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大冶市政府印发《大冶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大冶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3号)及《黄石市2017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发〔2017〕15号)精神,切实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确保完成2017年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大冶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地表水考核断面达到2017年水质目标要求,国家和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比例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改善水环境质量。
1.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红星湖、尹家湖、三里七湖治理力度,实施排污口全面截污。加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对照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清单,切实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治理情况。2017年底前,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年度整治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建设局、市城投公司、各有关乡镇)
2.加大湖库保护力度。切实加大对大冶湖、保安湖等水体和重点水库的治理力度,全面推行河长制,严格控制劣Ⅴ类水体比例,辖区水功能区不达标水体要对照水质考核要求制定达标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备案。(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有关乡镇)
3.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有关乡镇)
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加设防渗池装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有关乡镇)
(二)保障饮用水安全。
4.开展水源地年度评估工作。2017年7月15日以前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评估报告和数据。(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有关乡镇)
5.强化饮用水源保护。2017年底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有关乡镇)
6.完善水源全过程安全监管。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2017年至少公开一次市级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数据,市级饮水安全状况信息每季度公布一次。(牵头单位:市卫计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城投公司)
(三)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7.推进“五小”整治“回头看”。深入开展“五小”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发现一家、坚决取缔关停一家,切实防止“五小”企业“死灰复燃”。(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
8.实施清洁化改造。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2017年底前,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有色金属、电镀等行业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完成清洁化技术改造,铝型材行业实施无镍工艺或废水治理回用工艺技术改造。(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各有关乡镇)
9.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预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城投公司、各有关乡镇)
(四)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10.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改造。2017年底前,实施大冶城西北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在建和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执行一级A标准。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7年底前,所有未开工的新建、改建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全部要开工,确保2018年底前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实施建设项目全面建成投产,包括已建实施处理不达标、运行不稳定,管网不配套的,必须同步完成改造。(牵头单位:市城投公司;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各有关乡镇)
11.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2017年度工作任务,2017年8月底前,完成大冶市、下陆区、铁山区污水管网对接工程大冶境内管网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城投公司;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各有关乡镇)
(五)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全市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全面改造全市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的水冲粪养殖方式,大力推行干清粪养殖方式。(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有关乡镇)
13.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通过生态养殖和湖泊生态修复推进水资源保护,大冶湖、保安湖等重点湖泊全面实行生态养殖。切实规范湖库养殖行为,开展拆除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专项行动,2017年底前完成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拆除。(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各有关乡镇)
14.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2017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为抓手,深入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改善农村居住环境,重点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积极利用精准扶贫政策扶持,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排水体系工程建设,实现统筹规划、综合治理,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带动美丽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各有关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制定辖区和行业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确保2017年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全面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督办检查,积极运用责任分解、督办通报、考核排名等形式,加大辖区和行业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的落实力度,切实形成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格局。
(三)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围绕2017年目标任务,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一批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的实施,切实推进我市水环境质量改善。
省环委会调度大冶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和主要水污染物减排计划重点工作项目清单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项目清单
二、水污染物减排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