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提高东莞市城镇存量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率的建议
主题词:安装 标准 工程 经济区 垃圾处理 生态补偿 市政 统计 土地 污水处理
提案人:农工党市委会
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加大存量生活垃圾处理场治理力度,加强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和“及时导排、收集、处理填埋气体”以及“通过构筑围堤、覆土压实、封场覆盖,鼓励进行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的要求,我们就东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行调研,发现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日存量生活垃圾处理缺口2000吨
东莞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0000吨/日,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总处理量约8000吨/日(包括市区环保热电厂、横沥环保热电厂、厚街环保热电厂等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日总处理能力约为 6300吨/日和塘厦石潭埔垃圾填埋场、虎门五马垃圾填埋场、樟木头樟洋垃圾填埋场日卫生填埋总处理能力 1700吨/日),约占生活垃圾总产生量的80%。按照目前的日处理能力全市每天仍有近2000吨的生活垃圾需简易填埋。
二、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填埋)现状堪忧
据统计,东莞垃圾处理在建的项目有凤岗80吨/日国家无害化Ⅰ级以上标准渗滤液处理站、麻涌环保热电厂。全市有120个大小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大部分已经封场管理(包括大岭山飞娥村、东城牛山的处理量200-250吨/日出水三级标准渗滤液处理站以及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的41个中的大部分垃圾简易填埋场),仅有约有10个仍在使用(其中100万吨以上靠近水源保护地的大型简易填埋场3个,30万吨至100万吨之间且靠近水源保护地的中型简易垃圾填埋场4个)。
三、垃圾渗滤液无害化治理亟待解决
2012年7月,省政府与我市签订《东莞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责任书》,规定“到2015年,要全面完成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简易填埋场的治理工作,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以上,实现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理”。目前,全市120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总量约2000万吨,估算每天产生的1500-2000吨/日左右垃圾渗滤液未经处理渗入地下以及汇入地表水体,特别是在水源保护区及水乡经济区域,该渗滤液COD和氨氮排放量是生活污水的50-100倍以上,虽然废水排放量远低于生活和工业污水量,但对环境的危害性绝不低于生活和工业污水量,存量生活垃圾渗滤液无害化治理不容乐观,亟待解决。
办法:
一、全面深入开展存量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
因全市120个生活存量垃圾填埋场大多属基本农田或靠近水源保护区,要在原址上建设永久性无害化处理设施,不仅无法取得用地许可和规划许可,而且环评报告也无从报批,只有集中择优选择1-2个有条件的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作为存量垃圾临时集中处理场或通过分类、资源回收或最终清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而近期内已建和在建的垃圾焚烧厂无法满足这么多存量垃圾焚烧需求,所以存量简易垃圾填埋场将长期存在、污染继续。根据《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域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本着“尊重历史现状、污染控制”的思路,采用回顾性环评的方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近期内纳入“控制污染、无害化”规范化管理范畴,远期随着焚烧厂的扩产、扩容纳入焚烧处理)是非常必要的。
二、提出就地控制污染,妥善处理、处置措施和技术方案
全面调研存量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量、处理工艺、运行状况。根据垃圾填埋场及周边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对垃圾填埋场造成的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噪音、土壤的污染影响进行核查调研,特别是靠近水源保护地的4个中型简易垃圾填埋场和41个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的垃圾简易填埋场。通过方案论证,因地制宜提出就地控制污染,妥善处理、处置措施和技术方案。
三、制定东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东莞经济快速发展了三十年,成就举世瞩目,但我市简易填埋场也沉积了大量的重金属、有毒有害的有机物。政府主管部门应制定“存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专项规划”,分区域、分阶段、结合生态修复、景观综合整治计划。制订近期、远期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对于水源地附近存量垃圾综合整治工作,建议由市政府统一规划建设,集中择优选择1-2个有条件的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作为水源地附近存量垃圾集中处理场,对水源地区1000万吨的存量垃圾进行综合整治。在全部整治工作完成以后,将存量垃圾集中处理场改造成为生态景观公园。
四、落实建设和运管资金
在费用方面,存量垃圾集中处理场整治工程、运管费用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市、镇两级财政负担。整治工程完成后,垃圾集中处理场日常管理由属地负责,费用在生态补偿费中列支;跨镇街转移垃圾需支付一定的生态补偿费,由接受地镇街统筹使用,用于周边市民关系协调处理、垃圾集中处理场生态修复、日常管理等。
五、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站排放监测体系
建议参照市政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实行第三方托管运营模式。
六、建立生态修复规划
因简易存量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大多用地属性为基本农田保护用地,待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入使用后该填埋场的生活垃圾运往焚烧厂焚烧处理,考虑原土壤受到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问题,应及时组织对该填埋场进行污染修复的相关工作,恢复其基本农田和水源保护区的功能。
原标题:关于提高东莞市城镇存量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率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