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你厅《关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引用的污染物分析方法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根据我部环境保护标准管理要求,新制定、修订的质量标准、风险管控标准和排放标准中均明确“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国家发布的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如适用性

首页 > 环境修复 > 土壤修复 > 政策 > 正文

关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引用的污染物分析方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2020-06-24 09:25 来源: 生态环境部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你厅《关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引用的污染物分析方法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我部环境保护标准管理要求,新制定、修订的质量标准、风险管控标准和排放标准中均明确“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国家发布的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如适用性满足要求,同样适用于本标准相应污染物的测定”。在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过程中,指定方法以外的标准分析方法,如适用性满足要求,也可采用。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

2020年6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