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江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印发,《方案》明确,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化工、电镀、制革、铅酸蓄电池(含组装)、热电、生活垃圾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和危化品仓储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要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含地下水)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晋江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名单》如下:
中国人大04月30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4月27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4月18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04月15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04月07日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04月02日
东营市人民政府03月24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03月04日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03月04日
陕西省政府02月13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02月12日
衡燃科技14小时前
成都生态环境04月27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4月03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01月13日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30日
浙江省财政厅2024年12月23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20日
浙江省财政厅2024年12月18日
衡燃科技2024年12月04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03日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04月22日
能源新媒03月19日
江苏环保公众网02月26日
安泰科能源股份02月18日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2024年12月18日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16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10月16日
电网头条2024年09月27日
浙江生态环境2024年09月10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08月12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