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9

首页 > 水处理 > 综合 > 企业 > 正文

首创股份关于投资水厂、污泥处理、检测公司等的公告

2016-09-27 14:32 来源: 上交所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6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水厂BOT(建设-运营-移交)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水厂BOT(建设-运营-移交)项目,项目总规模20万吨/日,一期建设规模10万吨/日,预计总投资45,300万元人民币;

2、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增资18,120万元人民币用于白龙水厂投资建设工作;

3、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6-108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BOT(建设-运营-移交)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BOT(建设-运营-移交)项目,建设规模80吨/日,预计总投资约860万元人民币;

2、同意公司出资成立菏泽首创污泥处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等,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6-10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北京华展汇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1、同意公司出资成立北京华展汇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6-110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昌江首创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1、同意公司出资成立昌江首创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昌江首创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所在地的业务拓展等工作;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马鞍山慧创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1、同意公司出资成立马鞍山慧创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马鞍山慧创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开展公司管网计量研究和提供产销差管理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徐州慧创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1、同意公司出资成立徐州慧创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徐州慧创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公司所属水司的来样检测以及对外提供水质检测服务等工作;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临沂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临沂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4,49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6-111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6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原标题:首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