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是福州市五城区唯一的生活垃圾消纳处置场所,是20世纪90年代初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亲自擘画、选址建设而成的。2017年,福州市政府全面启动园区改造升级,按照“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标准,以打造“安全、环保、生态、智慧、美丽”的园区为总目标,累计投入53亿元,建成餐厨、厨余、危废、焚烧、沼气发电、飞灰、渗滤液等处理和提升项目22个,2020年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成为处理门类齐全、工艺先进、处置体系完善、生态效益良好、环境优美的郊野公园式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
基本情况
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是福州市五城区唯一的生活垃圾消纳处置场所,是20世纪90年代初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亲自擘画、选址建设而成的。2017年,福州市政府全面启动园区改造升级,按照“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标准,以打造“安全、环保、生态、智慧、美丽”的园区为总目标,累计投入53亿元,建成餐厨、厨余、危废、焚烧、沼气发电、飞灰、渗滤液等处理和提升项目22个,2020年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成为处理门类齐全、工艺先进、处置体系完善、生态效益良好、环境优美的郊野公园式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
主要做法
(一)一园建设全链体系,提升资源化功能。采取全国首创的集中建设模式,构建全体系的生活和生产固废处理体系,实现对各类垃圾的高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选用先进技术,建设高标准园区。引进国内知名、实力强、影响力大的企业参与建设运营各项目,推动国内外高效成熟的垃圾处理技术落地,污染物排放指标均按照国家和欧盟相关最新、最高的标准执行。
(三)坚持循环利用,整合资源能源。构建“大中小”三个循环体系,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其中,“大循环”指废弃物经成体系集中处理,变成电、绿化基肥、生物柴油等资源,再回到生产生活中;“中循环”指园区各项目之间物质和能量的循环;“小循环”指园区单个项目内部的循环。
(四)营造绿色生态,美化园区环境。注重原始生态保护和环境修复,尽量保持原生态系统,森林覆盖及绿化率达到70%。一、二期填埋场建设成为生态休闲公园,各处理设施打造成特色景观小品,实现功能与景观的有机融合,还原绿水青山。
(五)实施智慧管理,提供双重保障。依托“数字福州”建设,秉承“体系建设+体系管理”,打造一流的垃圾处理体系数字化监管智慧平台,实现平台化管理,并实施“园区技术顾问一站式服务”,细化监管制度,明确监管流程,实现专家化管理,为园区管理提供双重保障。
(六)推进基地化建设,打造城市名片。在保证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置的同时,开展“基地化”建设,全方位展示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指导福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理念和生动实践,以及历届福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努力,将园区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宣教基地、红色党建教育基地、清风廉政宣传基地、技术顾问服务基地和垃圾分类示范基地等。
取得成效
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已成为福州面向全国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是福州宜居、创新、可持续发展的亮丽名片。住建部、生态环境部等部委高度肯定园区建设成效,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向全国推广经验。2024年《福州市垃圾管理案例实践》入选中国“智慧减废城市”优秀案例,通过联合国人居署网站向全世界推介“福州模式”。
一是门类齐全,满足垃圾分类处置需求。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入园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目前,各类垃圾处理能力为:其他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为4200吨/日,餐厨垃圾250吨/日+废弃油脂25吨/日(预留同规模二期),厨余垃圾400吨/日(预留同规模二期),大件(园林)垃圾处理能力为大件垃圾100吨/日+园林垃圾60吨/日,危险废物处理能力为16500吨/年(预留同规模二期)+固化处理危险废物规模5000吨/年。
二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推动节能减排。通过“体系化”建设,实现了功能的全面提升;“标准化”执行,确保了技术的一流水平;“市场化”运作,有效缓解了财政压力;“循环化”利用,实现了资源的最大化整合;“数字化”管理,保障了生产的安全高效。每年可发电约7.8亿千瓦时,折合节约标准煤约31.6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77.6万吨。餐厨废弃物每天可提取粗毛油约30吨,经过生物柴油系统可制成成品油约25.5吨。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每天可处理炉渣1050吨,每吨炉渣可生产315块标准水泥砖,实现炉渣100%资源化利用等,均有力推动福州节能降碳工作。
三是发挥宣教功能,积极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17年至今,共有两万多人次的市民、学生、机关干部、外地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学者和外国友人来园参观学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园区已成为福州市“3820”战略工程生态文明建设板块重要部分,获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低碳(零碳)环境产业园区试点单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福州市实践点(首批实践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