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这样的海绵城市,您喜欢吗?近日,洛阳市制定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给出一份建设时间表。
“上周下雨,这儿的人行道上没积水,走起来可顺畅了。”家住新区五环街附近的王女士喜欢散步,每天都要在朋友圈“刷步数”,最近,经过改造的新区体育中心周边道路成了她的新宠。
新区体育中心周边道路改造,是洛阳市的海绵城市“试验田”。随着洛阳海绵城市建设不断推进,将有更多的区域变成“海绵”:下雨时,雨水可透过路面渗到土壤里,一部分补充地下水,一部分被存储起来;遇到晴朗天气,存储的水可用来浇灌绿地,改善环境。
为全面推进洛阳海绵城市建设,《意见》提出,把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
今后,全市性的城市建设相关规划修编时,将全部引入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同时,已经批准正在实施的城市建设相关规划,也将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修编相关内容。
按照《意见》,各县城新区、产业集聚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新建单位及小区规划、设计和建设,今后必须强制性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各旧城区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公园绿地建设、道路改造等,也将引入海绵城市理念实施改造提升。
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
2016年年底前
市、县两级政府将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制订工作,建立海绵城市工程项目储备制度
2017年年底前
在市区范围内建成一处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示范区,县(市)建成一定数量的示范项目
到2020年
市区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县城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到2030年
市区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县城建成区3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海绵型生态水系
途径
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消除积水区域。同时,加强水系连通,逐步改造渠化河道,加强滨水绿廊建设,实施岸坡生态化处理,通过雨污分流、控源截污、河道疏浚和补水活水等措施逐步消除黑臭水体,改善河道水质,增强调蓄和行泄洪水能力
目标
2017年年底前,40%的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改造。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建成区雨污分流,主要河道基本完成生态改造。其中,市本级2016年年底将至少建成1条海绵型生态水系和2条河流生态景观廊道
海绵型绿地系统
途径
我市绿地将在满足景观、游憩等功能的基础上,兼顾雨水调蓄、净化等生态功能,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空间。其中,公园绿地将因地制宜建设小微湿地、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植草沟、植被缓冲带、雨水湿地、生态堤岸等,增强公园绿地对雨水的滞、蓄和净化能力
目标
新建公园绿地要全部达到海绵城市标准;现有绿地要逐步改造,单位和居住区绿地每年改造量不低于现有绿地的10%,公园绿地每年改造量不低于现有绿地的20%。2016年年底前,我市将至少建设1个海绵型绿地示范项目和城市绿道示范项目
海绵型道路广场
途径
利用海绵城市存蓄水的新标准,转变道路传统的排水方式,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纳,增强道路和广场对雨水的渗、滞、蓄能力。其中,已建道路和广场可通过路缘石改造和增加植草沟、溢流口等方式将道路径流引到绿地空间,新建及大修改造道路的绿化隔离带、两侧绿化带将建设集雨型绿地,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广场、停车场今后将推广使用全透水砖铺装
目标
新建城区的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
海绵型建筑小区
途径
建筑小区将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小区非机动车道和地面停车场将推广采用透水设施铺装,小区绿地和景观水体将建设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湿地等集雨型绿地,收集的雨水可以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水和道路清洗保洁
目标
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小区,全部配建雨水利用设施;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各类新建住宅小区和各类大型公共建设项目,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延伸阅读:
【热议】三问海绵城市建设
原标题:到2020年,洛阳市区建成区20%以上变“海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