4+4+N”为基本框架、包含九寨沟景区和外围旅游新业态集群的“世界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在保护遗产地生态平衡、控制景区人流量的前提下,力争2020年旅游总收入突破120亿元;依托旅游经济为增长引擎,改造旅游商贸业和旅游文化业的服务新模式,推动灾区旅游业转型升级和与其它特色产业的融合互动,培养生态体验、运动休闲、科普研学、民族村寨、虚拟旅游等新业态,呈现民族地区全域旅游发展的新面貌。

二、培育现代服务业

至2020年,基本完成灾区围绕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灾区产业结构基本形成“双峰并峙,多极支撑”的形态;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商贸流通业、发展电子商务;育打造支撑开放型经济的新载体和服务技术型经济的新平台;加快建设特色餐饮街区,支持农家乐、藏家乐、休闲康养等特色餐饮业发展,开发藏羌特色度假休闲品牌;建设特色民宿、森林人家和生态型自驾营地,构筑景区多层次的旅居需求;培育发展智慧旅游、会展旅游、健康管理、现代物流、应急服务五大现代旅游服务新业态。

三、发展特色产业

至2020年,紧密围绕灾区旅游业发展所创造的高端需求,以“转方式,重质量、强效益、促增收”为核心目标,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牧业和生态林产业,在灾区构建起特色、高效农林业集群,建设牦牛、中蜂、青稞、错季蔬菜、中药材、林木、林下经济等特色种养殖基地;依托特色农林业生产基地,培育建设一批农特旅游产品观光体验园、农业主题公园和休闲农牧业专业村;积极推进“净土阿坝”特色农牧产品、民族药品品牌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农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打造蜂蜜、刀党、川贝母等特色农牧旅游商品品牌;积极对接世界旅游联盟各成员国的产品需求,基本建成以“九寨沟旅游产业示范园”为代表的旅游制造业园区和阿坝工业飞地园区典范;积极促进制造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基本建成一批高原特色产品集中加工区。

第六章建设任务

第一节构建“1+2+5”现代旅游服务业新体系

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产业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基于现代服务业的旅游产业重构,改造旅游商贸业和旅游文化产业两大传统旅游服务业,发展和输入智慧旅游业、会展旅游业、健康管理业、代物流业和应急服务业五大现代服务业新业态,构建灾区“1+2+5”现代旅游服务业新体系,以解决景区产业空心化的传统难题。

一、建设大九寨世界旅游目的地新格局

(一)构建“1+4+4+N”旅游目的地新体系。

围绕“多极支撑”的大九寨旅游新格局建设目标,推进沟内沟外协调发展,以九寨沟景区观光品质恢复提升和漳扎国际生态旅游魅力小镇建设为核心,深度开发中查沟、神仙池、甘海子、九寨云顶四大旅游观光新空间,有效串联松潘、若尔盖、红原、平武四大周边主题旅游大景观,积极运用新技术打造全域镶嵌、星罗棋布的若干特色微景观、微田园、微环境,构建起“1+4+4+N”的灾区全域旅游新格局。

1.建设漳扎国际生态旅游魅力小镇。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漳扎镇,提升高品质、高端化服务能力,有序疏解中低端服务功能,注重风貌打造、文化传承、智慧旅游,促进文化演艺、文化创意、康体活动、休闲度假等产业发展,增强游客体验和舒适度,满足差异化、个性化需求,彰显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自然生态观光、民族风情体验于一体的独特魅力。

2.开发四大生态旅游精品景区。充分利用灾区丰富的生态资源,积极串联沟内沟外,深度开发中查沟、神仙池、甘海子、九寨云顶四大生态旅游度假区,有效辐射勿角、白河、罗依、上寺寨等区域生态文化景点,积极运用新术,引进和布局生态科普、森林康养、运动休闲、民俗体验等生态旅游新业态。

3.串联四大主题旅游大景观。整合九寨沟外围环线上自然生态、历史文化等旅游资源,一体化推进核心景区和次级景点规划建设,有效串联九寨沟世界旅游目的地和周边的若尔盖湿地生态观光旅游区、红原花海河湾观光旅游区、松潘历史文化旅游区、平武大熊猫与白马文化观光体验旅游区四大主题旅游大景观,设计旅游新线路、拓展旅游新产品,其中重点开发松潘—若尔盖—红原红色旅游项目、松潘县小河民国风情小镇项目、松潘县川主寺4A景区项目、松潘县上磨传统村落项目、松潘古城项目、奇峡沟项目、红星岩(七藏沟)项目、白马十八寨文化旅游景区项目、虎牙生态旅游景区项目、报恩寺景区项目等主题旅游支撑项目,构建川西北民族地区全域旅游大框架。

4.融合打造特色微景观、微田园、微环境。把建设微景观、微田园、微环境与打造大景观、大产业、大环境结合起来,依托自然风光、生态经济与民族文化,将藏羌民居、特色小镇和旅游布局有机结合,融合大九寨世界遗产经典旅游线、大熊猫生态家园旅游线、大草原民族风情旅游线、汶川奇迹˙大爱中国旅游线、长征丰碑˙雪山草地旅游线、藏羌走廊˙国道317景观大道旅游线、红原—九黄机场落地自驾旅游线、川西北大草原自驾旅游线等主题旅游线路,推动山川、河流、城镇村庄、公路田野成为各具特色、星罗棋布的景观景点,实现产业互动、文旅相融、高山河谷协调发展。

专栏6大九寨全域旅游工程

甘海子生态文化旅游区:恢复重建甘海子游客服务中心(1个38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恢复提升旅游厕所2个、生态停车场5000平方米、旅游医疗救助站1个等;新建漫游步道约5公里;新建观景平台2个等旅游配套服务设施。

神仙池生态旅游区:恢复重建景区道路10公里、栈道3公里、桥梁3处;恢复提升旅游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新建导视系统1套、给排水、垃圾处理等旅游配套服务设施。

九寨沟县全域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新建全域旅游交通标识标牌约600个、A级旅游厕所约40个、导视系统制作安装约50个、旅游医疗救助站5个、停车休息区15个等。

(二)发展五大旅游新业态。

深度挖掘大九寨旅游资源,重点打造生态体验、运动休闲、科普研学、民族村寨、虚拟旅游五大旅游新业态,开发自驾体验、VR全景旅游等十大旅游服务新产品,加快推动区域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大力推广“回归自然”式生态体验旅游。打造“双核多点”生态体验旅游示范区:以勿角民族生态旅游试验区、罗依全域生态旅游度假区两个生态体验核心区的建设为重点支撑;同时积极运用现代生态旅游工程技术,协同推进羌活沟万年秀国际生态旅游体验度假区和大录、塔玛、陵江、玉瓦、勿角、马家、罗依、纳来河坝八大自驾营地等多个生态旅游基地的建设;培育自驾体验、野外生存两大生态旅游产品;完善营地沿线交通、服务设施建设,提升营地基础配套设施,建立野外应急救援体系。

专栏7“双核多点”生态体验旅游示范区

勿角民族生态旅游试验区:恢复提升骑游道、漫步道10公里;新建旅游咨询中心1个2000平方米、A级旅游厕所建设4个、停车场2000平方米;建设乡村特色民宿100户;新建给排水管网、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

2.深度打造山地运动休闲旅游。推广山地户外运动、因地制宜建设中查沟体验式运动基地、九寨云顶休闲运动基地两个核心户外运动基地,培育甘海子骑马基地、罗依乡滑翔伞基地、马家乡徒步探险基地等多个户外运动体验地,开发山地徒步、山地自行车、山地滑翔伞三大运动产品;引进专业体育管理、教练、保障等人才,确保运动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立专业训练基地,力争建成省体育运动指定高山训练基地;依托生态景区,积极举办“环中国自行车赛九寨沟站”、“九寨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国际智力运动会”、“MMA综合格斗赛”等国际性体育运动赛事,吸引一批国际户外运动组织、协会进驻九寨沟地区。

3.积极开发科普研学旅游。积极探索灾区内具有典型科普和研究意义的地质、地貌及生物景观,结合地域风貌,串联汶川地震遗址—北川地震遗址—叠溪地震遗址—松潘地震遗址—九寨沟地震遗址开发区域地震科普旅游线路,打造黑河大峡谷地质科普走廊、白河乡生态科普旅游基地,形成地震遗址线路和矿产遗址参观、地质科考、动植物科普三大科普旅游产品,满足日益增长的科普教育旅游需求。

4.全面提升民族村寨旅游。重点挖掘灾区白马藏族、安多藏族、西北汉族3类特色民族文化,实施漳扎镇中查村、南坪镇和平二村、勿角乡甲勿村、勿角乡英各村、罗依乡罗依坝村、大录乡大录村、大录乡东北村、保华乡灵华村、双河乡朝阳村、马家乡胜利村十大精品村寨恢复提升工程,开发旅游村寨产品,提升民族文化旅游;推动村寨管理和股份体制改革,设村寨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由政府、企业、村民共同占股,提高村民开发的意愿和积极性,在完成扶贫工作的同时,推动民族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增强文化旅游和乡村旅游的核心竞争力。

5.积极发展虚拟旅游。完善游客服务型APP的创建和运行;推动AR、VR虚拟旅游体验新模式,运用360度全景技术,建立全景旅游网站;开发线上九寨沟VR全景展示,推广现代虚拟旅游新产品,全面提升游客体验。

二、改造两大传统旅游服务新模式

(一)培育三大产业链改造旅游商贸业。

提升旅游住宿、餐饮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依托新技术和新平台提升“吃”、“住”、“购”三大旅游服务产业链,全面改造九寨沟旅游商贸体系。

1.做好“吃”产业链。建设藏餐研究中心,打造藏羌风味、特色野蔬、药膳滋补三大美食品牌,开发藏羌特色歌舞宴,建设漳扎镇边边街、天堂口、南坪九寨大夜市3条特色美食街;加大餐饮业监督执法力度,有效规范餐饮业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业卫生安全水平。

2.做精“住”产业链。恢复受损酒店,完善酒店管理规范,提高酒店主题特色和综合服务能力;控制酒店总数,合理布局旅游住宿点,优化住宿类型结构,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旅游住宿集群;出台乡村民宿建设规范,依托白马藏族、安多藏族、西北汉族等民族文化资源,有序推进100户民族风格的精品民宿、森林人家及户外营地建设工程。

3.做大“购”产业链。打造漳扎镇藏香老街,开发特色手工艺品、养生食材等特色商品零售业态;改造升级农贸市场,实施平台公司运营管理体制,解决当地居民民生问题;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指导当地居民进行产品创新,发展电子商务产品,实现脱贫奔康。

专栏8传统商贸业

九寨沟县特色民宿及自驾营地:依托白马、秦川、安多藏族文化建设特色民宿100户;新建村内道路标识系统、停车场、医疗救助站等配套设施;新建自驾营地8个。

(二)培育四大精品集群提升旅游文化产业。

深入挖掘灾区民族文化资源,培育主题旅游演艺集群、主题节庆活动集群、主题文化创意集群、民族文化产业集群四大精品旅游文化产业集群,以旅游促文化,培育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产业品牌,加快灾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促进民族文化产业精品化、规模化发展。

1.培育主题旅游演艺集群。恢复漳扎镇演艺集群受损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演艺接待服务功能;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打造漳扎高端旅游演艺集群;建设扶州城国际旅游演艺基地,打造集演艺作品制作、文化民俗展演、文创产品研发、旅游演艺衍生品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的文化创意基地、民俗博物馆、特色建筑等旅游演艺产业综合体。

2.培育主题节庆活动集群。依托大九寨民族文化和生态资源特色优势,办好大熊猫节、九寨沟涂墨节,开发麻孜会、燃灯节、九寨原生态音乐节等主题节庆;在传承民族文化的同时,吸纳现代潮流元素,吸引新生代游客,助力大九寨全域旅游、全时旅游。

3.培育主题文化创意集群。构建以扶州城文创研发基地为核心,民族村寨非遗产品生产为依托的“一核多点”九寨沟文创研发生产体系;加大藏羌绣、唐卡、祥巴等特色文化产品的创意设计及深度研发,推动九寨文创产品、旅游纪念品和民族特色工艺品品牌化;依托精品村寨,建立特色民族文化产品生产示范点,拓宽村民增收渠道,助力脱贫奔康。

4.培育民族文化产业集群。保护传承民族歌舞、唐卡和羌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产业品牌,在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和独特性的基础上,加快灾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促进灾区民族文化产业提档升级;着力重建祥巴画院、唐卡画院,重点建设白马文化生态旅游区、秦蜀文化体验区、黄龙非遗特色小镇、度炯文化生态旅游区与藏羌彝文化产业(成阿)飞地园区。

三、发展五大现代旅游服务新业态

(一)打造两大系统发展智慧旅游新业态。

完善灾区信息化设施建设,加快“光网四川”“无线四川”“高清四川”在灾区的推进实施,开展5G试点、推广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二维码、物联网、无人机遥感等技术,建立大数据信息服务和智慧城市综合运营管理两大系统,积极推进大数据在自然遗产地生态保护与监测、景区智能化运维、特色产品商贸服务和现代物流等方面应用,加强资源共享和沟通协作,形成以应用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支撑应用的良性互动格局,推动经济融合发展。

专栏9智慧旅游服务业

智慧旅游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恢复受损光缆,重建九寨沟景区旅游数据平台、智慧景区综合运营管控平台、景区监控、门禁票务等应用系统为一体的智慧管理中心(3000平方米)及设施设备;建设九寨沟县应急救援疏散平台、大数据计算平台、搭建服务云平台;建立数据处理和分析六大模块,实现信息资源集成整合、充分共享、有效利用、深度挖掘,构建跨领域的社会管理型数据资源体系。

(二)打造三大中心发展会展旅游新业态。

建设中查沟九寨˙鲁能会议中心、九寨天堂洲际大酒店会议中心、九寨云顶会议中心;依托特色商品和文化旅游资源,积极吸引和承接展会旅游活动,培育核心会议品牌,打造特色会展旅游服务区。

(三)打造四大产品发展健康管理新业态。

围绕九寨沟高品质的环境资源,积极践行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健康中国重要战略,在世界旅游目的地引入现代健康管理体系和医疗设施设备,引进专业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团队,结合灾区道地中药材和民族医药特色资源,以高端酒店为空间支撑,建设中查沟国际健康管理中心,开发南坪镇慢病管理、漳扎镇体质检测、神仙池高原病疗养、九寨云顶口腔医疗四大健康管理新产品,构建九寨沟全域现代健康管理服务体系。

(四)打造五大平台发展现代物流新业态。

依托九寨黄龙机场口岸服务平台、借助成都自贸区功能辐射,融合供应链服务平台,发展跨境物流业、保税物流业,推动灾区旅游商贸物流业大发展;推进中国高原现代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道地中藏药材产品交易中心等一批大型商贸物流专业市场建设,把灾区打造成为高原特色产品商品交易的区域中心;推进电商物流销售平台建设,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融入世界旅游联盟平台,对接各成员国旅游产品需求,大力发展国际旅游产品贸易。

1.建立出口贸易新平台。推进九寨黄龙机场口岸开放,协同海关、检验检疫等机构,以国家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推动灾区农林业、手工制造业产品的质量提升;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打通国际货运通道,发展跨境电商,实现农产品、旅游衍生品、文化创意品等特色商品“走出去”的战略目标。

2.建设现代物流体系。恢复重建受损物流网点与服务设施,积极推动物流中心、铁路货物储运中心建设,提升公路运输、汽车维修等相关服务;以松潘川主寺物流储备中心为核心,依托九寨黄龙机场、成兰铁路等交通网络,建设松潘中国高原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九寨沟县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平武白马旅游物流基地等一批大型商贸物流专业市场,融入供应链平台经济新模式,形成集仓储、分拣、加工、配送、交易、商务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川甘藏区商贸物流中心区。

(五)打造六大体系发展应急服务新业态。

以九寨沟黄龙景区为核心,以灾区县为主体,充分发挥省应急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作用,建立航空应急救援体系、生态环境破坏应急体系、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公共卫生安全应急体系、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体系六大应急体系,提升灾区的灾害应急能力,推动应急服务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经济增长点。

第二节推动发展特色农牧业和生态林产业

围绕生态发展理念,探索现代农林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农林产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谋划创新农林产业绿色发展措施,开辟农林产业发展新空间、寻求农林产业发展新途径。

一、构建农林业产品流通新渠道

支持以大型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大型物流企业为主导的农林产品快速通道建设;借助B2B、2C、C2C等新兴商业流通模式,

打造线上线下农林产品超市、连锁、配送等新兴流通渠道;依托九寨黄龙机场等口岸机场和跨境电商服务,开拓九寨沟高端农林产

二、依托新平台打造农林业新品牌

加强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合作共建,努力推进灾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国家级认证载体建设,着力推动灾区县道地中藏药材种植示范基地、若尔盖县特色畜牧养殖基地、九寨沟县红腹锦鸡等驯养繁殖基地、平武县高原优质蔬菜示范县等项目的建设,挖掘、培育和保护一批高原优质生态原产地产品,不断增加广大消费者质量获得感,强化高原菌类、牦牛肉制品、刀党参等九寨沟特色农牧业产品的国际品牌形象,打造“净土阿坝”特色农林品牌。

三、培育农林业服务新业态

强化传统农林业同现代服务业的业态融合,发展新兴农牧业和生态林产业,利用农林业产业景观和村寨空间吸引游客前来观赏、休闲、体验、购物,建设藏(农)家乐、牧家乐、森林人家、观光农牧业主题园区等不同层次的农旅休闲体验综合体,促进农林业生产过程和生产空间的旅游化、价值化,提升农林业全产业链附加值。

专栏10发展特色农林业

恢复提升灾区农林业生产基地及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九寨沟县、松潘县、若尔盖县特色种养殖生产基地,恢复提升九寨沟县、松潘县、若尔盖县农林业生产设施及服务体系;建设九寨沟县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平武县特色农业生产基地。

第三节培育发展绿色工业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在保护灾区生态资源的基础上,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推进灾区工业绿色化改造,依托飞地园区模式发展灾区制造业,推广制造工艺绿色化,推动产业模式由单纯制造化向服务化、现代化转型。

一、建设旅游产业飞地园区

积极推进成阿工业集中发展区扩区强园、德阿生态经济产业园区扩区、调位、升级,提升“飞地”园区承接灾区产业的能力,积极探索“飞地园中园”的建设模式,推动“德阿生态经济产业园”中规划1000亩土地建设九寨沟生态旅游产业基地项目;通过政策扶持、专项资金支持,推动灾区受损制造企业移址飞地园区,并吸引国内外旅游名企进驻,以增加就业岗位,带动灾区失业人群“飞地”就业;对接世界旅游联盟成员国的现代旅游产业需求,构筑以旅游装备、旅游商品、文化创意衍生品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引入相关研发、物流、金融、产品认证、知识产权等生产性服务机构和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机构,共同构成服务支撑体系,为生产企业提供各类配套服务,打造西部民族地区制造业“飞地园区”新示范。

二、融合发展加工制造新业态

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落实政策支持,加强灾区道地中藏药材和高原农畜牧业产品的加工基地建设,依托并融入商贸流通平台,加快发展农林特色产品加工业,形成特色产品生产加工产业带;按照“一村一品”、“一寨一特色”的发展思路,以村寨为单位,发展民族特色文化手工制造业,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手工艺品,增加村民收

第七章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第一节投资规模

根据灾害损失和重建任务,规划产业发展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12亿元。其中,恢复重建类项目1.65亿元,发展提升类项目2.47亿元。

第二节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采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社会主体筹资、项目融资贷款和地方政府其他方式筹资等,各类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96亿元,社会主体筹资0.98亿元,项目融资贷款1亿元,地方政府其他方式筹资0.18亿元。

第八章组织实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

在国家和省“8˙8”九寨沟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领导下,建立省、州、县三级管理联动机制,落实各产业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明确重建时序,搭建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在投融资、土地税收、项目孵化、技术支撑、人才培育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发挥市场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吸引各方面资金参与。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恢复重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第二节规范工作程序细化项目管理灾区州(市)、县是灾后产业恢复重建及产业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根据《“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本专项实施方案,细化落实目标任务,编制产业发展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合理确定灾后产业重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估算、年度资金计划等内容。努力做好规划、项目、资金的衔接匹配,严禁重建资金用于重建规划以外的项目,年度实施计划项目一经上级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

第三节落实建设资金强化政策保障

创新资金配置方式,通过财政专项资金、银行贷款、政府债券、居民和企业自筹等多种方式筹集重建资金。减轻灾区企业负担,因地震灾害造成损失的,分类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规模向灾区倾斜;对接旅游、扶贫、绿色发展等项目,支持灾区企业直接融资。实施特色农业保险奖补政策,支持灾区开展特色农业保险。灾后恢复重建需要的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单列管理;启动用地审批快速通道。支持灾区旅游业振兴发展,加大对大九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项目支持力度。支持灾区发展现代农业,支持灾区工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工商方面放宽市场准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第四节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实施效果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恢复重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对恢复重建资金、重要物资和项目的跟踪与管理。对恢复重建资金和重要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定期公布审计结果,确保重建资金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建立健全恢复重建资金、项目和物资档案等级制度。及时公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排、物资使用、项目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阳光重建。

第五节实施分类指导原则确保项目重建完成

严格按照《“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本专项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积极推进灾后产业恢复重建项目的实施。根据不同地区实际,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标准、方式、时序,加强项目组织管理,高效有序推进恢复重建工作。确保产业恢复重建项目在规划期内顺利完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突破重建总体规划和专项实施方案。

第六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

加强灾区对旅游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吸引和各类人才培训,协助做好灾区旅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补充、培训。实施对口人才援助计划,鼓励全省乃至全国人才支援灾区,特别是将对口人才援助纳入省外对口支援的重要内容;强化人才交流机制,鼓励人才走出去,学习国内外先进模式和经验,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各种方式为灾区产业发展培养人才。

“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建专项实施方案

2017年8月8日21时19分,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北纬33.2°,东经103.8°)发生7.0级地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区域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遭受不同程度损毁。为科学、有序、高效地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在对交通、能源、水利、通信、城乡建设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就业与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系统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实施范围为烈度7度及以上区域。

第一章总体要求和重建目标

第一节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推进九寨沟地震灾区科学重建、绿色发展的要求,充分运用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成功经验,紧扣灾区实际,把恢复功能放在首要位置,兼顾发展提升,远近结合,合理布局,着力构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恢复完善能源、水利、通信、城乡建设等础设施功能,全面提升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为灾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坚持的原则:

———保护生态、绿色重建。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加快项目建设的同时,着力维护世界自然遗产地的原真性、完整性,把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贯穿于规划、设计、施工和服务的各个环节,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绿色重建和可持续发展。

———恢复为主,兼顾提升。立足灾区发展实际,把恢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放在首位,统筹考虑灾区恢复重建和提升发展需要,远近结合,合理布局,适当安排对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标志性、全局性意义的提升发展项目,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新九寨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利民为本、改善民生。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做为恢复重建的基本出发点,结合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建设,恢复提升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农村公路、小农水、农村电网等民生工程建设,全面改善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科学重建、确保安全。以保证灾区群众和景区游客基本安全为首要前提,以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主干线为重点,有效避让和整治地质灾害隐患点,科学选址选线,优化设计,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方式、时序,高效有序推进恢复重建工作。

第二节重建目标

用3年时间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加快构建,能源、水利、通信等城乡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巩固提升,为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017年,基本恢复交通、通信、水利、电力等受损基础设施既有功能,加快推进G544线松潘县川主寺至九寨沟县城段等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完成部分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维修加固。

2018年,全面完成受损设施既有功能恢复。九寨沟县第二人民医院(国际旅游应急医疗保障中心)、九寨沟县漳扎镇小学等重建类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并全面开工建设,力争完成公路39.8公里、电网线路73.3公里,水利、通信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重建项目完工率力争达到70%。开工建设G544线松潘县川主寺至九寨沟县城段、九寨沟县漳扎镇至大录乡公路等恢复重建项目和九寨沟县民族体育馆等发展提升类项目。

2019年,完成公路88.5公里,实现松潘110千伏线路恢复改造工程等一批发展提升类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全面完成水利、通信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任务。

2020年,建成公路121.5公里,全面完成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任务。成都至兰州(黄胜关)铁路建成运营,继续推进九寨沟至绵阳高速公路等一批发展提升类基础设施项目。

第二章建设任务

第一节交通

一、恢复交通设施既有功能

修复九寨黄龙机场、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客运站点及配套设施,消除安全隐患,2017年底实现受损交通设施既有功能全面恢复。

九寨黄龙机场既有功能恢复。修复受损的机场飞行区设施设备、动力能源系统、监控通讯设备以及通往机场的公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打造优质的旅游窗口形象。

受损公路及站场功能恢复。全面恢复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受损路段、汽车客运站及公路管理养护设施。对恢复难度大的G544线神仙池路口、新二拐和G213线石大关旧关楼三处重要工点采取工程处治措施,并加强交通管控。

二、提升交通设施服务能力

全力打造灾后恢复重建“川九路”新示范工程,提升灾区交通基础条件,增强干线公路抗灾保障能力,夯实灾区农村公路服务基础。

打造“川九路”新示范工程。进一步传承和创新“川九路”理念,推进G544线川主寺至九寨沟县城段恢复重建,打造安全、智慧的生态旅游新示范公路。积极推进旅游干线公路建设。结合灾区旅游资源优势,实施九寨沟县漳扎镇至大录乡旅游干线公路项目,进一步改善灾区旅游景点景区交通条件。

改善提升农村交通基础条件。结合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继续推进建制村通硬化路,为脱贫致富奔康奠定坚实基础。根据灾损情况,对包座乡、马家乡等受损县乡道以及阿坝州33.6公里受损村道实施恢复重建,进一步提升农村交通基础条件。

三、构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

以交通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为核心,依托九寨黄龙机场、跨区域的铁路、高速公路以及区域内的通用机场、客运站点,加快构建川甘青结合部高效便捷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重点推进成都至兰州(黄胜关)铁路及G4217线汶川至马尔康、G8513线九寨沟至绵阳高速公路建设,实施九寨黄龙机场改扩建工程。规划建设九寨沟通用机场和一批三类通用机场(含起降点),有序推进成都至西宁铁路、成都经马尔康至格尔木铁路、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规划建设观光小火车(窄轨、齿轨)等轨道交通和快速公路,推进铁路、高速公路与九寨沟景区快速交通衔接。

—专栏1交通设施

普通干线公路:恢复重建G544线川主寺至九寨沟县城段121.5公里。

旅游干线公路:恢复重建九寨沟县漳扎镇至大录乡旅游干线公路73公里。

农村公路:恢复重建马家乡道6.2公里、包座路巴西电站拦水坝至包座乡政府段15.5公里、阿坝州受损村道33.6公里。

机场:九寨黄龙机场及机场路修复工程,修复受损的飞行区设施设备等。

第二节能源水利通信

一、能源

实施应急并网项目。加快实施隆康至火地坝110千伏线路工程,实现九寨沟县域电网就近与四川主网联网运行,确保灾区温暖过冬。下一步建设隆康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为应急并网线路提供电源支持。

恢复电网供电水平。恢复重建110千伏甘海子变电站、35千伏黄龙变电站等受损电力设施,实施荷叶、诺日朗35千伏变电站改造及相关线路新建等景区电动车充换电配套项目,加快恢复和重建灾区10千伏及以下电网,确保灾区人民安全可靠用电。

提升景区供电能力。加快九寨沟景区35千伏及以下配网及馈线自动化建设,实现景区电网可观可控,快速自愈,适时实施九寨沟220千伏变电站及配套110千伏送出工程,切实提升景区供电能力,构建智能互动、绿色低碳的一流景区电网。

二、水利

加快恢复受损水利基础设施。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恢复重建漳扎镇、大录乡、黄龙乡、川主寺镇、白马乡堤防工程21.75公里,提高重点城镇以及人口聚居区和安置点区域防洪能力。完善九寨沟县、松潘县、若尔盖县、平武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加固九寨沟生态水文实验站,完善水文监测设施。

三、通信

恢复提升通信服务能力。恢复重建移动通信基站257个、光缆线路367皮长公里,尽快实现居民聚集点、景区和重点旅游线路的通信基础设施既有功能恢复,增强移动通信基站容量和性能,扩大网络覆盖范围,实现灾区所有行政村通光纤,并同步覆盖宽带移动通信网络。完善应急通信综合支撑体系,强化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恢复完善邮政服务体系。恢复重建漳扎镇邮政支局受损邮政用房,购置生产车辆、生产和生活用设备设施,优化邮政服务能力,严格按照邮政行业标准进行生产设施的配套建设,满足灾区旅游业发展的需要,提升邮政业服务水平。

专栏2能源水利通信设施

能源:恢复重建九寨沟自然保护区电力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变电站4座及受损线路。

堤防加固工程:恢复重建堤防21.75公里。

水文基础设施:维修加固九寨沟生态水文实验站,治理滑坡1处,完善水文监测设施。

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九寨沟县、松潘县、若尔盖县、平武县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补充应急救援工具,持续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通信设施:恢复重建受灾县局所24个、移动通信基站257个、基站配套39个、通信光缆367皮长公里,配置相应配套设备。

邮政设施:恢复重建九寨沟漳扎邮政支局生产用房1298.23平方米;采购一批邮政生产车辆与设备。

第三节城乡建设

合理配套城乡基础设施,统筹考虑城乡道路、桥梁、给排水、环境整治、避灾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提升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恢复城乡基础设施既有功能。优先恢复震损城镇道路、桥梁和公共交通系统,结合道路重建,配套实施给排水、垃圾处理建设,统筹生产生活和应急救灾需要。恢复重建17个乡镇受损村内道路、垃圾收集处理、村内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完善69个村的集中供水设施,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加快推进24个传统村落恢复重建。

提升城乡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提升九寨沟、松潘、若尔盖、平武4县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能力,完善污水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加快推进漳扎镇供水管网、垃圾处理设施、松潘县黄龙自来水厂建设。实施漳扎镇至南坪镇白水河流域沿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统筹河道疏浚、城镇防洪堤、市政供排水管网、污水收集处理、市政道路、市政景观小品建设,打造漳扎国际生态旅游魅力小镇。结合灾区老旧城区改造,实施平武县、南坪镇、漳扎镇综合应急避难中心建设。

专栏3城乡建设

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座、污水处理厂4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1座;供水管道20公里、桥梁10座、水厂3座、自来水化验室200平方米,建设平武应急避难场所。

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九寨沟县、松潘县、若尔盖县、平武县17个乡镇中69个村村内道路、排污管网、农村安全饮水、垃圾收集处理、村内公共照明等配套设施。

传统村落建设项目:保护性修复九寨沟县、松潘县23个受损传统村落,修复修缮1300余处传统民居建筑风貌,保护修复1300余处历史环境要素,整治公共环境800余处,打造提升村落整体景观节点680余处。改造平武县白马藏族乡十八寨传统古村落。

第四节教育

按照“维修加固为主、兼顾发展提升”和“先校舍、后设备设施”原则,通过维修加固、恢复重建、新建及设施设备购置,恢复教育基础设施功能,使灾区教育达到并超过震前水平。恢复重建各级各类学校项目17个,建设总规模18.15万平方米。

恢复教育设施既有功能。结合在校生人数和学校受损情况,加快推进漳扎镇小学、漳扎镇幼儿园等校舍恢复重建,维修加固九寨沟县第一小学、平武县白马小学等14所学校受损校舍。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要求,结合实际,改建或重建灾区预制板砖木或砖混结构校舍。

提升教育发展水平。推进九寨沟县玉瓦中学异地迁建(第二初级中学)项目。加强学校应急避难和紧急救灾场所综合能力建设,开展防震防灾演练和教育。统筹整合教育资源,鼓励发达地区学校对口帮扶。加强教师岗位培训和支教倾斜力度,提升师资水平。

专栏4教育设施

重建九寨沟县漳扎镇小学校舍9600平方米,完善设施设备;重建漳扎镇(双语)幼儿园(一期)校舍2750平方米,完善设施设备;地重建九寨沟县玉瓦中学,新建校舍14628平方米,完善设施设备;恢复重建九寨沟第一小学等14所学校部分校舍及附属设施,新增和补足教育教学及功能室设备等。

第五节医疗卫生

结合旅游服务需求,全面恢复灾区各级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和功能,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资源布局更加均衡,结构更加优化的医疗卫生服务和急救体系。恢复重建医疗卫生项目10个,建设总规模4.83万平方米。

恢复医疗卫生设施既有功能。恢复重建九寨沟县第二人民医院、九寨沟县中医院等受损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提升漳扎镇、川主寺镇和九寨沟县城区等地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国际旅游应急医疗保障中心建设,新建直升机停机坪等设施,完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功能。按照达标要求,改扩建白马中心卫生院,恢复重建九寨沟县、松潘县18个乡镇(社区)卫生院和6个村卫生室。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系统,提升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强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灾区基本卫生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落实部属在川医院、省属医院对口支援受灾州、县两级医院机制。强化地方病防

专栏5医疗卫生设施

重建九寨沟县第二人民医院(国际旅游应急医疗保障中心),重建门诊、住院楼、业务综合用房等14000平方米,完善设施设备;重建九寨沟县人民医院,新建医技综合楼5000平方米,完善设施设备。恢复重建九寨沟县中藏医院、松潘县中藏医院(松潘县川主寺镇急救中心)、九寨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九寨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4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恢复重建九寨沟县、松潘县、平武县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个乡镇卫生院、6个村卫生室,配置医疗设施设备。

第六节文化体育(含宗教活动场所)

恢复重建各级文化体育设施项目14个,其中:文物维修保护项目1个、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项目4个、新闻出版广电项目3个、宗教活动场所项目4个、体育设施项目2个。

文物维修保护。对九寨沟县因地震受损的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点进行恢复维修及保护。

恢复公共文化设施。维修加固九寨沟县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文化馆以及农家书屋、社区图书室等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修复受损广播电视设施设备,完善覆盖城乡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配齐基本公共文化设备。提高灾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

恢复公共体育服务设施。修复完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群众健身设施项目1个;恢复重建九寨沟县民族体育馆1个。

恢复宗教活动场所。结合寺庙受损情况和信教群众需求,对扎如寺等23所宗教活动场所受损房屋进行恢复重建和维修加固。以水、电、路、消防为重点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设备。

专栏6文化体育设施

维修加固九寨沟县文化艺术中心15000平方米,完善设施设备;加固维修县级图书馆、文化馆,配备乡镇文化站图书室达标设施设备;维修受损文物;恢复重建九寨沟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设施900平方米,维修加固3152平方米,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备;恢复重建九寨沟县民族体育馆,维修改造20个乡村农民体育健身场所;恢复重建扎如寺等23处宗教场所及配套设施。

第七节就业与社会保障

恢复重建就业保障项目7个,其中:就业项目2个,建设总规模0.78万平方米;社会福利项目5个,建设总规模1.51万平方米。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功能。维修加固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及村级(社区)服务所,新建九寨沟县公共实训基地,完善覆盖县乡村三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系统。完善社会福利功能。恢复重建九寨沟县方舟孤儿院、平武县白马中心敬老院、九寨沟县烈士陵园等各类社会福利设施5个。加强人文关怀,增强灾区群众心理康复能力。

专栏7就业与社会保障设施

维修加固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110平方米,重建漳扎镇服务所300平方米,维修加固13个乡(镇)服务所、130个村级服务站,配置相应设备;建设九寨沟县公共实训基地,配置相应设施设备;维修加固平武县白马藏族中心敬老院、九寨沟县儿童福利设施、九寨沟县烈士陵园、九寨沟县第二公墓等。

第八节社会管理

恢复重建社会管理基础设施项目19个,建设总规模9.6万平修复管理服务设施。以维修加固为主,恢复重建漳扎镇人民政府、白河乡人民政府、漳扎镇工商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管所党政机关和监督监管机构办公、业务用房。恢复重建漳扎镇郎寨村委会、从牙村委会和玉瓦乡石门村活动中心等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

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应急大数据云平台,提升灾区政府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为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重建全程提供专业数据支撑、决策支持和综合服务。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发挥乡镇公共服务设施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

第三章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第一节投资规模

根据灾害损失和重建任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6.30亿元。其中,交通(含机场)35.12亿元、能源5.64亿元、水利1.78亿元、通信(含邮政)0.68亿元、城乡建设6.76亿元、教育1.83亿元、医疗卫生1.87亿元、文化体育(含宗教活动场所)1.27亿元、就业和社会保障0.39亿元、社会管理0.96亿元。

第二节资金平衡方案

资金筹措采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社会主体筹资、项目融资贷款和其他方式筹资等,各类项目资金来源如下:

交通基础设施(含机场)估算总投资35.12亿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8.1亿元,社会主体筹资6.69亿元,其他方式筹资0.33亿元。

能源水利通信基础设施估算总投资为8.09亿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48亿元,社会主体筹资2.23亿元,银行贷款4.08亿元,其他方式筹资0.3亿元。

城乡基础设施估算总投资为6.76亿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25亿元,政府债券3.94亿元,其他方式筹资0.57亿元。

教育设施估算总投资为1.83亿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83亿元。

医疗卫生设施估算总投资为1.87亿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87亿元。

文化体育设施(含宗教活动场所)估算总投资为1.27亿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01亿元,社会主体筹资0.26亿元。

就业和社会保障设施估算总投资为0.39亿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0.39亿元。

社会管理设施估算总投资为0.96亿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0.96亿元。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灾区州(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沟通、前期工作协调和项目推进机制,科学高效组织方案实施。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恢复重建的各项指导、协调工作。灾区州(市)、县要切实担负恢复重建主体责任,充分激发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推进项目实施,确保灾后恢复重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节规范工作程序细化项目管理

遵循基本建设程序,采取部门和地方并联运行、提前介入、交叉作业、无缝搭接的工作方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建立便捷、高效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制定和落实加快建设的工作方案,倒排工期、细化目标,有序推进。认真履行项目管理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严禁超标准建设。不得擅自调整本方案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严肃查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项目和施工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第三节落实建设资金强化政策保障

根据受损程度和项目轻重缓急,优先安排受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恢复。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下达后,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计划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各级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恢复重建资金安全使用。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构建针对性强、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支持政策体系。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的信贷投放。灾后恢复重建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省下达给灾区州(市)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单列管理;指标不足的,由省调剂解决。启动用地审批快速通道,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加大就业援助和失业救助,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给予灾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政策支持,配优配强灾后恢复重建技术人才队伍。

第四节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实施效果

灾区州(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相关规定,强化恢复重建目标管理,将方案年度计划纳入目标考核。加强项目执行的跟踪督查,落实项目建设管理的“负面清单”制度。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恢复重建资金、项目和物资档案登记制度。及时公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排、物资使用、项目进展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城乡住房重建专项实施方案

2017年8月8日21时19分,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北纬33.2°,东经103.8°)发生7.0级地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城乡住房不同程度损毁。为推进城乡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根据《“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在对城乡住房建筑安全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实施范围为烈度7度及以上区域。

第一章总体要求和重建目标

第一节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推进九寨沟地震灾区科学重建、绿色发展的要求,采用“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方式,优先重建城乡居民住房配套设施,恢复受灾群众正常生活,推进城乡住房恢复重建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与旅游产业提档升级相结合、与民族文化传承相结合、与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结合,有序推进城乡住房恢复重建,让受灾群众尽快住进经济、实用、安全的永久性住房,把灾区建设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典范。

坚持的原则:

———科学重建,确保安全。灾后恢复重建应充分考虑灾区的地形地貌特征、民族生活习俗与城镇产业发展等特征因素,科学制定符合灾区发展特点的城乡住房恢复重建标准、分类处置方式,确定合理的重建规模,达到技术可靠、因地制宜、节约成本、方法科学的目的。按照“三避让”原则科学选址,确保住房重建项目避开各类地灾隐患点,按照“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原则,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和防灾避让标准,达到防灾减灾和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以人为本,保护文化。把城乡住房重建放在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位置,优先安排建设资金与土地供应,在重建中完善城市与农村的居住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居住空间环境品质,帮助灾区人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在城乡住房重建中尊重民族文化,传承历史文脉,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处理好重建与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的关系。

———生态为基,绿色重建。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城乡住房恢复重建过程中强调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科学确定城镇人口规模和建筑密度,尊重自然格局,合理布局城镇与新村建设空间,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与低碳交通方式,加大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政府组织,群众主体。借鉴芦山、康定地震恢复重建经验,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恢复重建思路,在充分尊重灾区居民意愿的前提下,政府组织协调制定规划、出台政策,调动受灾群众参与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建房的主体作用,营造良好的恢复重建秩序,推进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节重建目标

力争2018年12月底完成灾区城乡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让灾区群众住上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功能齐全的住房,实现城乡居民住房安全性能明显加强、设施配套进一步完善,地域特征和文化特色突出的总体目标。2017年12月底完成城乡“严重损坏”“中度损坏”和“一般损坏”住房的维修加固。2018年12月底完成城乡“严重受损需拆除”住房的重建工作,同时灾区集中安置点配套相关设施建设完成。

第二章建设任务

九寨沟地震灾区城乡住房需重建416户(4.29平方米),维修九寨沟地震中住建部门对城乡住房建筑地震破坏等级划分为“严重受损需拆除”“严重损坏”“中度损坏”和“一般损坏”四个等级。根据当地抗震设防的具体等级要求,鉴定后的住房处置方式分为:

(一)重建

城镇住房多数承重构件倒塌、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和部分倒塌,以及在灾后住房性能鉴定中确定为“严重受损需拆除”的,农村住房在灾后住房性能鉴定中确定为“严重受损需拆除”的,应纳入重建或拆除重建处置。

(二)维修加固

城乡住房多数承重构件裂缝、部分明显裂缝、非承重构件严重破坏的;城乡住房个别承重构件出现轻微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明显破坏、附属构件有不同程度破坏的;城乡住房承重构件完好、个别非承重构件轻微损坏、附属构件有不同程度破坏的;或在灾后住房性能鉴定中确定为“严重损坏”“中度损坏”和“一般损坏”的,应纳入维修加固处置。

二、住房重建用地标准

农村住房灾后重建鼓励以相对集中新村形式进行建设,其新村建设用地指标以《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宅基地面积为依据,即人均宅基地为40平方米,借鉴全省新村规划建设实践以及芦山、康定灾后恢复重建经验,确定地震灾区农村住房人均用地标准为50平方米—70平方米。原址重建用地标准不得突破原宅基地标准。

三、住房恢复重建标准

(一)城镇住房

借鉴芦山、康定地震灾后城镇住房恢复重建经验,城镇住房主要以安居住房为主,户均按8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进行测算。

(二)农村住房

根据“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总体要求,借鉴芦山、康定地震灾后农村住房恢复重建经验,灾区农村住房恢复重建按户均1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进行测算。

第二节城镇住房建设任务

一、建设任务

(一)恢复重建

根据城乡住房恢复重建标准,对鉴定为“严重受损需拆除”的城镇住房采用重建或拆除重建的方式重建,灾区城镇住房恢复重建规模为201户(1.71万平方米)。

(二)维修加固

根据城乡住房恢复重建标准,对鉴定为“严重损坏”“中度损坏”和“一般损坏”的城镇住房采取维修加固的方式进行恢复,灾区城镇住房维修加固规模为3503户。

二、时序安排

2017年:2017年9月底,灾区所有城镇住房重建及维修加固项目全面开工,2017年12月底城镇住房维修加固项目基本完成。

2018年:2018年12月底,完成城镇住房重建工作。

第三节农村住房建设任务

一、建设任务

(一)恢复重建

根据城乡住房恢复重建标准,对鉴定为“严重受损需拆除”的农村住房,采用重建或拆除重建的方式重建,灾区农村住房恢复重建规模为215户(2.58万平方米)。

(二)维修加固

根据城乡住房恢复重建标准,对鉴定为“严重损坏”“中度损坏”和“一般损坏”的农村住房采取维修加固的方式进行恢复,灾区农村住房维修加固规模为18620户。

二、时序安排

2017年:2017年9月底,灾区农村住房重建及维修加固全面开工,2017年12月底,灾区所有农村住房维修加固项目基本完工。2018年:2018年12月底,灾区农村住房恢复重建项目完工。

第三章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第一节估算范围与原则

一、估算范围

(一)四川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住房投资估算包括受灾区域的城镇和农村住房建安投资。

(二)灾后住房性能鉴定中确定“严重受损需拆除”的城乡住房,列入重建费。“严重损坏”“中度损坏”和“一般损坏”的城乡住房列入维修加固费。

(三)前期的临时安置和过渡安置费用以及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与规划期末物价上涨因素未计在内。

二、估算原则

(一)凡国标、行业标准有明确标准和规定的按标准执行,凡标准中无规定或不适用于本次重建的,参照类似项目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二)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实事求是确定估算标准。

(三)按照住房损毁的户数、恢复重建标准以及恢复功能原则进行投资估算。

(四)按全省城乡住房平均标准对灾区城乡住房恢复重建所需的投资额进行估算,供宏观决策和与国家政策对接使用。

第二节估算标准

一、城镇

城镇住房重建平均建安造价按20万元/户测算,城镇住房维农村住房重建平均建安造价按2000元/平方米测算,农村住房维修加固费平均按5000元/户测算。

第三节投资规模与年度投资

一、投资规模

根据恢复重建规模和估算标准测算,九寨沟地震灾区城乡住房总投资为2.02亿元。

二、年度投资计划

根据恢复重建时序安排和项目投资测算,2017年年度投资约1.38亿元,2018年年度投资约0.64亿元。

第四节资金筹措

城乡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和加固资金主要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赠、市场运作、受灾群众自筹等方式筹集。其中,政府补助由省级相关部门对口争取国家资金和省财政整合资金组成;社会捐赠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国外捐赠的资金组成;市场运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住房建设单位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筹措的资金组成;受灾群众自筹由受灾群众利用自有资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等组成。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一节建设及供应

一、城镇住房

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可分别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居民自行组织。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由居民委托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具备相应资质资格专业机构进行加固设计和加固施工。

(二)居民自行组织。由居民委托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加固设计和加固施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支持,加强监管。

二、农村住房

(一)农村住房重建

1.强化规划引领

各县住房城乡建设和规划部门在综合掌握分析灾损情况的基础上,遵循“规划先行,规划引领”的方针,科学制定灾后农房重建实施方案。农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与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相结合,与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与民族文化传承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相结合,与旅游产业提档升级相结合,突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2.尽快实施农房重建

农村住房恢复重建空间布局由异地重建与就地重建两种组成,恢复重建主要以就地重建为主。就地重建是指在本村域范围内恢复重建,又细分为原地原址重建与原地异址重建两种类型。原地原址重建是指在原宅基地上重建的方式,原地异址重建是指在本村域范围内另选宅基地重建的方式,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适度集中建设。异地重建是指由于耕地灭失等生活生产设施无法恢而跨村域恢复重建的。鼓励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内的农民迁出,不得在核心区内新增聚居点。依据相关规划和地质灾害评估结论,符合原址或异址分散重建条件的,当地政府应当给予支持,按照轻重缓急要求有序推进,成熟一个,批准一个。同时当地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设计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住房建设方案图和施工图,供建房村民选用。农村住房建设通用设计图集应当免费提供。不符合分散重建条件需异地或原址集中重建的,应纳入灾区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依据相关政策、条件和程序实施。

3.确保质量安全

省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引导农村居民主动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严格执行农村居民住房抗震防灾强—过程全方位监管,确保农房重建质量安全。

4.统筹实施重建工作

依据本地区总体规划,统筹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科学合理考虑道路、给排水、环卫及绿化等公用设施布局,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在充分尊重受灾群众意愿和方便生产、生活的基础上,坚持集中居住与分散居住相结合,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联建、统规自建等方式推进农村居民住房重建。

5.坚持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相结合

对相对集中恢复重建的农房,尤其集中在40户以上的,严格按照新村规划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按照“房前屋后、瓜果梨桃、鸟语花香”的要求和“小、组、微、生”理念,利用山水田林等自然件和生态优势,突出产村相融,塑造特色风貌,建成一批体现地域特征、藏区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幸福美丽新村(藏家新居)。

6.坚持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相结合

传统村落因灾需恢复重建的农房,要按照传统村落保护要求,在保护村落的传统格局、街巷形态肌理、历史风貌及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环境的前提下重建,继承和凸显民居风貌地域特色和乡土气息。对因灾受损的有价值农房,按照修旧如旧的要求进行维修加固;对因灾受损、风貌与传统村落不协调的农房,结合维修加固对其风貌进行整治。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遗址、建(构)筑物、村落格局和具有农村特色、地域特色以及民族特色的建筑风貌、场所空间和自然景观进行严格保护。

7.紧密结合生态旅游开发

九寨沟地震灾区在国家主体功能区中的定位主要是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农房重建应与生态保护、生态旅游开发相结合。充分利用旅游业的富民功能,引导适宜旅游的村庄集中安置重建,与生态旅游景观打造、藏家乐乡土风貌打造和民族传统建筑风貌紧密结合,统一规划,强化生态产业支撑。

(二)农村住房维修加固

1.由农民委托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加固设计和加固施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支持,加强监管。由农民委托具有从业资格的专业工匠进行加固施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相关标准图集,给于技术指导。

2.设立审批报件绿色通道。各地应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灾区,实施现场联合办公。一般损坏(轻微和中度损坏)程度的农房维修加固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群众制定并审查批准后实施。

3.房屋需重建或维修加固的农户应与承建单位或工匠签订协议,明确有关约定、义务和责任,履行合法手续。

第二节相关扶持政策

一、补助政策

支持城乡住房重建,对因住房毁损(指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不可修复)导致无房可住的受灾居民给予住房重建资金补助。支持城乡住房维修加固,根据房屋破坏程度实行分档补助,其中:轻微破坏1000—3000元/户;中等破坏3000—5000元/户;严重破坏5000—8000元/户。

二、税收政策

纳税人因地震灾害造成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金融政策

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安排灾区灾后重建信贷资金,在信贷规模上向灾区倾斜,启动灾后重建授信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城乡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地方特殊市场准入政策,鼓励有实力的融资担保公司在受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灾后恢复重建;鼓励在受灾地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将注册资本金准入门槛降低至不低于5000万元。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完善应对灾害的保险支持体系,实施财政保费补贴政策,推动灾区开展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建立绿色理赔通道,简化理赔程序和环节,做到保险赔款应赔尽赔快赔。

四、土地政策

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用地需求,统筹考虑原地重建、易地重建等不同类型的用地需求,合理确定灾区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保障城乡住房重建用地;允许对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优化各类用地结构和布局。启动用地审批快速通道,对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城镇村和配套基础设施优先安排供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可以边建设边报批。

第三节实施步骤

一、登记建档

受灾州(市)、县人民政府应根据城乡住房损毁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城镇由居民提出申请,当地民政和房管部门根据灾后住房鉴定报告,确定帮助对象及其类型;农村按照灾民申请、群众评议、村组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确定帮助对象及其类型。

二、规划设计

受灾州(市)、县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城镇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布局,抓紧组织重建居住区和新农村社区的规划设计,制定完整的实施方案,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要按照相关抗震防灾等住宅设计规范与质量标准的要求,加强城乡住宅的针对性抗震设计,并采用行之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提高居住区和新农村社区的规划设计质量。

三、工程建设

对城乡住房恢复重建工程实行全程跟踪、指导督促和质量监管,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建设进度。城镇住房应当根据抗震设防和节能环保的要求,选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材料和构配件,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并加强工程监理,保障建设质量;农村住房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定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乡村规划师或者建筑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达到现行规范对住房抗震设防的要求。

四、验收检查

城镇住房加固工作完成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建立完整的灾后恢复重建资料档案、进行房屋产权确权;农村住房要加强检查,完成“一户一表一卡一证”(建房审批表、建房登记卡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一乡一册”(恢复重建花名册),以及“一县一台帐”(农房恢复重建户台账)的档案登记工作。

第四节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灾区州(市)、县要切实加强对城乡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各级发展改革、经信、财政、民政、国土、住建、税务、工商和金融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相互密切配合,做好对象确定、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加强管理,加快建设进度

地方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方便群众、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全力推进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从项目立项、土地供应、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方面加强服务,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城乡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圆满完成。

三、加强监管,确保建材供应

建立政府组织和市场供应相结合的供给体系,大力组织货源,建立绿色通道,保障建材供应;加强建材质量监测,严把建材质量关,为灾后城乡住房重建提供合格的建筑材料;依法规范市场主体,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建材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鼓励和推广使用新型节能环保建材。

四、加强审计,用好建设资金

住房重建资金要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各级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尽快完善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管理规定,开展对重建资金使用的专项审计,对政策落实和建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障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五、创新机制,强化保障

充分调动城乡居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城乡居民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积极探索“政府组织、群众主体、多元投资”的恢复重建机制,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住房类型和不同产权形式,制定不同的政府支持、信贷优惠和社会帮扶政策,多渠道筹集重建资金,有计划、分步骤、高质量地推进城乡住房恢复重建。

六、加强宣传,坚持正确导向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鼓励受灾群众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宣传和推广各地灾后城乡住房恢复重建的经验和做法,鼓励探索灾后城乡住房恢复重建的新方法和新模式。

七、加强督查,狠抓目标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采用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限期完成的方法,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将灾后城乡住房重建目标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确保城乡住房重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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