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枣庄建设,是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布局和省委、省政府加快‘生态山东’建设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破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实现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山东省枣庄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同道的讲话掷地有声。
“生态环境是最稀缺的发展要素、最珍贵的生产力,也是最好的民生福利,加强生态建设势在必行、任务繁重、不容懈怠。”枣庄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的发言铿锵有力。
为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枣庄市积极加大水环境监察力度。图为环境监测人员在提取水样
在生态枣庄建设暨大气污染防治会议上,枣庄市委书记李同道、市长李峰等市领导安排部署全市治水、治气、修复生态等工作,全力推进节能减排,严格督导考核,打造生态枣庄。
7条河流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符合南水北调水质要求
枣庄市因煤而兴,长期以来依赖资源发展,形成了以煤炭、水泥、电力等为主体的重型产业结构。2009年,枣庄市被国务院确定为第二批资源枯竭转型试点城市, 2013年又被列为中国老工业城市重点改造城市。
在转型过程中,枣庄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坚持生态立市不动摇,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步推进,综合施策,严格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4年,枣庄市水环境质量改善位列全省第2名,代表山东省迎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核查,获得淮河流域和全国九大流域“双第一”,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全市7条主要河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5.71毫克/升和0.43毫克/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符合南水北调水质要求,同比分别改善1.57%和24.56%。
2014年,枣庄市大气四项主要污染物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分别比2013年改善16.8%、7.1%、9.9%和8.3%;“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171天,同比增加27天,获得省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229万元。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群众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枣庄市生态建设还面临诸多困难和压力。
李同道指出,当前,枣庄市正处于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增强实力是枣庄市面临的硬任务,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同样是枣庄市面临的硬任务,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只有把经济搞上去,才有实力更好地保护环境、改善环境;生态环境好了,又可以转化为绿色软实力,推动经济更好地发展。
李同道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行动一致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要坚持城乡统筹、社会协同,持续改善城乡环境,大力培育生态文化,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共同打造自然生态、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
实施断面水质达标倒逼治理,提高企业外排废水标准
为打造生态枣庄,李峰明确提出,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快推进环境生态、产业生态、生活方式生态,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围绕“治气”,枣庄市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治企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成果运用,提高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对煤电、水泥、化工、玻璃等重点排放行业的监管,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停产治理仍无法达标排放的,坚决实行停业关闭。抓好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10月底之前完成剩余115台建成区燃煤锅炉替代改造任务。
围绕“治水”,枣庄市进一步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探索建立优质水域保护的长效机制。按照“一河一策”的要求,实施断面水质达标倒逼水污染治理,提高企业外排废水标准,对排污量大、影响断面水质、治污进度缓慢的企业,逐一落实限产、停产和关停措施。坚持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统筹管理调度生活、工业、农业和生态用水,促进用水方式转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解决畜禽养殖、“土小”企业、化肥农药等环境污染问题。
枣庄市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城乡面貌和环境质量。在城区,加强餐厨废弃物治理,建成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实现城市餐厨垃圾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城镇,高标准做好小城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着力构建开发与保护并重的空间格局;在农村,着力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区(市)处理”的运作模式,完善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和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李峰要求,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的引导和倒逼作用,运用新设备、新产品、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植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绿色产业。突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强化目标责任,提升整治标准。
生态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督查范围,定期通报
生态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发挥和调动各方力量,枣庄市严格督导考核,实施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为生态枣庄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枣庄市建立健全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强化对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指标的考核。与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生态建设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督查范围,加强日常督查和重点督查,定期通报情况。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区(市),进行挂牌督办,实行“一票否决”。实施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环境污染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为突破口,枣庄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多层次、宽领域、高标准的生态保护制度体系。实行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环境决策、环境监督、环境影响评价等重点领域的公众参与,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坚持“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的原则,推动生态补偿规范化、标准化、动态化。严格执法,对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强部门联动,持续加大查处和惩治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偷倒等行为。
枣庄市成立了生态枣庄建设领导小组和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指挥部,要求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市环保部门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市发改、经信、住建、城管、公安、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落实好监管责任。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生态建设的投入,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原标题:枣庄生态建设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