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保部发布《制浆造纸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全文如下: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2018年第4号
关于发布《制浆造纸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改善环境质量,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16〕81号),建立健全基于排放标准的可行技术体系,推动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措施升级改造和技术进步,现批准《制浆造纸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制浆造纸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2-2018)。
该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www.mep.gov.cn)查询。
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关于发布〈造纸行业木材制浆工艺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三项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81号)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8年1月4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8年1月5日印发
Guideline for available techniqu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for pulp and paper industry
( HJ 2302—2018 2018-03-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建立健全基于排放标准的可行技术体系,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制浆造纸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