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环保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5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分别对秦山街道办事处、海盐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拨付2015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万元、7.7万元。
据了解,这是海盐县首次对工业污染退役场地的土壤污染防治进行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嘉兴中达纸业有限公司和浙江荣联陶瓷工业有限公司退役场地开展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工作。
接下来,海盐还将把在前期开展的造纸、电镀、化工、印染等行业整治中关闭的重污染行业企业原退役场地列入“十三五”土壤污染排查修复治理名单,逐个摸清土壤污染状况并针对性开展治理工作。
原标题:海盐下拨第一批土壤污染防治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