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抚州市环境保护局在2017年确定的市级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基础上,经过征求各县(区)环保局和局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意见,经研究确定了2018抚州市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
1、各县(区)环保局要按照环境保护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监管,对造成环境污染严重的排污企业,依法进行限期治理,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切实加强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落实整改措施,严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各县(区)环保局要制定本县(区)的市级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管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监管信息档案,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监管人员对每一次的现场监察,必须如实填写《环境监察报告》,及时存档。
3、各县(区)环保局要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快速反应能力,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按要求落实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对各类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置、及时总结分析,并及时报告市局。
4、各县(区)环保局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31号)及市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及更新2018年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通知》(抚环监字[2018]3号)文件要求,督促辖区内重点污染源企业做好我市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对拒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的要依法处罚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