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疫情环境风险,多次召开部长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出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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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2020-02-24 17:43 来源: 国家长江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 作者: 长江中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疫情环境风险,多次召开部长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出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长江沿线省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履职、主动作为,访查疫情、处置危废、驰援物资,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环保责任,全力支撑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长江中心微信公众号推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系列报道。

一、国家的部署

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月21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部署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联防联控。已发生肺炎疫情的地方,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参照有关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科学应对并妥善处置医疗废物。未发生肺炎疫情的地方,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做好应对准备工作。为保障医疗废物处置能力,通知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立即组织建立行政区域内各地市间的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科学调配医疗废物处置资源;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优先收运和处置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月28日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指南》指出各地因地制宜,在确保处置效果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实行定点管理;也可以按照应急处置跨区域协同机制,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转运至临近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将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与其他医疗废物实行分类分流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1月28日印发《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1号)。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及时处理产生的医疗废物,避免各种废弃物堆积。

二、地方的响应:多地加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

疫情最为严重的湖北,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第一时间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第一时间开展重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医疗废物运输环节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专项检查,确保医疗废物全部无害化处理。其他长江沿线省市也及时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部署,部分地区部署如下: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住建厅于2020年1月29日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废水及特殊垃圾管理的紧急通知》,坚决防范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事件,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通知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及确诊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口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要使用双层专用包装物密封包装,密封后禁止打开。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要使用固定专用运送工具,确保医疗机构储存的医疗废物24小时内得到及时、规范转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医疗废物,在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台账,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严禁超标排污和偷排偷放。生态环境部门按规定开展污水取样和监测,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于城乡居民丢弃的口罩等防护器材,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丢弃的口罩等防护器材、有发热等疑似症状居民家庭产生的生活垃圾,要作为特殊有害垃圾进行规范管理。各地要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增设或改设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由住建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实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并在衔接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部门后,统一交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专门处置。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于1月23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有关通知》,通过对辖区内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医疗卫生与疾病防治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服务与指导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医疗污水、医疗废弃物等的无害化、规范化处置工作,防止二次污染。之后,与江苏省卫健委联合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技术指南》,从新冠医疗废物的范围、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和工作人员防护、更换后的防护用品处置等方面做了专门要求,确保新冠病毒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1月28日印发省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该指南由生态环境厅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参与编制完成,分别从预处理与分类包装、收集与运输、暂时贮存、集中处置、卫生防护、应急处置的环境监测以及废弃口罩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要求。突出了收运处置的联防联控,注重防控措施的操作实效,还特意明确了废弃口罩的污染防治技术要点:一是明确收治疫情患者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和病区(房)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产生的废弃口罩按照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清洁区产生的废弃口罩应按照常规医疗废物要求管理,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口罩按照生活垃圾中的特殊有害垃圾管理;二是要求城镇居民小区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产生的废弃口罩,经集中收集、消毒后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落实“三专一及时”的技术要求。农村地区应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执行;三是针对容器设置、投放、清运消毒、规范处置和作业防护等5个重点环节,分别提出具体技术要求,并落实技术指导责任到各职能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1月29日印发《关于确定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备用设施的紧急通知》,确定将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攀枝花)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四家企业,作为全省备用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于2月3日发布《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各环节工作要求的通知》。通知要求,浙江各地应在处置医疗卫生机构日常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同时,要优先保障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的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的处置事宜,要优先接收和处置。明确了在收集与暂存、转运、处置等三个环节上具体要求。此外,通知专门针对隔离点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垃圾的环境管理也提出了要求,明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向当地疫情防治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应将隔离点和居家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浙江省建设厅《关于抓紧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设置专用容器,采用专车运输,直送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建立了疫情专项防控、信息报送、协调沟通、应急预案、排查预警等五项制度,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督促指导、技术支持各区县和14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序、及时、安全、高效处置医疗废物。文件要求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应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和管理。特别应设置专用医疗废物贮存区域,悬挂警示标识,避免与其他医疗废物混合,并设专人负责收集、转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废物。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于2月1日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指导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及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医疗环境管理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具体任务,针对未发生疫情地区和已发生疫情地区分类管理实际,具体提出防止发生流失、泄露、扩散等应对突发情况的措施,并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急值守、工作场所消毒、现场检查人员防护等制定了具体措施。

三、疫情防疫,环保企业在行动

众多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应用专业知识切实保障各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外,更有很多环保企业勇敢投身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以实际行动为长江沿线抗疫进行环境污染防治和治理。例如: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设运营有6个危废处置项目和7个医废处置项目。截至目前,已投产危废焚烧及综合处置产能20.3万吨/年,已投产医废产能3.42万吨/年,另有在建危废产能9.5万吨/年,在建医废产能0.53万吨/年,全部投产后将达到危废近30万吨/年、医废约3.95万吨/年的处置能力。中油环保7个医废处置项目分别位于湖北襄阳、湖南岳阳、山东菏泽、江苏宿迁、江苏启东、江苏淮安、贵州安顺等地,合计服务约3300万人口,处置工艺囊括了目前医疗废物处置的全部主流工艺,包括回转窑焚烧、高温蒸煮及微波消毒等,2019年全年合计处置医疗废物约2.3万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各医废公司均积极响应总部号召,全力处置所辖区域医疗机构尤其是“发热门诊”的医疗废物,不论是否在合同服务范围内,只要有需求,则无条件响应政府安排,高标准、严要求、及时、规范收集处置所有医废。

2020年1月,中油环保合计处置医疗废物约1800吨,比上年同期增长约10%,各项目均开足马力,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确保所有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产生的医疗废物“日产日清”。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湖南重点环保企业,是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单位,承担了省会长沙的医疗废物处置。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相关精神,瀚洋环保立即成立应急小组,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项应急预案,取消整个公司春节假期,全体员工投入抗“疫”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统一指挥和协调。对于医疗废物管控采取“一部七专”方案:即成立一个应急指挥部专门组织机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全流程分别为采用专用箱盛装,专用车辆转运、专用转移路线、专业处置区域、1100℃高温焚烧专业处置工艺、专人全方位消毒、专人全过程监督。对于医疗废物的处置实现“即到即处置、日到日清”,做到“二有四无”、有台账、有处置记录、无人员感染、无医疗废物暂留、无环境影响、无安全隐患。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中科院体系内围绕生活垃圾、危废无害化焚烧处置为核心业务的环保公司,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勇挑疫情爆发期间生活垃圾及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处置职责,奋战在疫情阻击战的最前沿。疫情期间,中科环保下属保垃圾焚烧、餐厨处理、医废处理、污泥处理等项目的工作人员放弃假期,全面坚守岗位。特别是绵阳医废项目,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并启动Ⅰ级重大应急预案。加强与当地卫健委、医疗单位、环保局协作配合,严格落实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作要求,做到全程管控、科学防范。推动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安全、无害化处置。在1月24日~31日期间,中科环保垃圾焚烧项目共计完成上网发电约1344万度,较去年同期增长约6%;处理垃圾约3.3万吨,其中处理疫情隔离小区、医疗废弃物垃圾约112吨。

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四家涉及医疗废弃物处置企业: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济南云水腾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嘉兴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妥善处置医疗废物是公司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云南水务在整个春节假期,医疗废物处理项目的全体干部职工无一人休假,在云南水务的统一部署下,结合各地实际,勇当抗击疫情急先锋,始终奋斗在第一线,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严把疫病二次传播、扩散的最后一道防线。

四、除了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普通市民使用过的口罩属于什么垃圾?集中和居家隔离人员的生活垃圾如何收运处置?

微信公众号“固废观察”创始人张益教授级高工对中新经纬记者表示,针对此次疫情,应该列入医疗废物处理的有三种。一是医院里的医务人员,如医生、护士、护工、病人,他们平时用的口罩,本来就属于医疗废物的一部分,现在仍然作为医疗废物;二是新增的已经确诊的、疑似的或者正在隔离观察的人员使用的口罩等用品,原来不属于医疗垃圾,现在这部分应该也作为医疗垃圾的管理范畴;三是如果去过医院或者一些人流较多的公共场所,也可能接触到疑似人员或者有感染的风险,这类人佩戴的口罩也可以作为医疗废物管理。中新经纬记者此前采访了解到,在武汉市,居民小区中已经增设废弃口罩专用收集箱,并在上面有明确的标识和管理投放提示。张益介绍,居民在投放之后,这些口罩也需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其他城市的市民偶尔外出一次,没有到医院,也没有接触到疑似或者确诊病人,这种口罩是可以反复使用的,经过简单的处理就可以作为一般的生活垃圾。”从垃圾分类角度看,使用过的口罩究竟属于有害垃圾还是其他垃圾?张益介绍,这取决于不同的城市的疫情严重程度以及垃圾处理能力,目前各地的规定不同。四川省、湖南省两地住建厅下发通知,将疫情期间包括居民丢弃的口罩,以及有发热症状的居民家庭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均作为特殊的有害垃圾。不过,曲睿晶表示,“多数城市的疫情并不严重,市民使用过的口罩还没有达到有害的程度。而且现在大部分生活垃圾的末端处理是以焚烧为主、填埋为辅,而目前医疗废物的主要处理方式也是以焚烧为主,但是对环保方面的要求更高,因此口罩作为日常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也是合理的。”普通市民在丢弃垃圾之前应该如何处理佩戴过的口罩?张益介绍,在丢口罩之前,应该将口罩表面朝里折叠起来,然后将它用保鲜袋密封后放入垃圾袋中,再扔到其他垃圾或者干垃圾箱中即可。

资料来源:

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局)等;

中新经纬,亿万废弃口罩如何无害化处理?是医疗垃圾还是其他垃圾?

中国固废网,刘琪,新冠固废战“疫”(一):医疗废物主战场战局沙盘

“固废观察”集中和居家隔离人员的生活垃圾如何收运处置?扬州和上海的做法在这里


原标题: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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