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地垃圾分类标准不甚相同,每换一个城市就要重新面对“你是什么垃圾”的灵魂拷问,是否需要统一标准?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部门太多,如何提高管理效率?今年全国两会,多名代表、委员针对国内垃圾分类的现状、问题给出了建议。观察两会驻地引领垃圾分类和减量新风北京会议中心垃圾管理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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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 | 垃圾分类要统一全国标准 出台基本法

2020-05-25 10:49 来源: 环卫之声 

当前,各地垃圾分类标准不甚相同,每换一个城市就要重新面对“你是什么垃圾”的灵魂拷问,是否需要统一标准?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部门太多,如何提高管理效率?

今年全国两会,多名代表、委员针对国内垃圾分类的现状、问题给出了建议。

观察

两会驻地引领垃圾分类和减量新风

北京会议中心垃圾管理办公室主任刘继东介绍,北京会议中心驻地从去年8月起就开始推行分类措施,取得良好成效。此次作为全国两会驻地之一,今年他们又采取了不少新的举措,进一步减少垃圾总量。客房内摆放垃圾分类宣传册,指导入住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在卫生间和电视机柜旁,还并分别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个垃圾桶。

为做好厨余垃圾就地处理,会议中心筹备建设了垃圾分类处理站,配备2台垃圾收运车,成立垃圾收运班组,负责垃圾分类及处理站的日常运营工作。同时采购2套中源创能好氧发酵工艺的餐厨垃圾处理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从去年9月底至今年4月底,北会共收集废油脂4.05吨,经过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理后,加工产生生物柴油0.8吨。

建议

垃圾分类全国统一标准 居民“认得清、分得明”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秘书长王济光认为,在当前信息量大、交互沟通强的互联网时代,各地垃圾分类缺乏统一的标准、标志、标识,容易使居民对垃圾分类标准产生困惑。

今年两会,王济光带来了《关于建立垃圾分类全国统一标准的提案》。他建议,应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垃圾分类标准。按照有利于居民“认得清、分得明”的原则,结合垃圾分类后续处理程序,将先行试点城市实践中积累的有益经验上升为全国统一标准,确定通俗易懂的分类名称。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标示语、垃圾桶颜色与对应的垃圾类别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的外语译文规范,方便各地群众分类投放。

建议

尽快出台垃圾分类基本法 明确综合管理部门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贸易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李秀香认为,我国缺乏一部综合性的垃圾分类法,对诸如分类标准、投放、清理、处置以及企业生产者责任与义务等问题进行具体规范。目前,我国垃圾分类回收管理法律体系,主要依托于其他法律法规实现,过于原则和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此外,国内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部门较多,涉及城管、住建、环保、商务、发改、农业农村等领域政府部门,“政出多门,容易导致效率不佳、责任不清。”

李秀香建议,应尽快出台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垃圾分类的基本法、综合法及专项法,健全垃圾分类管理法律保障体系,明确垃圾分类综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等工作,提高垃圾分类实施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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