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有关要求》(环办规财函〔2018〕883号)。主要涉及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全文如下:
四川生态环境04月26日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04月24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4月23日
台州生态环境04月16日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04月10日
四川生态环境03月28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3月21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3月20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3月14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03月06日
生态黄石05月09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04月19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4月10日
湖北生态环境04月01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03月22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03月20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03月04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02月21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2月2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1月26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1月25日
国家生态环境部前天
生态环境部前天
生态环境部05月16日
中国生态环境信息化05月14日
生态环境部05月13日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05月09日