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近日于江苏淮安环保局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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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07-25 10:17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近日于江苏淮安环保局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把生态文明作为“打造增长极、共筑崛起梦,建设强富美高新淮安”的主要标杆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周总理家乡建设好,很有象征意义”的殷切嘱托,全力抢抓省委省政府支持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政策机遇,紧紧围绕“两大目标”,深入实施“六大战略”,全力主攻“五大突破”,先后印发《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生态市建设五年行动方案》,颁布实施《淮安市生态市建设规划》,扎实推进生态空间保护、经济绿色转型、生态制度创新等“七大行动”,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取得积极进展。但总体上看,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新兴产业竞争力不强,资源约束趋紧,城市快速扩张、产业迅猛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冲突加剧,生态环境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鲜明地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经济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当前,我市正处于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期,全市上下必须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更新的理念、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坚持不懈加以推进,积极探索具有淮安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秉持“五大”发展理念,以“打造增长极,共筑崛起梦”为统揽,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保障和改善环境为根本,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工业强市、开放引领、全民创业、城乡一体化、绿色发展战略,向着更高层次科学跨越发展奋力迈进,全力打造彰显“水韵美、文化美、生态美、村庄美、心灵美”诗意宜居的美好家园,谱写好美丽江苏的淮安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环保优先,协调发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毫不动摇地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落实保护,推进经济社会生态相统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二是坚持统筹城乡,公平发展。坚持城乡平等地位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妥善处理区域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促进城乡间、区域间公平协调发展;处理好当代和后代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发展需求,又要高度重视后代人的发展利益。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把转变发展方式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从源头上解决生态文明建设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以解决当前面临的化工园区整治、大气及水环境污染治理等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带动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四是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投入、制度创新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生态意识和责任,努力降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强化公众参与,引导全民共建共享,形成建设生态文明的强大合力。五是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充分发挥淮安得天独厚的区位条件、历史悠久的旅游资源以及良好的交通条件,突出水韵特色,发挥淮安的区位和生态环境优势,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显著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污染排放总量显著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努力建设“资源持续利用、生态环境良好、政府廉洁高效、人民幸福安康、城乡安全整洁、群众满意度高”的美丽淮安。

——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规模得到有效控制,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布局明显优化,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不低于21.14%,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开发格局。

——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0.52吨标煤/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4立方米以下。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50微克/立方米左右,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8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5%,林木覆盖率稳定在16%,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等制度初步形成,煤炭及能源消费、碳交易等制度基本确立,生态空间管控、资源环境区域补偿等制度更加完善,绿色政绩考核、资源环境审计等制度建设取得进展。

——生态文明系列创建取得积极成效。坚持以创促建,继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在国家生态市、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创建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打造城市生态品牌,增强环境竞争力。

二、强化空间管控,进一步优化全域开发格局

落实国家和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全面实施淮安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红线,明确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边界,构筑区域生态屏障。严格国土空间管控,科学布局生产力,合理控制区域开发强度,划定城市边界红线,构建新型绿色低碳城镇化体系,形成区域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格局。

(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根据空间开发适宜性,综合考虑城市总体开发格局、建设用地分布和绿色城镇化进程,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将全市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适度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五类区域,严格按照划定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发展。

(五)强化生态空间管控。严守生态红线、耕地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红线,以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为依据,统筹行政边界和自然边界,推动各类主体功能区合理配置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加强生产力布局和资源环境利用的空间引导与约束,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完善空间规划体系,明确空间管制要求,强化空间开发与保护管控,促进空间科学有序高效利用。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8.99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2.12万公顷,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重不低于21.14%,“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进新型城镇化,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形成“1-4-10-47” 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体系。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以片区模式整合小城镇发展空间,优化形

成28个小城镇发展片区,明确差异化功能定位,强化专业化分工协作,加强统筹发展,构建“一核、一带,两湖、三廊”的市域城镇新架构。推动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镇空间内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与边界进行深度衔接,引导城镇有序扩张。到2020年,国土开发强度控制在18%以内。

三、突出节约优先,进一步推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

把节约资源作为破解环境资源约束、保护生态环境的首要之策,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减量化、再生化,实现各类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七)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和总量控制,严格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入河排污口管理和水(环境)功能区分类管理等制度,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逐步实行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严格执行用地标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到2020年,单位GDP占用建设用地降低38%。实行严格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控,完善矿产资源开发退出机制,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快矿山技术改造,加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力度,推进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到2017年,省级以上矿山开采回采率达到50%,全市绿色矿产比例达到80%。

(八)大力推进节能减排。落实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总量、能源强度“三控”工作要求。实施电力行业煤炭等量替代、非电力行业减量替代。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禁止新上、转移、生产和使用国家、省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推动节能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力争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0.52吨标煤/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4立方米以下。加强重点工业行业提标改造,大幅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管网建设,推行第三方统一运行管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因地制宜开展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到2017年,所有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0年,市区和涟水、洪泽、盱眙、金湖4个县分别建成1个及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场所,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九)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强化自愿性清洁生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相结合,推广企业全过程清洁生产,培育一批资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少、经济效益好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全面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加快循环型和节水型农业建设,全面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可降解农膜。推进低碳企业、低碳园区、低碳乡村、低碳社区建设,培育发展低碳消费市场。完善“回收网点—分拣加工中心—交易市场”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立再生资源信息平台,延伸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到2020年,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大幅提高,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80%。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构建区域回收和综合利用系统。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试点工作,加强对垃圾分类全过程的控制管理,提高垃圾分类收集水平。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对垃圾分类后餐饮业泔脚、食品加工有机物和部分有机垃圾实施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99%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20%。

四、加快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

坚持调高调轻调优调强调绿的导向,加速推进转型升级,打造“4+2”优势特色产业升级版,推进“4+3”现代服务业高端发展,推动“4+1”现代农业提质增效,促进产业高端化、技术化和服务化发展,形成技术先进、协调融合、优质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产业新体系。

(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做大做强优质稻麦、高效园艺、规模畜禽、特色水产四大主导产业,做优做精新兴休闲观光农业,构建“4+1”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到2020年,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8%。加快工业优化升级,建设集聚集约的生态工业体系。推动盐化新材料、特钢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产业四大主导产业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物技术及新医药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4+2”优势特色产业升级版。力争到2020年,工业总产值过万亿、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翻一番,成为长三角北部先进制造业基地。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扩大内需、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关键,做强物流、金融、旅游、商贸四大基础性服务业,做大电子商务、健康养生、文化创意三大新兴服务业,构建“4+3”服务业特色产业体系。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8%。

(十一)优化产业发展布局。优化农业发展格局,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业,建设一批高效、特色、生态、外向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加快培育一批有特色、上规模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优化工业空间布局,构建功能定位清晰、产业特色鲜明、产业布局合理、集聚效应明显、联动发展协调的“三园四轴八区二十四镇”产业空间格局,组织建立辐射苏北的产业经济圈。优化提升主体产业区,构筑“十”字型发展轴,强化县区工业经济片区,打造升级版乡镇工业集中区。力争到2020年,全市百亿元级特色产业集群达到20个以上,乡镇工业集中度达80%,创建市级特色工业园20个以上。优化服务业空间布局,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资源节约”的原则,着力构建“一极两带多节点”的服务业空间格局。强化中心城市区域性科技、文化、金融、人才、产业等要素集聚功能。建设多元化的现代物流商贸集聚区,打造环白马湖一站式生态休闲集聚区。

(十二)建立绿色科技支撑。加快绿色科技研究开发,大力推进产学研用协同,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究和管理类技术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绿色科技在新兴产业发展、污染治理、低碳循环、环境监测预警等领域的应用推广。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大力培养和引进生态文明建设急需的各类人才。建立科技成果的绿色评价体系。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进节能环保制造业和服务业互动发展。到2020年,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3%。

五、强化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

大力开展碧水、蓝天和净土行动,推进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全程监管、损害赔偿、风险防控、责任追究机制,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切实提升环境质量。

(十三)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严格实施火电、钢铁等重点工业行业废气治理提标改造,全面推进燃煤锅炉(炉窑)达标整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到2017年,全市化工、石化、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电缆制造、制药等行业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机动车尾气和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控制工程,到2020年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率达98%。全面推进绿色施工,强化道路交通扬尘防控,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0%。大力开展餐饮行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到2020年油烟污染治理率达98%。继续推进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建立健全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机制,大力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利用。强化大气污染源监测监控,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到2020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50微克/立方米左右。

(十四)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面整治水环境。实施最严格的饮用水保护制度,加强二河、古淮河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推进白马湖备用水源地建设,构建多水源供水格局,确保饮用水安全。推进工业集聚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率和集中处理率。加强洪泽湖、白马湖等重要湖泊保护与治理,严格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实施淮河、京杭大运河、古淮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城市黑臭河道治理,严格入河排污口治理与监管,确保水质国控断面稳定达标。到2020年,国家和省对我市的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8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十五)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定期对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工矿企业以及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理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开展粮食产区、蔬菜基地等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加强受污染耕地利用和被污染地块开发的环境风险控制。推进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与治理,开展污染场地土壤综合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确保土地转换用途后的安全利用。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预警体系,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控制受污染场地再次开发利用和流转。2018年前,完成7个涉农县区主要农副产品产地的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十六)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区域供水、集中供热工程建设,不断扩大覆盖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县区建成污泥永久性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实现永久性区域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完成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东城污水处理厂、青园污水处理厂、江苏国泰盱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工程等4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收集管网建设,推广分散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推进淮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盱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涟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按照全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规划,优化调整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实施布局,加快推进涟水华昌固废处置项目,2016年底前完成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自建危废焚烧项目。

(十七)加强环境风险控制。推进涉危化学品、重金属排放、电磁和核辐射等重点环境风险企业达标改造,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响应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污染事故发生。强化危险废弃物跨区域转运的规范化管理,开展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加强放射源全过程管理,建立电磁和核辐射安全监管制度。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和辐射安全等关系公众健康重点领域风险预警。实现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收运体系覆盖整个辖区。

六、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进一步维护良好自然环境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切实加强绿色造林和生态修复力度,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

(十八)深入开展绿色淮安建设。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动计划,着力完善淮河入海水道、淮河入江水道、苏北灌溉总渠、京杭大运河、二河-淮沭河、张福河、浔河沿线以及洪泽湖、高邮湖、白马湖沿岸的防护林体系,加强盱眙南部丘陵和黄河故道沿线地区生态公益林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营造绿色生态屏障。加快速生丰产林和优质经济林基地建设,提高林业综合效益。推动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增加森林碳汇,“十三五”期间完成造林5万亩。到2020年,全市林木覆盖率稳定在16%,规划发展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

(十九)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保护重点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多样性。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建设外来入侵物种监管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升洪泽湖东部湿地和涟漪湖黄嘴白鹭等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平,推进盱眙铁山寺和第一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以及洪泽湖古堰省级森林公园建设,加强白马湖湿地、九龙口湿地、古淮河湿地和盱眙南部丘陵岗地等特殊生境保护,确保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稳步提升。

(二十)大力开展生态系统修复。开展山水林田湖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促进主要生态系统修养生息。实施地质环境综合调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推进盱眙西南部矿山环境整治,实施封山育林、护林行动,修复丘陵山地生态系统。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洪泽湖、高邮湖湿地保护与修复,推进古淮河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和白马湖、天泉湖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开展小流域综合整治,加快推进黄河故道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实施古运河、京杭大运河水土保持工程。到2020年,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5%,古淮河湿地公园力争创成国家级湿地保护区。

七、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打造宜业宜居环境

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美化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同感。

(二十一)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以“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行动为主的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河道、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建设工地、农贸市场等进行综合整治,对占道经营、交通秩序、户外广告等进行规范,不断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居民密集区高大玻璃幕墙的使用,路灯、交通信号、城市亮化等工程建设要最大程度减少光污染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到2017年,全市城市环境薄弱区段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容面貌明显改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到2020年,建成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

(二十二)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优化镇村布局,合理确定规划发展村庄数量、规模,形成适度集聚、生产便捷、生活舒适的村庄分布格局;分类引导重点村、特色村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古村落、历史文化名村、传承历史文化,保护历史风貌,自然景观和乡村风情,保持和塑造乡村特色风貌,防止“千村一面”。因地制宜建设彰显自然生态、富有地域特色的美丽乡村。每年建成30个市级康居乡村。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推动村庄环境整治纵深拓展。到2020年,每个新型社区都建有“六个一”公共服务设施,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达100%。

(二十三)推进绿色建筑行动。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为重点,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

造;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应采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到2020年,每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0万平方米,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面积100万平方米。全面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加强建筑能耗监管,打造低碳节能的城乡建筑群落。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全省领先水平。

(二十四)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按照系统治理、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统筹建设、生态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海绵型公园绿地、海绵型道路广场、海绵型小城镇等示范建设。加强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到2020年,全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70%以上的雨水得到有效控制;流域和城市防洪保持100年一遇标准,区域除涝达到10年一遇标准。

八、培育生态文化,进一步形成全民共建共享局面

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与教育,弘扬传统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努力形成节约、低碳、绿色、适度的生态生活新风尚。

(二十五)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弘扬在地域文化中孕育而生的“包容天下、崛起江淮”新时期淮安精神,塑造淮安特色生态文化。弘扬漕运文化,重点实施沿线中国漕运城、清江浦1415、里运河文化长廊以及里运河景观提升、大运河生态防护等工程,加快打造里运河文化旅游景区,推进淮安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依托洪泽湖、白马湖、古淮河等水载体,展现淮安丰富的水景观和水文化。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结合每年“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纪念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二十六)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推行绿色采购制度,建立并完善激励购买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产品的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保持100%。提倡节约绿色的生活习惯,引导市民转变消费模式,更加注重节约、节能和环保。推进绿色节能办公方式,提倡无纸化办公,加强相关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数据库、操作系统、网络等基础设施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实施公交优先,配套建设完善、便捷、安全和换乘方便的自行车及人行道系统,宣传鼓励市民多使用自行车,多步行。到2020年,政府无纸办公率达70%以上,市区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26%。

(二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通过政府网站、报刊、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形式,及时准确公开环境信息,保障公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评议,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引导公众在享受资源环境权益的同时,自觉履行保护资源环境的法定义务,形成人人自觉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

(二十八)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市、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等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加快建成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村镇和生态工业园区,力争尽早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九、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将制度创新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加快建立健全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二十九)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调查摸底,建立相应数据采集机制。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评价,对自然资源实行资产管理。对河湖、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并将其纳入现代产权制度改革体系中。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及时采取区域限批等限制性措施。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三十)完善经济政策。健全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激励、引导各类主体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深化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落实和完善阶梯电价、水价、气价制度。推进排污收费改革,实行差别化收费。将淮安市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调整为淮安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生态红线区域管控,对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单位给予支持。各县区也要相应设立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逐年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健全企业环保信用体系,扩大评级结果应用。开展高环境风险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三十一)推行市场化机制。探索碳排放交易的初始分配和监督机制,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建立碳排放交易的分配和监督机制。尝试构建区域内水权市场化交易机制,以此通过市场的杠杆作用实现区域用水平衡。落实和创新全市排污权交易机制,在市域范围内开展示范试点。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机制,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多元投入的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环保公共服务和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扩大政府购买环保公共服务。拓展环境污染治理监管的第三方服务。

(三十二)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流域补偿扩展到全市,逐步建立市、县区两级生态补偿制度,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积极争取国家、省生态补偿资金。加大财政对不同主体功能区之间生态损益的补偿与协调,推进区域内农业发展和城镇发展过程中水循环利用生态补偿。

(三十三)完善政绩考核。探索生态文明领域考核的机制体制创新,坚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节能减排纳入考核评价范畴,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权重,把生态文明指标和实绩作为干部考核重要内容,激发领导干部抓生态文明建设的活力。在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探索环境责任离任审计。

(三十四)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制定区域环境保护负面准入清单。建立环境综合预警体系,实行环境数据采集、数据分析与发布、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四位一体综合预警,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预警公共信息平台和群体性环保纠纷预警机制。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探索建立综合治理、综合考核、综合执法的跨区域、跨部门合作平台,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长效机制。

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体系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资源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广泛开展交流合作,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完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障各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党委政府统一负责、人大政协统一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大环保机制。建立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环保协作机制,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十六)加强统计监测。完善生态环境统计制度,探索开展绿色发展评估研究,完善评估模型,拓展评估领域,建立覆盖全市、系统全面的绿色发展水平评估体系。加强成果运用,形成定期报告制度,引导各地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对能源、矿产资源、水、大气、森林、湿地和水土流失、土壤环境、地质环境、温室气体等的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准确性、及时性,实现信息共享。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体系建设。着力提升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水平,定期开展生态状况调查和评估。

(三十七)加强交流合作。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各层面的经验交流与技术合作,共同加强系统性、流域性、区域性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加强同市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战略合作,在人才交流、课题研究、平台共建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鼓励各县区、园区与国内外发达城市、开发园区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合作关系,拓展合作领域。

(三十八)加强能力建设。突出抓好基层生态文明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环境管理网络。加强环境监管、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等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队伍

建设,重点加强园区环保机构建设,建立与园区发展相适应的环境监管、监测队伍。环境执法人员统一着制式服装,强化环保执法车辆配备,强化现场监管,实行标准化管理。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三十九)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加强日常督查和重点督查。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是本辖区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主体,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确保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市各职能部门承担本领域内生态文明建设的督导责任,严格落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抓出成效。各企事业单位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的直接责任。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监督。各级政府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两为”整治,有效整治不作为、慢作为,要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能力不足不会为、精神懈怠不愿为、缺乏担当不敢为等行为进行问责,促进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廉洁从政。

(四十)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每年编排实施重点项目,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要抓住制约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力争取得重大突破。要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有效模式,加大推广力度。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就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中共淮安市委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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