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大理市政府印发了《大理市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方案》,以下是全文内容
大理市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洱海湖泊生态系统的保护,科学划定洱海湖区、湖滨带和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的保护管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和《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大理市城乡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三线”定义
(一)蓝线即洱海湖区界线。
(二)绿线即洱海湖滨带保护界线。
(三)红线即洱海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界线。
二、“三线”功能
(一)蓝线区域
蓝线区域是大理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是国家级大理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苍山洱海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区域实施生态保育、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修复,恢复湖泊健康生态系统。
(二)绿线区域
绿线区域(蓝线与绿线之间的范围)是洱海湖滨带,为洱海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的重点管控区。该区域实施生态保育、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湖滨带的生态环境功能。
(三)红线区域
红线区域(绿线与红线之间的范围)是洱海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该区域内实施污染控制,构建生态净化系统。
三、“三线”划定原则
(一)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原则。
(二)蓝线以‚2007年环洱海1:500数字化修测地形图‛和2014年勘定的1966米湖区范围界线划定。
(三)绿线以蓝线为基准线外延15米划定。
(四)红线以洱海海西、海北(上关镇境内)蓝线外延100米,洱海东北片区(海东镇、挖色镇、双廊镇境内)环海路道路外侧路肩外延30米划定。
(五)蓝线、绿线、红线的部分区域,按照大理市城乡规划,结合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进行划定。
四、“三线”划定方式
(一)蓝线(详见图1)
1.蓝线采用1994年大理城建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按照‚2007年环洱海1:500数字化修测地形图‛和2014年勘定的1966米湖区范围界线划定。双廊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范围线与蓝线不一致的按蓝线划定。
2.部分区域划定
(1)挖色镇鹿卧山至下关镇兴盛桥南有陡岸、陡坡、边坡的共16段,蓝线划定至东环海路、机场路、滨海大道的临海路肩一侧。
(2)海东镇文笔村老太庙抽水站段、海东镇南村段、机场路与环海路交叉口段、半岛酒店以南至石房子段、滨海大道石屏村口段共5段,蓝线划定至东环海路、机场路的临海路肩一侧。
(3)下关镇洱河北路延伸段(锁水阁至全民健身中心广场南),蓝线划定至洱河北路延伸段临海路肩一侧。
(4)下关镇小关邑村北段,蓝线划定至环湖截污干渠临海一侧。
(5)喜洲镇上关村大丽路2段、上关镇大沟尾村南段、挖色镇康廊村2段,蓝线划定至大丽路及环海路临海路肩一侧。
(6)洱海湖区内的岛屿按照湖区保护管理,不划定蓝线。
(7)下关镇兴盛桥至天生桥一级电站取水口的河道段,按大理市城市控制性规划管控要求执行。海东镇引洱入宾老青山输水隧道入口至出口界碑处,按水利工程管控要求执行。
3.界桩布设
蓝线按坐标点位布栽界桩,其中直线部分按不超过100米间距布桩,折线处折点布桩,弧线区域加密布桩,设臵白底蓝字界桩。
(二)绿线(详见图2)
1.绿线以蓝线为基准线外延15米划定。
2.部分区域划定
(1)双廊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范围内,绿线重合于蓝线划定。
(2)临湖的大丽路、东环海路段,绿线重合于蓝线划定。
(3)城市规划区域中半岛酒店段、菠萝江入湖口至滨海大道石屏村路口段、普陀路口至阳南河段共3段以蓝线为基准线外延15米划定,其余区域绿线重合于蓝线划定。
3.界桩布设
绿线按坐标点位布栽界桩,其中直线部分按不超过100米间距布桩,折线处折点布桩,弧线区域加密布桩,设臵白底绿字界桩。
(三)红线(详见图3)
1.红线以洱海海西、海北(上关镇段)蓝线为基准线外延100米,洱海东北片区(海东镇、挖色镇、双廊镇段)东环海路道路外侧路肩外延30米划定。
2.部分区域划定
(1)大丽高速公路双廊服务区段,红线划定至大丽高速公路临湖一侧路基外侧排水沟。
(2)城市规划区内下关镇、凤仪镇段,红线重合于绿线划定。
(3)机场路与东环海路交叉口至半岛酒店东北段,红线重合于绿线划定。
3.界桩布设
红线按坐标点位布栽界桩,其中直线部分按不超过200米间距布桩,折线处折点布桩,弧线区域加密布桩,设臵白底红字界桩。
五、“三线”管理
(一)按照大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大理市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管理规定‛执行。
(二)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负责‚三线‛划定技术管理工作。
本方案自2018年6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