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准是实施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我国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已不能满足土壤环境管理的实际需求,研究提出我国适宜的土壤环境标准值体系十分迫切和必要。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王国庆副研究员结合“十二五”国家推行的“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土壤修复”等土壤环境政策,分析了我国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重点任务及对土壤环境标准值的迫切需求,调研和借鉴了发达国家和地区土壤环境法规及标准值体系现状和经验,初步提出了包括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和特定污染土壤治理修复标准的标准值体系,同时建议针对“老污染”和“新污染”土壤,分别建立不同的土壤环境监管制度。
2014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研讨会于9月25日在杭州召开
原标题:王国庆:我国土壤环境管理需求及配套标准值框架体系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