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环保局《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环办﹝2017﹞115号)要求,截至目前,本市范围内共有35家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商、运维商(名单附后)向社会公开承诺“拒绝造假”,现予以统一公开,承诺内容见附件。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08月20日
江门生态环境07月12日
安徽生态环境06月18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06月12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06月12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05月29日
安阳市人民政府04月09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03月26日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02月06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01月16日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01月08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1月01日
桐乡市人民政府09月12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08月13日
生态环境部08月07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07月17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06月27日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6月21日
河南生态环境06月19日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04月25日
生态环境部04月18日
南京安维士11月19日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1月14日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1月13日
北极星氢能网11月12日
大唐南京发电厂11月12日
用友11月12日
中国电力报11月12日
中铁上海局集团11月11日
南京安维士11月06日
北极星电力网10月30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