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机化学工业企业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大气污染物: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1、有组织排放废气本项目锅炉以设计煤种为燃料,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逃逸氨(nh3),采取“低氮燃烧+scr脱硝
上述废气中,da017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氧化锌生产、硫酸锌生产工业企业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大气污染物: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特别排放限值
在有组织排放控制方面,在目前施行的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基础上,增加“氨”这一排放控制指标,将其排放限值中的1小时均值设定为8毫克/立方米,并适当收严了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等的排放限值
本文件规定了辽宁省辖区内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监测的手工采样和测定技术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辖区内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及烟气黑度应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表2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本项目建设后新增氟化物、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tl+cd+pb+as计)、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be+cr+sn+sb+cu+co+mn+ni+v计
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在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锅炉烟气排放执行超低排放要求,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10mg/立方米、so2≤35mg/立方米、nox≤50mg/立方米,汞及其化合物执行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及烟气黑度应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表2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