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治水办)、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日前联合通报“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相关情况。
“一年多来,‘五水共治’治出了改善环境的新成效,治出了转型升级的新局面,治出了政府治水自信的精气神,治出了百姓点赞的好口碑,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浙江新实践。”省治水办常务副主任、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方敏表示。
浙江省治水办、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于7月中旬至8月底,联合开展“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记者了解到,此次行动以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联动的形式,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查处一批、惩处一批、曝光一批环境违法问题。
各地一些好的做法引起了督查组的重点关注。如温州市统筹规划建设污泥集中处置设施、统一制订污泥处置方案、统一财政支付处置费用;诸暨市严格实施排水许可制度,大大减少城区污水直排、偷排数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采用“双膜法”工艺实施中水提标改造工程,出水水质达到准Ⅳ类水标准;金华市在两个月内完成了浙师大截污干管工程建设等。
督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处理能力不足,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上半年,全省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超过100%的有27座,其中负荷率最高的达到120%。二是部分地区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个别镇级污水处理厂建好后,因管网配套不到位,长时间不能投入运行。三是部分地区管理体制不顺,专业化运营水平低。四是部分地区处理设施老化,出水排放标准较低。五是部分地区企业偷排严重,影响设施稳定运行。六是部分地区收费机制不全,标准执行不够到位。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省建设厅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创新运营机制、加快设施建设、加强运行管理等举措全面提升全省城镇污水处理水平。除了加快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厂、加大截污纳管以及管网维护改造力度、抓紧上马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外,全省还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根据规划,浙江省内太湖、钱塘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今年将全面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其他地区也要在今年全面启动提标工作,到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
据悉,为提升运营水平,浙江省建设厅正会同省环保厅起草《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着重从水质管理、队伍建设、设备维护、信息公开等方面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考核管理。
原标题:台州市城市污水处理采用双膜法工艺实施中水提标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