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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2018-03-28 17:24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安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已经印发,详情如下: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2月7日

安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为持续发挥矿产资源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谋划部署我市未来一段时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安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部署要求,编制《安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基期年为2015年,规划期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主要成效

《安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实施以来,全市基础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投入持续增长,主要矿种新增查明资源储量大幅度增加,矿业布局趋于合理,矿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矿山总数大幅度减少,矿山开采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成效明显,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地质找矿取得重大进展。截至2015年底,完成了1:5万区域地质战略性矿产远景调查、豫北平原农村安全饮用地下水勘查,地震概查及资源远景评价以及航磁异常查证等基础地质调查项目。实施了一批矿产勘查项目,规划实施期间,上表矿区数由2007年的41处增加到2015年的60处,增加了19处。主要矿产新增查明资源储量:煤炭7.44亿吨,铁矿0.21亿吨,熔剂用灰岩229.87万吨,水泥用灰岩2.13亿吨,玻璃用石英岩237.9万吨。

矿业布局趋于合理。我市以矿业开发为依托,充分发挥矿产资源优势,逐步建立了安阳精品钢产业基地、安阳县—龙安区煤化工产业基地、安阳县水泥产业基地、内黄县新型熟料基地等,矿业开发布局和开采规模更为合理。持续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和矿山企业兼并重组、矿山地质环境整治,矿业布局更加合理,为我市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资源基础。

结构调整初见成效。总量控制、分区管理、最低开采规模准入等措施得到严格执行,矿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通过铁矿、石灰岩资源整合,我市矿山数量大幅度减少,矿山总数由2007年的245个大幅减少至2015年的116个,符合矿山数量维持在198家以下的规划目标要求;大中小型矿山数量比例由2007年的0:3:97调整到2015年的2:7:91。

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逐步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主要矿种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均有不同程度提高。煤矿、铁矿等主要矿山达到了“三率”标准要求;尾矿资源及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等利用水平也有明显提高,煤矸石资源全部得到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逐步好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得到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得到全面执行。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重点对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了集中治理。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申请中央、省财政资金8084.40万元,实施12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类项目,已完成治理项目10个,复垦土地面积18.67公顷,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成果显著。

矿产资源管理水平逐步提高。通过规范行政审批、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开展治理整顿、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和强化监督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矿政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第二节矿产资源现状

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50余种(含亚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有14种(其中建筑用砂、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大理岩为未上表矿产),载入《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的矿产地60个,其中大型10个、中型17个、小型26个、小矿7个;开采矿区23个、未利用矿区36个、闭坑矿区1个。

专栏1我市主要矿产查明资源储量在全省排位表位次矿 种矿种数1冶金用白云岩、含钾砂页岩、霞石正长岩33玻璃用石英岩14水泥配料用粘土16熔剂用灰岩17煤炭18铁矿1

我市辖区内赋存矿产资源种类齐全。包含了能源、金属、非金属和水资源四大类矿产资源,共计50个矿种。优势矿产资源储量位居全省前列,冶金用白云岩、含钾砂页岩、霞石正长岩等3个矿种查明资源储量位居全省第一;玻璃用石英岩查明资源储量位居全省第三;煤炭、熔剂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粘土、铁矿等矿产在全省具有重要地位。

优势矿产资源储量丰富。煤炭资源查明矿区14处,保有资源储量18.75亿吨;铁矿查明矿区28处,保有资源储量3065.29万吨;水泥用灰岩查明矿区8处,保有资源储量42265.26万吨;熔剂用灰岩查明矿区1处,保有资源储量5128.01万吨;冶金用白云岩查明矿区2处,保有资源储量9751.80万吨;玻璃用石英岩矿区2处,保有资源储量1339.70万吨;霞石正长岩查明矿区1处,保有资源储量11180.21万吨;含钾砂页岩查明矿区1处,保有资源储量16154.00万吨。

资源特点。主要矿产资源集中度高,煤(煤层气)主要分布于市辖区和内黄县一带;地热主要分布于市辖区、汤阴县、内黄县等地;铁矿—冶金、建材、化工类非金属矿产组合集中分布于林州市、安阳县等地,可实现综合勘查和集中开采,形成配套的产业链,有利于建立规模化集约化矿业及矿产品深加工体系。石灰岩、白云岩等非金属矿产与建筑用石灰岩共伴生利用。

基础地质现状。全市已完成1:25万区域地质调查;1:20万区域放射性测量、重力调查、重力测量;1:10万区域地质测量、部分地区1:5万区域地质调查、1:5万水文地质调查、1:5万水系沉积物测量和1:5万区域地质战略性矿产远景调查。

勘查现状。全市60处不同矿种的矿产地(包含共伴生),其中勘探20处,详查15处,普查25处。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矿产勘查项目19个,勘查矿种以煤、铁矿、铅矿、水泥用石灰岩、地热、矿泉水等为主,勘查区总面积293.12平方千米。矿产资源勘查主要分布在安阳县、林州市和龙安区,内黄县也有部分勘查项目。勘查面积最大的是安阳县,其次是林州市、龙安区、内黄县。全市煤炭、铁矿勘查程度较高,可供进一步工作的空白区域较少,老矿山深部及外围地质找矿潜力较大;石灰岩类矿产、地热、矿泉水等找矿潜力巨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全市已查明矿产地中,开采矿区23处,未利用矿区36处。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开发利用矿山116个,其中,大型矿山2个,中型矿山8个,其余均为小型矿山。共实现矿业产值9.53亿元,主要矿产中,其中煤炭矿山11个,产量228.09万吨,矿业产值5.05亿元;铁矿矿山30个,产量22.06万吨,矿业产值800万元;熔剂用灰岩矿山9个,产量301.33万吨,矿业产值823万元;水泥用灰岩矿山6个,产量386.16万吨,矿业产值4.21亿元;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34个,产量710.83万吨,矿业产值0.72万元。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矿山地质环境环境治理恢复任务艰巨,全市各类矿业开发累计占用、破坏土地资源面积2650.82公顷,其中矿山挖损、废石废渣压占破坏土地资源面积1798.39公顷,地面塌陷、地裂缝破坏土地资源面积852.43公顷。持证矿山破坏土地资源面积1627.03公顷,废弃矿山破坏土地资源面积1023.79公顷。矿山开采尾矿及固体废弃物积存总量270万吨。

第三节存在问题

勘查程度不平衡。全市煤炭、铁矿等矿产勘查程度较高,非金属矿产仅对主要矿体地表或浅部开展工作,没有系统的勘查,边采边探情况居多,研究程度较低。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不尽合理。全市矿山数量多、生产规模偏小,采选能力、深加工能力小,矿产品附加值低,经济效益不高,缺乏规模效益。需进一步加大矿业结构调整力度。

矿业转型升级较慢、综合利用水平不高。矿产品加工业较少,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优势矿产的深加工水平和资源二次利用水平总体不高。如我市的特色矿产霞石正长岩,综合利用水平低,产品附加值不高;铁矿企业则以开采加工铁精粉为主。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依然存在。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起步晚、基础薄弱,财政投入不足、实施综合治理工程有限等原因,致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小型矿山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重视程度不够,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没有得到同步治理。

第四节面临形势及要求

面临形势。国际国内矿业不稳定因素增多,目前处于矿业深度调整期,全球矿业产能扩张增速超过需求增速,造成矿业产能过剩,主要矿产品价格下滑,矿业发展压力增大。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且面临化解传统产业过剩产能和加强供给侧改革等任务,资源产业链将发生结构性变化,煤炭、铁等大宗矿产品消费基本步入了峰值区间。

“十三五”时期,我省发展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为我省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全省经济发展为矿产品需求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我省矿业经济将迎来新的战略机遇。

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市既具有难得的历史机遇和独特优势,也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和挑战。必须准确把握和审视我市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充分发挥优势,加快补齐短板,培育发展新动力,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目前我市矿业发展还面临着诸多矛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尤其是在产能过剩、需求不足的大背景下,冶金建材、煤化工等传统产业支撑作用逐步减弱,创新能力不足,本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较弱。煤炭等优势矿产产能过剩;煤层气、地热等新兴矿产勘查滞后;建筑石料、石材、粘土类矿产矿山布局散、规模小、开采方式粗放等现象依然存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尚有较大提升空间;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传统支柱产业对能源资源的依赖程度高,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正在集中显现,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突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仍需加大投入。

对矿业发展的要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矿产资源持续供给。我市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矿产品需求依然较快,需要矿产资源持续有效供给。

——有限的矿产资源需要资源高效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有限,铁矿等一些开发时间长的矿山资源面临枯竭,深部资源开采成本和难度提高;煤炭虽为优势矿种,但产能过剩,产量受开采总量控制,这些均要求加强供给侧改革,调整开发利用结构,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提高矿山开采技术,加大矿山尾矿、废石综合利用力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发展绿色矿业。我市发展旅游产业,打造生态宜居城,需要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提倡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提高矿山清洁化生产及综合利用水平,支持矿山企业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转变矿产资源管理方式。以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切入点,加快推进矿产资源行政管理方式转变。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调控作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依法依规管矿用矿的能力和水平,改善矿业投资环境。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与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决策部署,遵循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发展为中心,完成煤炭、铁矿等重要矿产勘查,加大非常规能源矿产勘查,提升资源有效供给能力,优化铁矿、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结构,加快资源高效利用和矿业绿色转型升级,规范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开发与管理,探索地质科技服务民生,稳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加快形成引领矿业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打造安阳经济升级版、建设区域性中心强市,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资源保障。

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开发、科学布局。统筹规划基础性、公益性地质找矿工作,科学布局重点矿种、非常规能源和新兴产业矿产的勘查开发,提高重要矿产资源的持续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提升矿山企业综合竞争力,保持矿业在区域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坚持把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放在首位。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坚定高效利用就是节约的理念,鼓励矿山企业开展矿产资源集约节约与高效利用。优化矿业开发利用结构,加强对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采、综合利用,推进优质优用、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推进尾矿、低品位矿综合利用技术研究,鼓励矿山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推进废石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经济等综合效益。

——坚持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时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放在第一位,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紧密结合,矿业政策、发展目标的制定要充分考虑矿产资源区域分布特点和地区经济布局,发挥优势,突出重点,把分工合作与联合发展相结合,提升矿山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形成区域矿业经济优势。

——坚持依法管矿、依法行政。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加快管理职能、管理方式转变,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勘查开采秩序,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第二节主要目标

以我市矿产资源地质条件和赋存为基础,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持续推进煤、非金属矿等重要矿产勘查,加大非常规能源勘查开发,持续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进一步调整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实现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向集约节约转变;促进矿业开发利用结构调整,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分类管理机制,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绿色矿山建设;优化非金属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实现集中开采;不断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推进依法管矿,呈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协调发展新局面。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目标。开展煤系地层非常规能源调查评价;开展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开展矿山尾矿综合调查评价工作;开展以地热矿泉水、非金属矿产等新兴材料矿产为主的调查评价工作,提交一批可供进一步工作的非金属矿产地。

矿产资源勘查目标。完成已有煤炭、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勘查,开展以地热、矿泉水以及非金属矿产为主的地质勘查工作,新增可供开发利用的新兴战略矿产地3—5处。

专栏2重点矿种地质勘查目标序号矿种新增资源储量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储量单位2016—2020年2025年2020年2025年1煤炭亿吨2.012水泥用灰岩矿石 万吨37002—33熔剂用灰岩矿石 亿吨0.2514矿泉水15地热1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进一步优化,小、散、乱矿山得到有效治理,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到2020年,全市矿山数量维持在90家以内,大、中、小型矿山结构比例得到进一步优化,大中型矿山比例超过18%,矿业开发布局进一步合理。严格落实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主要矿种矿山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率”标准,全市矿山“三率”达标率超过90%,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专栏3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主要目标矿种名称单位2020年产量2025年产量指标属性煤万吨245245预期性铁矿万吨6080预期性水泥用石灰岩万吨700850预期性熔剂用石灰岩万吨400500预期性建筑石料用灰岩万吨23002400预期性

绿色矿山建设目标。新建和在建矿山必须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大中型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小型及以下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规范管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同步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缓解和治理,“三区两线”(自然保护区、重要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占比达到70%,全面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网络体系。

2025年展望目标:矿产资源保障和有效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更加合理,矿业实现全面转型和绿色发展,所有矿山达到国家及河南省“三率”标准,“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第三章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第一节优势矿产和重点区域发展方向

优势矿产勘查开发方向。结合我市优势矿产资源特点和矿业现状,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调整优势矿产勘查开发方向。

专栏4优势矿产勘查开发方向1.煤炭:以骨干煤炭企业为主体,优化存量产能,控制新增产能,推进清洁高效、安全集约生产,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

2.水泥用灰岩:以规模化、绿色开采为主导,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化解过剩产能,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

3.小型非金属矿:以绿色开采和集中开采为主导,引导小型非金属矿山通过资源整合,实现集中化、规模化生产,减少小型矿山比例,提高小型非金属矿山的生产规模。

重点发展区域。根据我市矿产资源分布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规划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促进重点区域内矿业的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专栏5 重点区域发展方向1.煤炭(煤层气)重点发展区:依托区内丰富的煤炭资源,维持现有的煤炭勘查,加大煤层气勘查开发。调整开发利用结构、控制煤炭产能、加强煤层气的高效利用,重点发展煤层气、煤电和煤化工业,建设全省重要的煤焦化、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基地。

2.铁矿重点发展区:以区内丰富的铁矿资源,推进老矿山深部及外围地质找矿工作,重点发展矿产品深加工业。以高效节能、新型环保为发展导向,加强低品位矿高效利用水平。

3.非金属矿重点发展区:位于磊口乡、铜冶镇、马家乡一带,区内石灰岩地层发育,查明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灰岩资源储量丰富,加强区内非金属矿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通过资源整合,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石灰岩矿山产业布局,实现集中化、规模化生产。

重点区域管理政策。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保障重点发展区域的资源开发需求;鼓励矿山企业开展采—选—冶—深加工科学研究,拉长矿山企业产业链条。鼓励矿山企业大胆尝试和创新,大力推进技术革新和进步,积极发展深加工产品,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逐步形成多元化和精细化产品结构;矿业重点发展区域应通过资源整合,做大、做强1到2个主体企业,逐步形成资源规模化开发模式;鼓励矿山进行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矿山试点建设,在开发利用主矿种的同时,加强其他矿种的综合利用,研究尾矿的综合利用和再选冶技术,在适合条件的矿山,开展零尾矿综合利用技术研究。

第二节勘查开发基地建设

加强能源资源基地建设,发挥资源和产业优势,增强矿产资源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我市煤炭基地位于安鹤煤田安阳煤炭分布区。区内重点发展煤层气、煤电和煤化工业。规划期限制1200米以深新井建设,关闭一批资源枯竭、资源利用率低、安全生产条件差的煤矿,减量置换建设一批接续矿井。

第四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第一节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实施调查评价项目3个。开展以煤系地层、非常规能源调查评价为主要内容的调查评价,圈定资源远景区,评价资源潜力。结合我市矿产资源潜力、地质工作程度和开发利用现状等情况,落实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调查评价项目1个,规划调查评价项目2个。

专栏6 安阳市调查评价项目一览表1.安鹤煤田深部煤系地层非常规能源调查评价与选区(安阳段):落实省级矿产资源规划调查评价项目,工作区总面积4476平方千米,主要对煤系地层中煤层气、页岩气和致密砂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开展基础地质调查与探索研究,圈定资源远景区,评价资源潜力。

2.安阳市非金属矿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区面积1023.22平方千米,主要矿种为水泥(熔剂)用石灰岩矿,白云岩,钠长岩,建筑用石料等。调查资源潜力,预期提交矿产地2—3处。

3.安阳县中部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区面积37.88平方千米,预期圈出可供勘查开发利用的地热资源富集区1处。

开展地质调查服务民生工作。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强公益性、服务型地质调查服务民生工作,开展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等调查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要城镇地质灾害勘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实时监测矿业集中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矿山地质灾害等工作。

第二节 勘查方向

重点勘查矿种为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矿泉水及有市场需求的新型建材非金属矿;限制勘查石煤;禁止勘查高硫、高灰煤。

持续推进矿山后备资源勘查。鼓励矿山企业开展矿山深部及矿体延伸毗邻矿业权空白区地质找矿和综合勘查。采矿权人可依法申请协议出让获得其采矿权深部及矿体延伸毗邻矿业权空白区域探矿权,可依法申请增列勘查矿种。

加强非常规能源勘查。加大对地热、矿泉水等非常规能源勘查力度,力争实现清洁能源找矿突破。

加强共伴生矿产综合勘查评价。促进煤系地层多矿种综合评价与综合利用;石灰岩勘查必须对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饰面用灰岩等进行综合勘查与评价。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矿产勘查。鼓励各种经济成分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采取独资、多家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勘查、与省财政资金合作勘查等多种方式投资地质找矿。

第三节勘查规划分区

一、重点勘查区

重点勘查区划分原则。按照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在成矿条件有利和找矿前景良好的地区,围绕重点勘查矿种划定的重点加强勘查区,包括大中型矿山深部及外围等具有较大资源潜力的区域划定重点勘查区。

划定重点勘查区3处。全市共规划重点勘查区3处,矿泉水重点勘查区1处,水泥(熔剂)用石灰岩重点勘查区1处,非金属矿重点勘查区1处。

专栏7 安阳市重点勘查区一览表1.安阳市中部非金属矿重点勘查区:位于安阳市中部,勘查面积约400平方千米。本次规划勘查区块16个。预期提交矿产地3—5处,重点勘查石灰岩、大理岩、高岭土、花岗岩、白云岩等。

2.安阳市东下洹、棋梧东水泥(熔剂)用灰岩重点勘查区:勘查面积约59平方千米。本次规划勘查区块2个。预期提交矿产地1—2处,重点勘查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

3.安阳市小南海矿泉水重点勘查区:勘查区面积约3.1平方千米,区内新设探矿权区块1处,重点勘查矿泉水。

重点勘查区管理措施。各级财政资金优先投入到重点勘查区内的勘查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资金参与区内勘查,区内优先勘查主要优势矿种,严格第三类矿产的开发准入,确保区内勘查项目的顺利实施。鼓励大中型矿山企业依法在区内开展勘查工作,鼓励矿山企业开展接替资源勘查。

二、限制勘查区

限制勘查区划分原则。将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以及具有地方特色且资源储量有限需要保护的区域、虽有可靠的资源基础和市场需求但现阶段开发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区域、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限制勘查矿产资源的区域划定为限制勘查区。

限制勘查区划分。包括全市所有石煤等限制勘查矿种分布区域。

限制勘查区管理措施。限制勘查区内严格限制新设限制勘查矿种作为主矿种的探矿权,新设探矿权、已设探矿权申请扩大勘查区范围和变更勘查矿种,必须进行专门的规划论证。

第四节探矿权设置区划

勘查规划区块划分原则。在重点勘查区以及有一定找矿信息的区域进行勘查规划区块划分。勘查规划区块划分要保持已知勘查信息的完整性,符合勘查规划布局的要求。

勘查规划区块设置。落实省级勘查规划区块4处,分别为:煤炭2个,水泥用石灰岩1个,熔剂用石灰岩1个。

全市本轮新设置勘查规划区块20个,其中,白云岩3个,大理岩1个,高岭土1个,花岗岩2个,矿泉水1个,闪长岩1个,石灰岩10个,石英岩1个,全部为空白区新设。

勘查规划区块管理政策。原则上按照勘查规划区块划分出让探矿权,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只设置一个勘查主体,但以下情况视同符合勘查规划区块划分: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规定的第一类矿产,以及按规定调整为第一类的矿产,依据勘查工作程度设置的探矿权;财政全额出资的探矿权;扩大勘查面积不超过原面积25%的探矿权;无缝衔接进行合并的探矿权;已设采矿权深部勘查需设置探矿权且为同一主体的探矿权。

第五节 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保障重点勘查。积极引导重点勘查区内的矿产勘查活动,积极争取国家地质勘查基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以多种方式开展矿产资源勘查活动。

严格规范勘查行为。勘查实施方案编制、勘查实施、野外验收、报告编制、成果提交等各环节,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建立探矿权勘查信息公示及抽查制度,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圈而不探、以采代探、边探边采、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行为。制定矿产资源勘查负面清单,对勘查工作投入达不到年度计划要求的探矿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探矿权不得转让、变更和延续。

坚持绿色勘查。在勘查项目立项、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中,要贯彻落实“绿色勘查”理念,尽量选用生态友好的勘查方法和手段,勘查施工应尽量避免槽探工程,多选择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钻探工程,尽量避免或减少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调整开发利用方向,强化对矿产资源开发的规划分区管理,协调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空间关系,严格开发准入管理,构建矿产资源有效供给新格局。

第一节开发利用方向

开采矿种划分。鼓励开采花岗岩、钠长石、花岗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等矿种;限制开采高硫、高灰煤(已建矿井);禁止开采石煤、高硫高灰煤(新建矿井)等矿种。

控制产能过剩矿产开发。煤炭等产能过剩矿产,严禁超能力生产,严格控制新建矿山。除国家批准外,严格控制新增煤炭产能,根据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我市2016年关闭煤矿2家,2017—2018年关闭煤矿1家。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因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原因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石灰岩等非金属矿产的开采集中度,加快发展非金属矿业,形成相应开发利用基地,延伸产业链条。

引导鼓励矿山开展综合利用。在开采主矿种的同时进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对废石和尾矿进行综合利用,开采煤炭同时,鼓励开展煤层气综合利用,开展金属矿山废石作为石料或填充物使用。

第二节开采规划区划分

为优化矿产开发布局,合理有序开发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友好协调发展,根据资源分布特点、市场需求以及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空间上划分出重点矿区、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

一、重点矿区

重点矿区划分原则。以战略性矿产或区域优势特色矿产为主,对资源储量大、资源条件好、具有开发利用基础、对我市资源开发具有举足轻重的大中型矿产地和矿集区。

划定重点矿区4处。将我市重要矿种大中型矿区,以及优势矿产集中分布区划分为重点矿区。本次规划重点矿区4处,其中,煤炭重点矿区1个,铁矿重点矿区1个,水泥用灰岩重点矿区1个,熔剂用灰岩重点矿区1个。

专栏8重点矿区划分表1.鹤壁煤炭矿区(安阳矿区):涵盖安阳煤炭矿区21个,截止2015年底,煤炭保有资源储量31.49亿吨,煤炭采矿权35个,设计生产能力1658万吨/年。

2.安阳市铁矿重点矿区:涵盖铁矿区20个,其中中型矿区2个,截止2015年底,铁矿保有资源储量1388.6万吨,铁矿采矿权27个,设计生产能力127.3万吨/年。

3.安阳市水泥用灰岩重点矿区:涵盖水泥用灰岩矿区2个,截止2015年底,水泥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2.18亿吨,水泥用灰岩采矿权5个,设计生产能力530万吨/年。

4.安阳市清峪南矿熔剂用灰岩重点矿区:截止2015年底,熔剂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766.99万吨,熔剂用灰岩采矿权3个,设计生产能力70万吨/年。

重点矿区管理政策。重点矿区要整体开发,在矿产资源配置上向资源利用率高、技术先进的大型矿山企业倾斜,对区内已设置的、影响大矿统一开采规划的矿山,引导矿山企业进行资源整合。重点矿区里的矿山必须节约、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切实保护和同步治理矿山地质环境。

二、禁止开采区

禁止开采区划分原则。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是指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达不到资源合理利用、整体开发等要求的矿产地,开发利用会造成严重资源破坏或浪费的区域;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是指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或省级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级或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等。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影响的地区;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勘查开采矿产的区域。

禁止开采区划分。根据划分原则,我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内地质遗迹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文物保护范围、水源地保护范围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均为禁止开采区。

专栏9 具有生态保护功能禁止开采区1.自然保护区:林州万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2.风景名胜区:林虑山风景名胜区

3.地质公园内地质遗迹保护区:红旗渠-林虑山地质公园、林州万宝山地质公园

4.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保护范围;国家森林公园范围、省级森林公园的国有林范围。

5.文物保护单位: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范围。

6.水源地保护区:小南海泉域保护范围

7.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开采矿产的区域:重要城镇、重要基础设施、重要交通干道等。

禁止开采区管理政策。禁止开采区内除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以国家战略性矿产地储备为目的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外,一律不得新设探矿权、采矿权;已经设立的矿业权,按照国家政策需要关闭的,按有关规定关闭。在不影响禁止区主体功能,并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地热、矿泉水等矿产的勘查开发利用。

禁止开采区内已有矿权的处置。已设置的探矿权项目,探矿成果纳入矿产地储备,不得转化为采矿权。已设置的采矿权,坚持分类处置、逐步退出和不扩大矿区范围、不变更矿种、不变更生产规模原则,到期后不得延续。对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进行全面清理,实行差别化补偿政策,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和保障矿业权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全面退出。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新设或调整范围时,相关主管部门应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必须明确已有矿业权的处置意见,妥善解决区内已设矿业权的去留,保护区内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合理划定区域范围,方可纳入禁止开采区名录。

三、限制开采区

限制开采区划分原则。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等,受经济、技术、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实行一定限制的区域。包括:受国家产业政策调控,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分布区域;具有地方特色且需保护性限量开采矿种分布的区域;虽有可靠的资源基础,但当前市场容量有限,应用研究不够,资源利用方式不合理的区域;在较高技术经济条件与一定外部条件下,才能达到资源合理利用的区域;需要进行矿产资源储备和保护的矿产地;国家、省级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外园区;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限制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

限制开采区划分。包括: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省级森林公园的集体林范围,国家、省级地质公园内地质遗迹保护区之外区域。

限制开采区管理政策。在限制开采区内,要严格控制限制开采矿种矿业权的设置,确实需要设置矿业权时,要严格规划审查,必须进行规划论证。

第三节 开采规划区块设置

开采规划区块划分原则。根据矿产开发总体布局,对地质勘查程度已经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的区域,进行开采规划区块划分。综合考虑矿区地质条件、资源储量、地形、采矿技术、经济条件、生产安全等因素,贯彻大矿大开的指导思想,促进大中型矿产地整体开发,杜绝一矿多开、大矿小开。

开采规划区块划分。本轮新设置开采规划区块20个。其中,煤矿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7个,建筑用白云岩1个,建筑用砂岩1个,水泥用石灰岩2个,铁矿8个。新设置开采规划区块中,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1个,已设采矿权整合11个,已设采矿权调整1个,空白区新设7个。

开采规划区块管理政策。原则上按照规划开采区块划分设置采矿权,一个开采规划区块一个开采主体,在规划开采区块之外申请设置采矿权的,要进行规划调整论证。以下情况视同符合开采区块划分: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且拟设采矿权矿区范围未超出已设探矿权勘查范围的新设采矿权;扩大开采范围不超过原面积25%的采矿权调整。已设砂石土矿产、零星分散矿产资源采矿权和其他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采矿权,不得批准扩大矿区范围。

第四节 矿产资源开发准入管理

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新建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山所占有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新建大中型矿山开采规模不得低于相应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新建小型矿山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不得低于相应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鼓励老矿山通过整合,提升规模达到相应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新建石膏矿必须达到中型以上规模。

专栏10 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设计标准序号矿产名称单位/年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最低服务年限大型中型小型小型1煤炭(地下)原煤万吨12060/90——2铁矿

(地下/露天)矿石万吨100/20030/6010/2063水泥用灰岩矿石万吨1005030104熔剂用灰岩矿石万吨100502065白云岩矿石万吨100503066玻璃用石英岩矿石万吨3010557建筑石料矿石万吨1005030108石膏矿石万吨—30——9霞石正长岩矿石万吨60301010备注:1.煤炭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低于90万吨/年,未列入表中的其它矿种结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规划发布实施前,已批复划定矿区范围申请采矿权且与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一致的,可按《安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相应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执行。

严格新建矿山准入管理。新建矿山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地质勘查程度应满足矿山设计的要求。大中型煤矿应达到勘探程度;非煤矿山、小型煤矿原则上应达到勘探程度;简单矿床应达到详查程度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第三类矿产应达到矿山设计要求的地质工作程度。对于共伴生多种重要矿种的矿产地,开发利用方案要进行开采主矿种论证,根据国家政策、开采条件以及矿种的重要程度确定开采顺序。

严格控制新建露天开采矿山。“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严禁新建露天开采矿山,其它区域严格控制新建露天开采矿山数量,严格采矿权准入管理,必须采用绿色开采方式,集中连片规模化开采、不留死角整体开发。

符合开采矿山“三率”最低要求。严格执行河南省制定的不同矿种、不同资源的赋存状态,地质构造、埋深等确定的矿山最低“三率”标准,新建矿山在进行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时,可根据矿山开发利用条件,科技实力制定高于本要求的最低标准,但不得低于此标准。

第六章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发展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资源节约集约优先,提升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发展。

第一节开发利用结构

重要矿产资源实行开采总量调控。对我市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影响和制约作用的重要矿产实施开采总量调控,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平相适应,促进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健康有序发展。按矿种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分类管理,煤炭、铁矿等总量控制为预期性指标,以市场调控为主,通过合理配置资源和有效监管,确保指标落实。

煤炭:煤炭属不可再生能源,开采量随市场需求和价格波动,按照省级矿产资源规划要求对全市煤炭资源开采量实施预期性总量控制,2016—2020年煤炭产量稳定在245万吨/年,2021—2025年煤炭产量稳定在245万吨/年。

铁矿:受市场需求影响较大,按照省级矿产资源规划要求对全市铁矿资源开采量实施预期性总量控制,2016—2020年铁矿产量控制在60万吨/年,2021—2025年铁矿产量控制在80万吨/年。

资源整合与兼并重组常态化。持续开展以政府引导、骨干矿山企业为主导的资源整合、兼并重组,解决矿山小、散、乱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破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鼓励开展以骨干矿山企业为主导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可充分利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实现矿产资源优化配置、矿山开发合理布局,逐步形成以优势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的矿产开发新格局。

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优势矿产、特色矿产的采、选、冶、加工工艺水平,降低初级矿产品在销售中的比例,致力于发展矿产品后续加工能力,大力加强深、精、细加工及高科技含量矿产品的比重,提高非金属矿产在矿业经济中的比例。通过企业联合或重组,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市场竞争力。

煤炭:稳定煤炭产能,推进煤炭开发由高产量向高质量转变。推广洁净煤洗选技术,加大煤炭的洗选率;延长煤炭产业链条,将煤炭发电、煤炭气液化、煤炭化工、煤矸石综合利用等融为一体。着力发展新兴煤化工,努力突破现代煤化关键技术,积极发展煤化工深加工产品,形成多元化和精细化的产品结构。

铁矿:重点依托安钢集团、安阳县产业集聚区和殷都钢铁精深加工产业园,加快发展市场需求大的高附加值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拓展钢铁产业链条,大力发展钢铁精深加工产业,构建钢铁企业与下游用户稳固的共赢模式;推进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战略重组,创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打造精品钢产业基地。

非金属矿产:以新型建材类、冶金用非金属矿产的深、精、细加工为龙头,着力打造新型熟料基地。依托中联水泥集团,整合提升全市水泥行业,推广高效节能生产工艺,实现水泥建材行业的良性和可持续发展;依托林丰铝电、海皇铝业等骨干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发展新型绿色环保建材产业。

第二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大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以循环经济原则为指导,将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应用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后开发阶段,实现矿业开发全过程的循环经济。研究尾矿和矿渣的再利用技术,提高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矿山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推动矿产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研究煤炭、铁矿、化工矿产以及建材类矿产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加强共伴生矿产综合评价与利用。开采主矿种的同时,加强对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煤炭开采的同时,加强对煤层气、页岩气的开发利用;对石灰岩矿、石英类矿产的开发利用,应按照不同的工业用途,综合评价后开发利用,做到优矿优用。

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完善先进技术推广目录发布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采矿选矿方法、选矿流程和选矿设备,推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技术。

专栏11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 1.煤炭:煤炭就地洗选加工技术、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技术、煤矿瓦斯发电技术。

2.铁矿:全尾砂胶结充填资源化利用技术、矿山采选联合节能技术、应用磁—浮联合流程生产超级铁精矿技术、磁铁矿磁筛分选技术与高效精选设备技术、铁矿尾矿再选技术、铁尾矿生产建筑用砂技术。

3.化工及非金属矿:粉体加工球磨与分级技术、非金属矿专用浮选机、新型粉体湿法超细研磨机、硫铁矿尾矿再选工艺、水泥熟料及混合材配料优化与自动监测及废石综合利用技术。

开展难选矿、低品位矿的综合利用研究。解决国民经济急需的优势矿产的选矿与深加工关键技术问题,如低品位铁矿、霞石正长岩、含钾砂页岩等。采用超细粉碎设备和提纯设备,提高非金属矿产的综合利用水平。

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尾矿资源和废水利用,提高矿山废弃物的资源化水平。开展全市矿山固体废弃物和尾矿资源的调查工作,摸清其分布、物质组分、结构构造,对其资源价值及利用进行评价。鼓励矿山企业对盖层剥离、巷道掘进等形成的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研究与推广矿山固体废弃物和尾矿的开发利用方式,对含有有用组分暂不能综合利用的尾矿资源,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第三节绿色矿山建设

坚持规划统筹、政策配套,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努力构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绿色长效机制。

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增强绿色矿山建设理念。以矿山企业为主导,结合政府督促与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绿色矿山建设的理念,开展矿山企业的培训教育,增强绿色矿山意识,形成绿色矿山建设的良好氛围。激发了建设绿色矿山的内生动力,鼓励大中型矿山率先建成绿色矿山,带动小型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尽早按照绿色矿山标准生产经营。

着力推广绿色采选方式。露天矿山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作业和台阶式开采方法,建筑石料类矿山尽可能一次性采完、不留边坡或少留边坡,对现存的高边坡一面墙推进采矿方式限期完成整改;地下开采矿山具备充填开采条件的要积极推行充填法开采技术;推广干式堆存尾矿库技术,加强废石、尾矿的再开发再利用。煤炭开采原则上应采取条带式和充填式等绿色开采方式;高瓦斯煤矿应先抽后掘、先抽后采;煤炭开发不得对铝土矿等其他资源造成破坏和浪费。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健全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体系,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对生产矿山,开展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验收评估,推进生产矿山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本次规划期内共规划建设绿色矿山6处。

第七章 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第一节合理调控开采总量

全市共有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三类矿产)矿山43个,开采矿种主要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砂岩等,用途主要为建筑用和砖瓦用。

根据市场需求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储量情况,结合资源的赋存区域和相关的产业政策,对非金属矿山数量和产量进行调控。

严格控制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山数量,提高矿山的产能产量成为非金属矿山开采调控的首要任务。到2020年,砂石粘土类矿山总数控制在30家以内,大中型矿山数量提高到5家。建筑石料用灰岩要减少小型矿山数量,提高大中型矿山的数量和矿山产能,禁止水泥灰岩用作建筑石料。建筑用和砖瓦用非金属控制小型矿山数量同时,提高小矿山的产能。一矿多用矿山,要严格优质优用,合理规划开发布局,形成砂石粘土矿山集中开采局面。

第二节 优化资源开采布局

优化资源开采布局,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规划设置集中开采区和备选开采区。

一、集中开采区

集中开采区划定原则。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省产业政策、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为促进资源规划集约开发,划定的集中进行小型非金属资源开采的区域。

集中开采区划定。根据我市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分布情况,以及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本次共规划设置集中开采区3处。

专栏12 集中开采区划分表序号集中开采区名称开采主矿种已设采矿

权数量拟设采矿权

数量1安阳县马家白云岩集中开采区白云岩612安阳市河顺-磊口石灰岩集中开采区建筑石料

用灰岩1843林州市合涧镇西石英岩矿集中开采区石英岩33

集中开采区管理措施。集中开采区内在矿产资源配置上向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先进的大型矿山企业倾斜。针对辖区内石料矿山等小矿多的特点,加快资源整合步伐,进行规模整装开发。对集中开采区内新设的采矿权必须符合开采规划准入条件,必须节约集约开采矿产资源,切实保护矿山地质环境。

二、备选开采区

备选开采区划定原则。在规划期内,根据城镇发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要,划定的临时用砂石粘土及其他建筑石料的备选区域。

备选开采区划定。为满足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临时用矿需要,本次共规划设置备选开采区1处:马家乡交口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备选开采区,总面积1.63平方千米,主要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区内已设采矿权1个,规划开采区块1处。

备选开采区管理措施。如果规划期内没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或者重大建设项目与规划的备选开采区距离较远的,不得在备选区内设置采矿权,备选区内的资源储量可参照资源储备措施进行管理;根据县域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若需在备选区内设置采矿权的,应严格采矿权准入管理,其开采规模、开采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条件必须符合规定;在备选开采区内设置采矿权,管理政策参照集中开采区进行管理。

第三节 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文件要求规范审查、审批程序,新建矿山严格按照准入条件进行管理。

新建矿山应达到一定的地质勘查程度,建筑石料、建筑石材等三类矿产应进行相应的地质调查和评价;新建矿山应有一定规模的资源储量,能满足相应的最小服务年限和最低矿山开采规模,对不符合条件的老矿山应限期进行整改或资源整合;新建矿山应符合相应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规划;新建矿山应对破坏的地质环境进行及时恢复治理;露天开采矿山要做好相应的降尘防尘措施,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对破坏地质环境进行及时治理;大中型矿山的废石和尾矿,能作为建筑用石料或配料用的,要进行综合利用,周边不再设置类似的非金属开采矿山。

第八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

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矿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稳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闭坑达标”要求,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地质环境保护与监督。在矿山立项阶段,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勘查设计、建设、生产、闭坑等阶段,按照“绿色矿山”的建设标准,实现开采方式科学化、采矿作业清洁化和矿区环境优良化。新形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矿权人必须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时进行恢复治理。

构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新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及“放管服”改革要求,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调整为管理规范、责权统一、使用便利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建立动态监管机制。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大力推行“边开采、边治理”,确保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达到标准。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模式。加快对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积极建立“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开发式治理新模式,多策并举,整治后的土地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景则景、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建立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向社会公开吸引社会资金开展治理,逐步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

“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露天矿山关闭行动。在“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环境保护区,开展露天开采矿山关闭行动。露天开采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延续,一律关闭退出,对生产矿山严格控制其产量,严禁超能力生产,减少露天开采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全面调查“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内地质环境现状,调查露天采矿矿山固体废弃物、尾矿、废水排放,水土污染、地形地貌及景观破坏程度,制定露天开采负面清单,减少固、液体废弃物排放,优先开展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对地质环境问题同步治理。

完成重点区域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完成全市1:5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对重点区域开展1:1万矿山地质环境补充调查,详细查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特征、分布、规模、危害对象及危害程度,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自主监测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构建省、市、县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管体系,鼓励大中型矿山建立企业自主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全市重要矿产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遥感动态监测,实现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监控和管理。

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分区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划分原则。结合矿山地质环境发展变化趋势,矿产资源开发,容易引发一系列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并危害到人居环境、生态系统、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区域以及“三区两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区,水源地、重要交通干道沿线区域的持证矿山和废弃矿山周边,区内重点部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重大工程,修复矿山地质环境。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划分。根据煤、铁矿、建筑石料等不同矿种,不同开采方式,造成的地面塌陷、水土污染、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地质环境问题,划分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4处。

专栏13安阳市重点治理区一览表1.林州市教场-东冶-石村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面积52.43平方千米,主要治理任务为:地面塌陷、地裂缝,土地资源破坏、含水层破坏等。

2.安阳县铜冶-泉门-许家沟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面积88.88平方千米,主要治理任务为:地面塌陷、地裂缝、土地资源恢复、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含水层破坏等。

3.安阳县许家沟-善应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面积86.68平方千米,主要治理任务为:地面塌陷,小南海水源地,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含水层破坏等。

4.林州市城东晋家庄-马家庄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面积30.05平方千米,主要治理任务为:地面塌陷、地裂缝、土地资源恢复、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含水层破坏等。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管理政策。重点治理区内所有矿山必须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恢复治理工程,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情况纳入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内容,充分发挥企业公示、社会监督、政府抽查、行业自律作用。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内申请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矿种、变更生产规模的,必须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论证。

第三节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要针对地质环境的问题,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注重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中。将重点工程布置在重要交通干道两侧、主要矿山及城镇周边等区域。重点治理露天矿山开采后的引起的崩塌、地表植被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全市共部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4个。

专栏14安阳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一览表1. 许家沟乡南林高速公路北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治理面积3.98平方千米,主要治理措施为挖填方、清理危岩体及废渣、护坡、土地平整、生物绿化等;预期恢复土地3公顷。

2. 善应煤炭矿区(灵泉寺周边)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治理面积23.92平方千米,主要治理措施为挖填方、清除危岩和废渣、护坡、建挡墙、采空区灌浆治理、整平覆土、植树绿化、土地复垦等;预期恢复土地5公顷。

3. 河南省林州市城效乡南营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续作):治理面积0.04平方千米,主要治理措施为清除危岩、建挡墙、废渣回填、整平覆土等。

4. 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治理面积0.08平方千米,主要治理措施为危岩体清理、道路修复、场地平整、废渣石清理、废弃矿井回填等。预期恢复土地2公顷。

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

完善全市矿产资源规划体系,严格实施《规划》,加强统筹管理,加大规划实施投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深化规划管理改革

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改革。推进规划网上监管、办公及矿业权交易系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现信息共享,扩大公开交易范围,引导和鼓励具有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投资人参与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转让。借助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充实更新,实现信息共享,为社会公众服务,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规划管理和执行水平。

创新勘查开发监管机制。加快构建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矿产勘查开发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责任落实的新格局。构建矿业权人诚信自律机制,实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创新矿产督察员监管新机制,充分发挥专业督察作用。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改进矿山储量、资源开发利用等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动态管理。发挥日常管理与年度检查的效能,加大对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力度,保障矿业秩序规划有序。

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以市场为导向,以矿山企业为主体,建立系统完整的矿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质量技术监督体系。扶持为提高矿产资源回收率、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而开展的对低品位、难选冶矿产的综合利用技术,共伴生矿产和尾矿的综合回收技术及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所开展的技术攻关。支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示范工程的建设和对新能源、新材料矿产等非传统矿产资源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评估制度。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确定的目标基础上,根据各县(市、区)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国民经济发展等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研究制定规划实施年度计划方案。对总量调控的矿种及年度指标实行计划管理,年末或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完善措施和规划调整、修订意见。

第二节 严格规划实施

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有矿业活动的县(市、区)在市国土资源局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的矿产资源规划。下级矿产资源规划必须以上级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与同级相关规划衔接,并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是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经批准,必须严格落实。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重要矿种的专项规划,必须服从《规划》。

严格执行规划会审制度。严格审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采利用与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是否符合规划,矿业权的审批、出让、变更和延续是否符合规划。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立项,不得颁发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对于新建矿山,必须符合新建矿山准入条件,在新发现的矿产地申请开采活动的,必须先纳入规划,严格论证,统筹安排。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制度,并将总量调控、矿业权设置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列为国土资源执法监测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

建立规划实施管理信息系统。将规划区内的开发水平,资源储量增减情况、地质环境治理动态纳入管理信息系统,并定时更新,实现信息共享,使管理部门能及时、准确地了解规划区内的矿业活动,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

第三节 加强规划实施宣传力度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矿产资源忧患意识和保护、节约资源意识,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全民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自觉性,树立“资源开发,规划先行”的思想,自觉遵守和实施矿产资源规划,促进矿产资源持续供给。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投入

建立多元资金筹措渠道。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依法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占用费等收入的征收管理。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改善和整合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国土资源发展资金的保障能力。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充分利用省财政资金,加大对公益性地质调查和重要矿产勘查的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引导企业加大对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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