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为大家分享近期国电环保项目招标,涉及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烟气超低排放低氮燃烧器系统改造EPC项目、脱硫脱硝CEMS检修维护、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等,详情如下:一、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1、#2机组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DCX04-JGZB16-0434(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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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招标】近期国电超低排放、污水处理等环保项目招标

2016-07-07 16:16 来源: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整理 

这里为大家分享近期国电环保项目招标,涉及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烟气超低排放低氮燃烧器系统改造EPC项目、脱硫脱硝CEMS检修维护、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等,详情如下:

一、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1、#2机组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04-JGZB16-0434(01-01)

1.1受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2.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2.4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1.2.5投标脱硝装置要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最低的性能和质量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投标脱硝装置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6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以及较强的综合实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7投标人的分包商(若有)必须与其分包相适应的营业范围和资质: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和/或分包商在近三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被禁止投标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相同或相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和/或合作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12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分包名称:#1、#2机组烟气脱硝超低排放改造;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2、投标人必须至少具有两台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烟气脱硝装置的投运一年及以上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与本次招标标的相似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改造范围或技术协议、工期/交货期、合同签字页、签定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4本EPC总承包招标文件适用于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以下简称:长春一热)1、2号机组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催化剂本体供货除外)。本技术规范提出对EPC项目的勘测设计、土建(含旧建筑和设备等的折除和场面平整)、供货、保管、安装和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及其设计、工作范围。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07日09:00整到2016年07月12日16:00整(北京时间))。

1.7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查看招标公告、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相关事宜,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如下:

设备名称和规格:#1、#2机组烟气脱硝超低排放改造;招标文件售价(元):3500元;

竣工期:工期各50天;招标编号:GDCX04-JGZB16-0434/01;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1000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02日14: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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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5机组烟气超低排放低氮燃烧器系统改造EPC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04-JGZB16-0440(01-01)

1.1受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3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投标人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评标加分项)。

1.2.7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

1.2.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1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12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分包名称:#5炉低氮燃烧器改造EPC工程;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资质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级资质。

2、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两台600WM及以上等级机组低氮燃烧器改造并投运一年以上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与本次招标标的相似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改造范围或技术协议、工期/交货期、合同签字页、签定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4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培训、工厂检验、调试以及安装和试运行的指导等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07日09:00整到2016年07月12日16:00整(北京时间))。

1.7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查看招标公告、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设备名称和规格:#5炉低氮燃烧器改造EPC工程;招标文件售价(元):2000元;

交货期:工期50天;招标编号:GDCX04-JGZB16-0440/01;投标保证金(元):500000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02日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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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1-4机脱硫脱硝CEMS检修维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04-JGZB16-0443(01-01)

1.1受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分包名称:#1-4脱硫脱硝CEMS检修维护;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二个及以上且单个合同运维数量在20台套以上的火电厂脱硫和脱硝CEMS运行维护一年以上的业绩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施工/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1.2.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招标范围为由投标方负责检修维护的设备包括#1-4炉脱硫、脱硝CEMS系统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干氧量、氨气、PH值六个监测参数所涉及的所有设备、设施及系统的运行、维护保养、定期校准、校验、比对监测和各类检修工作等,包括从采样口到样品处理、测量仪表、数据存储处理、数据分配传输到DCS、电网管理部门、环保管理部门、CEMS工控机等的所有设备和标准物质的配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1年)。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08日09:00整到2016年07月15日16:00整(北京时间))。

1.7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查看招标公告、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设备名称和规格:#1-4脱硫脱硝CEMS检修维护;招标文件售价(元):1200元;

交货期:本项目运行维护时间为一年,具体从签定合同后的一年期间。

招标编号:GDCX04-JGZB16-0443/01;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70000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02日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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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系统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04-JGZB16-0428(01-01)

1.1受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3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6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分包商须具有1.2.12条所列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1.2.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1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2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分包名称: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系统改造工程;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水污染防治工程类)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300MW及以上相同或相似工艺下200吨/小时及以上处理能力的水处理承包业绩,且稳定运行超过一年。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维护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招标范围为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土建和/或建筑(含旧设备与基础等的折除和场面平整)、供货、保管、安装和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06日09:00整到2016年07月12日16:00整(北京时间))。

1.7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查看招标公告、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设备名称和规格: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售价(元):1200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

招标编号:GDCX04-JGZB16-0428/01;投标保证金(元):80000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26日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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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03-FJZB16-0296(01-01)

1.1受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3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并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

1.2.7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

1.2.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1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13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分包名称:石灰石;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应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三家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不接受代理商。

1.2.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4招标范围为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的供货和服务(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培训、工厂检验、调试以及安装和试运行的指导等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04日09:00整到2016年07月09日16:00整(北京时间)。

1.7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查看招标公告、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设备名称和规格:石灰石;数量:1;招标文件售价(元):1200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乙方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话方式)分批按甲方提出的数量及时间交货。

招标编号:GDCX03-FJZB16-0296/01;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20000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26日16: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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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三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04-JGZB16-0413(01-01)

1.1受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3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分包商须具有1.2.12条所列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1.2.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1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12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分包名称:三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造;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3年-2016年)内须具有单机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电厂完整脱硫废水处理项目建设投产且正常运行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施工/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招标范围为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改三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本技术规范提出对该项目(EPC项目)的勘测设计、土建(含一般性地基处理、旧建筑和设备等的折除和场面平整)、供货、保管、安装和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及其设计的工作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05日09:00整到2016年07月11日16:00整(北京时间))。

1.7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查看招标公告、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

1.8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8.1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8.2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8.3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8.4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8.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8.6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9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设备名称和规格:三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造;招标文件售价(元):1500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个月;招标编号:GDCX04-JGZB16-0413/01;投标保证金(元):380000元。

1.10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26日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下载查看招标公告、招标变更、澄清、中标公示等。

更多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联系人:孙工

手机:13051898330;

邮箱:zgbidding2016@163.com

QQ:1062178398[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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