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丝:关于公司起诉罗祥波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告证券代码:300056证券简称:三维丝公告编号:2017-031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起诉罗祥波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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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丝:关于公司起诉罗祥波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告

2017-05-23 08:38 来源: 金融界 

三维丝:关于公司起诉罗祥波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6证券简称:三维丝公告编号:2017-031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起诉罗祥波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维丝”)2017年5月19日向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罗祥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目前公司已收到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2017)闽0213民初1232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本案详情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78-1188号

法定代表人:廖政宗,董事长

被告:罗祥波,男,汉族,1971年3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3526231971********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古兴里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2017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损失15,461,988.43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2017年第一季度比2016年同期多支付的财务费用6,708,394.27元;

3、由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三、事实和理由

2016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作出决议解聘被告罗祥波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朱利民为公司总经理,罗祥波在上述董事会作出决议后,拒不执行决议,至今未向新任总经

理朱利民办理移交手续,并控制公司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78-1188号的营业场所及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预留银行印鉴、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等重要物品,拒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进入营业场所履行职务,其行为已经造成公司无法正常经营。

2016年11月30日厦门证监局向罗祥波及其配偶罗红花(罗红花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发出了厦证监函【2016】258号《厦门证监局关于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监管提示函》,郑重提醒罗祥波与罗红花在法院未撤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前,应遵守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的决议。但截止目前罗祥波仍未按厦门证监局的监管意见更改上述违法行为。

罗祥波作为上市公司的原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造成了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严重下滑,各银行陆续取消授信,公司财务费用不断增加,也造成公司商誉受损,股价下跌。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告显示,2017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总收入为95,868,772.98,元,对比2016年第一季度同期的营业总收入111,330,761.41元,减少了15,461,988.43元;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财务费用为8,370,491.22元,相比2016年第一季度同期的财务费用1,662,096.95元,增加了6,708,394.27元。公司的经营状况还在不断恶化当中。罗祥波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有关本案的审理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19日正式立案受理了本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等程序。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2017)闽0213民初1232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原标题:三维丝:关于公司起诉罗祥波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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