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环保厅和省卫计委《关于切实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的通知》(甘环发[2015]113号)的文件要求,针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因故障或突发重大疫情期间,现有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不能处置或处置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应与相邻地区建立医疗废物应急协同处置体系。结合张掖市周边地区实际情况,经过张掖市环保局与嘉峪关市环保局沟通协商, 7月9日,张掖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与嘉峪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了医疗废物应急协同处置协议,并于当日在嘉峪关市进行了应急协同处置演练。
原标题:张掖市建立相邻地区医疗废物应急协同处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