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保厅举行立法听证会,就正在制订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据介绍,目前湖南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弃物、废弃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塑料、废五金等固体废弃物逐年增加,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生态及环境发展质量。

首页 > 固废处理 > 综合 > 报道 > 正文

湖南拟立法规范固废污染防治 建立危险废物产生量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2016-09-29 09:05 来源: 中国环境报 

湖南省环保厅举行立法听证会,就正在制订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目前湖南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弃物、废弃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塑料、废五金等固体废弃物逐年增加,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生态及环境发展质量。200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实践中与现实情况存在差距;省级层面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一些零散的表述,但远不能满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实际需要。自2013年开始,省环保厅即着手起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

在广泛调研和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省环保厅提出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不合格者纳入“黑名单”;对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固体废物,设定为“严控废物”,由省政府制定分类管理名录,严格按相应程序处理;对农业固废、养殖粪便、建筑垃圾等污染,提出了相应防治办法;参照排污权交易模式,建立危险废物产生量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意见稿》强化了危险废物跨省转入管理。明确提出,“禁止省外危险废物转移至本省行政区内贮存或者处置”,严格控制从省外转入可利用废物。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时限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原标题:湖南拟立法规范固废污染防治 建立危险废物产生量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