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近日于江苏省靖江市环保局获悉关于印发《2016年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印发《2016年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分局,大队、站、宣教中心,各科室:
现将《2016年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靖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23日
2016年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精神,围绕我市环保中心工作,促进我局勤政廉政建设,培养文明、高效、求实、廉洁的干部队伍,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开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宗旨,以为民、务实、廉洁、高效为目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服务标准,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防治权力腐败,促进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公开。环保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
(二)客观真实。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可信。
(三)公开透明。除涉及保密规定以外,全局所有工作对外公开,做到工作计划和措施透明、工作过程透明、工作结果透明。
(四)注重实效。政务公开工作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五)方便公众、有利监督。政务公开应当方便公众办事,便于公众知情,利于接受公众监督。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档升级。
(二)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三)制定并公开办事公开目录、行政职权目录、行业服务标准,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四)完善环保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管理平台建设,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打造高效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基层、企业、群众办事。
四、公开范围
(一)对社会公开
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属于保密范围以外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事项均向社会公开。包括:
1.市环保局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
2.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3.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部署;
4.行政审批及验收、排污许可、排污费征收、总量减排等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城市空气质量、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重点排污单位排污信息、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
5.信访投诉程序;
6.工作纪律,服务承诺;
7.其它与市环保局行政管理相关的事项。
(二)对内部公开
1.市环保局系统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其落实执行情况;
2.干部考核、交流、任免情况;
3.全局干部职工所关心的其他事项。
五、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分期分批通过环保专题网站、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三)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四)发布公示、公告,公开电话、地址,公众可通过来信来电的方式进行咨询;
(五)在市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公开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内容;
(六)开展“局长接访日”活动,现场咨询,答疑解难;
(七)对市环保局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
六、公众参与
除上述公开事项以外,为积极推进环境政策公众参与,充分保障公众行使其知情权及参与权,今后市环保局在制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的过程中,也将通过各种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七、组织保障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列入局全年工作目标,明确分工职责和办理时限,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规范化。统一协调管理政务公开有关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八、监督与投诉
(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和工作程序公开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实施情况列入局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制的考核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
(三)设立“局长信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管理相对人或知情人如发现局工作人员有违反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规定的,可进行投诉举报。市环保局机关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随时受理并及时处理来自各方面对局政务公开的投诉,并将反馈意见或处理结果通知投诉单位和个人。
(四)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电话
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人:王桂彬;联系电话:84985811。
监察室责任人:刘武松;联系电话:8498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