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山东省住建厅公布全省17地市城区黑臭水体和责任人名单,烟台市对外公布的黑臭水体名单共有22处。按照要求,2017年底市区内须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按照名单,烟台市公布的黑臭水体包括22处,分别为:鹏晖铜业北侧(化工路至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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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黑臭水体名单公布 烟台22处上榜

2016-04-21 09:5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杨健

20日,山东省住建厅公布全省17地市城区黑臭水体和责任人名单,烟台市对外公布的黑臭水体名单共有22处。按照要求,2017年底市区内须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按照名单,烟台市公布的黑臭水体包括22处,分别为:

鹏晖铜业北侧(化工路至同三高速);

化工路幸福工业园(同三轮渡货运线至海边);

幸福北路年年有余水产公司西侧;

幸福北路富海水产公司东侧;

幸福北路九田市场西侧;

珠玑东路西侧(福源路至同海高速);

卧龙工业园兴园路北侧;

只楚路北侧(电厂东路至楚凤五街);

只楚北路北侧;

只楚路两侧(化工路至烟台电缆厂);

芙蓉河(雷神庙大街至杨子荣大街);

小鱼鸟河;

三八河(成龙线至仙坛大街);

小张河(北关大街至尹宋周村);

东都河;

东风河;

绛水河(龙泉路至264省道);

北河(桥上村至环海中路入海口);

东方食府饭店西侧排水明渠;

北苑路(北苑路北130米)西苑路(西苑路东130米);

哲阳河;

唐家河。

其中16条位于市区,6条位于各县市区。黑臭程度7处为轻度,15处为重度。

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城管等部门了解到,与城市发展迅猛势头相比,市区部分区域的排水管道建设较早、管径较细,这些深埋地下的设施平时不为大家所注意,但遇有强降雨极端天气,常因排水不畅导致短时积水,给周边市民群众居住出行造成极度不便。为此,烟台市连年对老城区370余处涝洼地段排水设施实施改造,有效解决了相关点位逢雨易涝易渍问题。

同时,烟台市一面抓紧落后设施升级,确保污水处理出水达到国家新环保排放要求,一面全力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其中,老城区雨污分流项目,至2017年,用两年时间对芝罘区剩余约25.83平方公里区片实施全面改造,概算投资2.967亿元,共需铺设排水管线约247公里。2016年计划投资1亿元,对幸福、新桥、芝罘屯等区域共8.5平方公里范围进行改造,铺设各类管线82.4公里。另外,城管部门还将组织港城东大街部分年限较久污水管道改造、大东路道路污水管线配套,并论证、启动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向开发区万华工业园区再生水供应配套管网建设。

根据省住建厅今年3月提出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目标,各地要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道路、园林绿地、城市水系、排水防涝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刚性指标来控制和实施。今年起,各类城市新区、园区和开发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以及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都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要充分利用原有湿地、坑塘、沟渠等水体,建设小型湿地及滞流塘,或建设专门雨水蓄水池,收集利用建筑屋面雨水,雨时发挥调蓄功能,旱时发挥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水和道路清洗保洁用水等功能。道路、广场及地面停车场建设,应采用透水铺装;绿地应采用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等方式,消纳周边径流雨水。有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小区,要充分结合绿色城区、绿色建筑建设,推行绿色屋顶或屋顶花园。

原标题:山东省黑臭水体名单公布 烟台22处上榜16条位于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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