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长沙发布长沙市水环境问题整改方案,详情如下:
长沙市水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15日生态环境部水质达标滞后地区调度会议精神,确保我市“一江六河”水环境质量达标,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一季度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地区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改善我市“一江六河”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全市全年水环境质量达标,努力建设青山绿水的美丽长沙。
二、工作目标
2018年,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达标这一核心,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为抓手,加快全市45个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提标扩容项目建设,完成城区和长沙县25个入河排口整治和管网改造,依法开展重点河流沿线500米畜禽养殖全退出,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工业园区废水、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置,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至准Ⅳ类+人工湿地工程,实现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覆盖,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一江六河”流域开展水系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在每侧30米范围推进水系绿化工作。实现湘江干流年度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靳江河、沙河稳定达Ⅲ类标准,捞刀河、沩水河年度水质达Ⅲ类标准,浏阳河和龙王港年度水质达Ⅳ类标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持续下降。
三、重点整治任务
(一)严格水质调度考核问责机制
1、按照《中共长沙市委常委议事协调会议纪要》(2018年第15次),根据每月“一江六河”水质状况分析报告,围绕水质目标,进一步加强“一江六河”的调度、考核和问责,每月提请市级河长调度不少于1次,建立水质改善会商机制,每月对“一江六河”水质监测结果定期通报,适时对水质不达标的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向相关部门提出问责建议,且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责任市领导:“一江六河”河长和分管市领导
责任单位:市环委办、市河长办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2月
2、每季度开展水质状况和水环境整治工作专项督查不少于1次,形成督查通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责任市领导:舒行钢
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完成时限:2018年7月、9月、12月
3、加强“一江六河”水环境质量监测,以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为重点,7月底前完成监测布点与监测方案优化。完成2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在沩水河望城与宁乡交界、入湘江口设立水质监测点,对浏阳河三角洲考核断面选址进行优化、论证、调整。
责任市领导:“一江六河”河长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2月
4、建立辖区不达标断面水质调度机制。针对辖区不达标水质断面,建立水质改善月调度工作机制,其中针对季度不达标水质断面,建立水质改善半月调度工作机制,并将调度工作情况报市环委会办公室备案。
责任领导: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定期调度
(二)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提质扩容进度
1、加快建成一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2018年7月前完成长沙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建设,2018年12月前完成临空经济示范区区综合污水处理中心建设,启动苏托垸、雷锋水质净化厂工程建设;敢胜垸污水处理厂、劳动路北泵站投入运行;浏阳市、宁乡市新建、续建12家乡镇污水处理厂,全市建制镇实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2、加快提标扩建一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位于“一江六河”干流的,由相应河长负责项目调度;位于其他区域的,由分管建设的市领导负责调度。2018年9月前,完成长善垸、花桥、岳麓等3家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至准Ⅳ类工程,岳麓污水处理厂实现扩容15万吨/天,2018年8月,启动花桥污水处理厂扩容前期工作、新增日处理能力20万吨,2018年12月前,启动金霞、暮云、望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长沙经开区城南、浏阳市和宁乡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长沙县完成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标至一级A排放标准),望城区启动13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沩水河流域2家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责任市领导:“一江六河”河长和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7月、9月、12月
3、湘江新区组织开展河西片区污水管网自查工作,根据自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确保2018年12月前,完成施家港高排口雨污分流改造前期工作并完成重要节点分流改造。
责任领导:湘江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湘江新区、岳麓区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加大入河排口整治力度
1、从严核定“一江六河”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
责任市领导:“一江六河”河长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加快主城区和长沙县25个排口整治。通过采取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建设、修复和完善已建截污设施、加强排水管网和配套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及新建一体化应急处理设施等措施,开展25个排口治理工作,实现主城区和长沙县“一江五河”排口旱季无污水下河、雨季减少溢流污染目标。
责任市领导:“一江六河”河长和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相关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加快建设一批泵站调蓄池和一体化处理设施。利用现有排污排渍泵站用地,在湘江干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两岸配套建设一批调蓄池和一体化应急处理设施,明确建设进度计划,增强初期雨水收集处置能力,实现初期雨水初步处理后排入水体,降低对饮用水源的污染负荷。
责任市领导:廖建华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相关园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四)加快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
1、加快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完善敢胜垸、新港、雨花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干管建设,加快提升污水收集率;同步推进经开区城西、苏托垸、望城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管网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望城区、长沙县、宁乡市各完成乡镇污水配套主管网不少于15公里,浏阳市完成不少于25公里。
责任市领导:“一江六河”河长和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有关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完善雨污分流系统。2018年9月前,完成《长沙市排水专项规划》修编。河西片区严格落实雨污分流规划建设,加快合流制区域雨污分流改造。河东片区结合综合治理和市政设施提质改造,有序推进分流制改造。完成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范围共计约20平方公里。
责任市领导:廖建华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有关园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9月、12月
3、加强污水收集管网体系的管理和维护。加强排水泵站和排水管网的管理维护,2018年9月前完成错接、漏接、淤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现城区排口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每月开展入河排口专项督查,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责任市领导:廖建华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定期调度
(五)强化水资源调度管理
1、2018年9月前完成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枯水期水质水量调度实施方案。加强江河湖库水利调度管理,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
责任市领导:“一江六河”河长和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9月、12月
2、开展浏阳河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调查研究和分析浏阳河干流水电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2018年9月前从各梯级联合生态调度、水资源合理配置与管理、流域污染防治以及长效管理方面提出生态修复、水质改善方案。以望城区沩水河沱市坝为重点,科学管理沩水河干流拦河坝,有序调度沩水河流量。
责任市领导:刘明理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推进河湖连通工程。加速推进圭塘河、龙王港、雷锋河、梅溪湖、后湖、大众垸、黄金水系等河湖连通工程,推进椒花水库、白石洞水库扩容工程及大坝塘水库建设论证,增强流域调峰增蓄功能。
责任市领导:“一江六河”河长和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9月、12月
(六)继续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1、推进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进一步完善“五区九园”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园区内工业废水均经预处理达标排入污水处理厂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配套管网建设和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和联网。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不少于1次。
责任市领导:“一江六河”河长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加大涉水企业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开展工业污染源达标计划专项执法行动,严禁已取缔的“十小”企业反弹。
责任市领导:刘明理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严格禁养区管理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500米范围内实施畜禽养殖退出,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制定专项退养方案,明确退养标准及补偿标准,拟定相关政策及措施。全面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8年底前,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85%以上。
2、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和平河、马家河、跃龙河、金井河、麻林河、白沙河、乌江、楚江等流域,长沙县北山镇、福临镇、高桥镇、果园镇,浏阳市永安镇、洞阳镇、沙市镇、龙伏镇、北盛镇、枨冲镇、普迹镇、沿溪镇,宁乡市流沙河镇、青山桥镇、老粮仓镇、横市镇、双江口镇等重点区域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制定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采取种养平衡等污染治理措施,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3、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等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化肥总量较上年减少1%;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农药施用量较上年减少4%。
责任市领导:“一江六河”河长和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农业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水质改善的紧迫感
水环境质量改善不仅是考核指标更是政治任务,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良好环境的需求,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增强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以此次生态环境部约谈会议为契机,直面我市水环境管理工作的问题和不足,痛下决心,知耻后勇,以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红线,准确把握思路、狠抓生态保护,切实解决当前水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水质改善的组织领导
全面落实水质保障河长牵头负责制,完善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以胡忠雄市长为总河长,切实加强对湘江长沙段(舒行钢)、龙王港(陈中)、浏阳河(李蔚)、捞刀河(李晓宏)、靳江河(刘明理)、沩水(邱继兴)、沙河(廖建华)的水质保障工作。环保、住建、水务、农业委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各区县(市)党委、政府是辖区环境质量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和网格化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水环境整治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水质改善的统筹调度
各区县(市)要建立水环境整治工作一把手每月定期调度机制,并将上月水环境整治工作调度与进展情况于每月初报市河长办、市环委办汇总。市河长办、市环委办每月召开全市水环境整治工作调度会议,通报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调度推进阶段性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的执法监管
环保、住建、水务、农业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全力加强涉水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厂、入河排口、畜禽养殖场的专项执法整治行动。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始终做到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应查尽查、应罚尽罚、应移尽移。
附件:
1.湘江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清单
2.浏阳河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清单
3.捞刀河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清单
4.沩水河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清单
5.靳江河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清单
6.龙王港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清单
7.沙河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