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张玉介绍了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并与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副主任安俊菁共同回答了与会记者的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陈丽主持。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省生态环境厅各处室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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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实录 | 2021年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

2021-12-01 08:30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11月30日上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张玉介绍了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并与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副主任安俊菁共同回答了与会记者的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陈丽主持。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省生态环境厅各处室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发布会。

以下是全文实录。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我厅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首先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

按照我厅2021年例行新闻发布计划安排,我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题是介绍2021年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今天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在发布台就坐的是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张玉女士、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副主任安俊菁女士。

今天来到发布会现场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各处室和单位的负责人。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欢迎大家!

今天发布会有两项内容:一是请张玉副处长介绍2021年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二是回答大家关心的有关问题。

首先请张玉副处长作介绍。有请!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对新闻界各位朋友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长期以来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

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相连,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对于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关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涉及禁止洋垃圾进口、生活垃圾分类、“白色污染”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利用处置、尾矿库污染治理等多个方面。2020年4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今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秉持打牢基础、健全体系、严守底线、防控风险、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全面实施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省生态环境厅立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强化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管理,推进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固体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一是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建立部门联动、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机制。2019年5月,省生态环境厅设立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昆明、红河等州(市)陆续设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专门处室或机构,全面履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职责。

二是利用处置能力快速提升

目前,全省共有103家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核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规模476余万吨/年,其中,综合利用能力435万吨/年,基本保障全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需求。全省现有21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建有 26 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线,处置能力64167吨/年,175.8吨/天,每个州(市)至少建有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三是信息化监管水平显著提高

建设升级“云南省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跨省转移网上审批和试点单位在线视频监控,实现危险废物监控一张网、监管一平台和调度一中心,显著提高了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效率。

四是跨省联防联控机制初步建立

积极落实长江上游地区省级协商合作机制要求,我省与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签署建立长江经济带上游省市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创新探索开展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区域合作,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快审快复“白名单”制度。

三、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一是统筹多部门协同推进

制定印发《云南省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工作方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联动监管,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达标率逐年提升。近期,省生态环境厅会同17个省级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加快研究制定我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积极谋划和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危险废物监管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深化协同推进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防控。

二是强化常态化排查整治

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利用处置单位和涉危险废物堆存场所等为重点,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排查整治、“一废一品一库”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核查、医疗废物联合督导检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自查抽查等系列专项行动,紧密、集中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紧盯问题整治后半段,按照“发现问题、清单管理、整改销号”进行闭环管理,实现危险废物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

三是深入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生态安全,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有效治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机制。目前,已完成排查整治和集中攻坚两个阶段任务。

四是优化危险废物经营和转移审批

通过严格危险废物经营和转移审批督促企业加快排查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水平。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实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跨省转移审批政务事项“一网通办”。今年以来,已办理33项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审批、107批次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转入或转出)审批。

五是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环境执法,将危险废物作为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重要内容。生态环境与检察、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持续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执法检查涉及危险废物企业4823家次,查处涉嫌环境违法案件183起,罚款2650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5个。

四、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平稳有序

全省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初步建立,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规范化环境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县级及以上、交通便利乡镇基本做到医疗废物及时收集、规范转运和安全处置,涉疫医疗废物实现“日产日清”,未发生医疗废物处置过程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决扛牢责任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高度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职责,及时成立生态环境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持续开展重点区域指导帮扶,抓严抓实抓细医疗废物各环节环境监管工作,严防医疗废物环境风险。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

强化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各州(市)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卫健、工信、公安、住建、商务、市监等联合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推进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三是从严执法处罚

从严依法查处医疗废物不规范分类和贮存、不规范登记和交接、不规范运输和处置等行为,集中力量查办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加强生态环境、卫健、公安、交运等部门联动,形成医疗废物全过程严查严处高压态势。

四是加快提升能力

积极配合完成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补短板项目申报、实施,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200余吨/日。探索试点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物产生、收运、处置全过程闭环可视信息化建设。

五是突出重点区域

制定印发《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工作方案》等指导文件,积极协调跨州(市)转移应急处置,派出工作组开展重点区域监督和应急指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涉疫医疗废物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

五、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进展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之一,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我省是长江经济带覆盖省市中尾矿库数量最多的省份,面对治理任务重、治理难度大、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等挑战和压力,我们攻坚克难,担当实干,将其作为污染防治攻坚的重点任务,进行重点部署、重点推进,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摸清底数,打牢基础

省州县三级联动,完成尾矿库基础情况调查。截至2020年底,纳入监管尾矿库588座,覆盖全省16个州(市),主要分布在红河、昆明、文山、楚雄等4个州(市),占全省尾矿库62%。

二是一库一策,加强治理

印发《云南省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尾矿库所属企业完成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预案及污染防治方案制定,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到位,重大环境污染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突出重点,分级管控

对照尾矿库设计等级、尾矿所属矿种类型、周边环境敏感程度、污染防治设施和生产状态等关键指标,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测算尾矿库环境监管等级,初步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尾矿库污染防控管理体系。

四是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尾矿库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9月,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应急管理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历时20天,出动1659人次,对全省588座尾矿库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核查,实现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治理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完善100%全覆盖,建立排查问题清单,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整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下一步,将进一步巩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治理阶段性成效,开展全省尾矿库污染治理“回头看”,用两到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补齐我省尾矿库环境治理设施建设短板,尾矿库突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到2025年底,全面提升我省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治理能力,逐步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六、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全省各级共同努力,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固体废物领域还面临着很多的问题和挑战,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短板仍较为突出,涉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任重道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深入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的持久攻坚战。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更高站位、更强措施、更严标准、更硬要求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新贡献。(一)深入贯彻落实新《固废法》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广泛宣传,积极推动普及新《固废法》,提高社会各界认识,增强政府、企业、公众等法律主体的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加快制定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强化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继续深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把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要求落到实处,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持续实施历史遗留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治理。加强白色污染治理,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强无废学校、无废社区等无废细胞建设,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重金属及尾矿库污染防治,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三)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

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区域联防联控。督促地方政府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推动省域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

(四)持续强化危险废物风险防控

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升级危险废物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闭环体系。

(五)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持续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能力建设指导意见,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能力建设。

陈丽

谢谢张玉副处长的介绍。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们提问。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中危害性最大的一类,利用处置不当容易引发污染事故,省生态环境厅会如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张玉

危险废物管理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固体废物领域环境风险防控的重点方面,危险废物若处置不当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为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理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这是现阶段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我省积极行动,正在加快研究谋划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理能力的具体行动方案。现阶段及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以《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和我省危险废物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大力度、更严措施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具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各地政府属地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区域联防联控和信息化监管体系。

二是强化危险废物监管。推动源头减量,加强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推进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和转移运输便捷化。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倾倒等事件发生。

三是着力提升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推动省域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指导和督促地方政府加快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水平。

四是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专业监管队伍建设、完善配套法规制度、提升基础研究能力。完善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平战结合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新华网记者

掌握危险废物现状是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基础,请介绍一下,省生态环境厅在摸清危险废物底数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安俊菁

近年来,我们持续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年度申报登记工作,申报登记范围涵盖1万余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涉及446个行业34类危险废物。2021年申报危险废物产生量300余万吨。

为加强危险废物基础数据管理,开发“云南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管理及业务办理。信息系统多次迭代升级,2021年初升级建成“云南省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和全过程在线监控,实现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管理“3个1”,监控一张网、监管一平台、调度一中心,率先在65家医疗机构和20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试点推行视频监控、电子标签、计量称重、车载GPS等智能监控手段,实现对试点单位医疗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目前,信息平台注册用户2.6万余个,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近2万条,运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3500余条,日均访问量不少于1500个用户。随着信息化平台不断的优化升级和广泛应用,将对云南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更加重要、更为有力的支撑保障。

云南信息报记者

我们了解到固体废物种类很多,包括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我们普遍对危险废物比较陌生,请介绍一下如何来识别危险废物?

安俊菁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几种危害特性的固体废物。《固废法》中危险废物的定义为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鉴别是识别固体废物危险特性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和精准“治废”的技术基础和关键依据。危险废物类别多,行业来源广,危险特性复杂,判别危险废物有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技术鉴别体系,具体包括: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主要采取《名录》法和分析检测法方法进行危险废物判别,具体有三个步骤。

第一步: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判别,存疑物质不是固体废物,就不是危险废物,鉴别终止。存疑物质是固体废物,需要作进一步鉴别;

第二步:依据《目录》鉴别,存疑物质在《名录》里,直接判定为危险废物,不在《名录》里,需要作更进一步鉴别。

第三步: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通过专业机构对存疑物质进行分析检测,检测具有危险特性,是危险废物,检测无危险特性,不是危险废物。

《名录》收录46个大类467种危险废物。例如:医疗废物、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含重金属渣尘等在《名录》中,属于危险废物。同时,《名录》对环境风险较小的32种危险废物类别实行特定环节豁免管理。例如:对未集中收集的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都可以不按危险废物管理。随着危险废物鉴别工作实践和研究成果的积累,《名录》会不断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

我们鼓励各类检测机构积极参与危险废物鉴别,会加强具有区域或行业共性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指导,避免重复鉴别、过度鉴别,降低鉴别成本,为企业提供便利。

云南广播电台记者

医疗废物处置是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一个环节,在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省生态环境厅会采取哪些措施来持续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全力服务好疫情防控大局?

张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力以赴科学、高效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强化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环境监管,统筹协调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紧盯涉疫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严防医疗废物收运和处置环境风险,为全省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持。

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坚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我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不断提高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思想认识,持续增强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时刻绷紧防控之弦,持之以恒抓紧抓实抓细医疗废物环境监管。

二是科学精准管理,持续提升医疗废物规范管理水平。会同卫健等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强化源头分类、加强运输管理、严格集中处置、规范应急程序、做好消毒消杀防护。强化隔离点等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将医疗废物从业人员作为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对象。

三是切实采取措施,持续推进收转运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和指导地方政府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县级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短板,建立平战结合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

四是积极履职担当,持续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加快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从严查处医疗废物违法行为,逐步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过程监管体系,防治医疗废物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

陈丽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非常感谢今天发布人详尽、精彩的解答。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相连,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以更高站位、更强措施、更严标准、更硬要求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大力支持和宣传报道。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原标题:图文实录 | 2021年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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