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议部里尽快修改砖瓦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回复
来信:
(GB29620-2013)《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里砖瓦企业烟气含氧量8.64%,与实际生产中砖瓦生产企业的平均氧含量严重不符,实际生产中砖瓦生产企业本着废气利用的原则对烧结后的烟气进行“回炉”对砖坯进行烘干,从而造成的烟气的含氧量偏高(约18%上下),部里从而发布了修改单的征集稿,对修改意见进行征集。本人恳求环保部尽快修改、尽快颁布新标准。
回复:
您在“部长信箱”来信反映“建议尽快修改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烟气含氧量要求,我部正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研究,考虑到标准修订工作影响面广、工作量大,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待确认后拟以标准修改单形式予以调整。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