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了解到,《潍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经山东省潍坊市政府同意并印发。《方案》公布了水污染防治的目标,部署了水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白浪河、弥河、张僧河、潍河等市控及以上重点河流稳定消除劣五类水体,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水环境治理“三步走”
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白浪河、弥河、张僧河、潍河等市控及以上重点河流稳定消除劣五类水体,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峡山水库、白浪河水库等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中趋好;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到2030年,市控及以上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水环境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水生态环境根本改善,水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严格整治污水污泥
2017年底前,全部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全部指标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律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或达到再生水利用要求。到2020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5万吨/日。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2016年底前,全市新增污水管网360公里。2016年8月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到2017年底,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工作,全部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到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从严审批污染项目
工业污染防治方面,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造纸、化工、化纤、印染、钢铁、焦炭等重点行业以及峡山水库等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汇水区等敏感区域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并登记造册。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2017年底前,各类工业集聚区要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推动重金属污染防治。
控制全市用水总量
控制全市用水总量,到2020年底,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9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GDP取水量降低到20立方米以下。加强取用水计划动态管理,对突破取用水总量指标的实行区域限水。发展节水农业,实施部分水库、引河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减少输、配水环节损耗,2020年底前,完成青州仁和水库等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年新增节水能力3000万立方米。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龙头,发展以管道输水、喷灌、微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为主要内容的田间节水工程建设,到2020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8以上,基本实现农业灌溉节水化。
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抓好工业节水,鼓励企业加大节水设施投入,对传统产业进行设备更新和节水工艺、技术改造,积极引进和应用先进节水工艺,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消耗。加强企业内部生产环节水处理工艺改造,增加循环水利用设施,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到2020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低到10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至95%以上。加强城镇节水。强化公共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加强供水管网检测、巡查、维修和改造,2020年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控制在9.5%以内。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核定水域纳污能力。
加大中水设施建设
到2020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新建景观用水必须使用再生水作为主要补充水源;全市日处理量大于1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必须建设再生水回用设施,基本实现再生水全循环、全回用。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等建筑,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日用水量超过200立方米或居住人口超过3000人)的居住小区,优质杂排水日排放量超过200立方米的建筑、企业或工业小区,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中水利用设施。2016年起,已建成单体中水利用工程实现正常运转。
延伸阅读:
《潍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
原标题:潍坊水污染防治方案出台 水环境治理"三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